01.17 一家“雲”公司上市而已,咋就這麼受關注?

一家“雲”公司上市而已,咋就這麼受關注?


有人還記得六年多前阿里巴巴和港交所的那場拉鋸戰嗎?


如果時間回到3年半前,季昕華很難想到,他的公司是以這種方式聞名天下。

2012年,他和莫顯峰、華琨成立了優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cloud, 688158.SH)。這是一家“雲計算服務商”。就像10年前的亞馬遜雲(AWS)一樣,絕大多數人對優刻得是什麼並不感興趣。

然而過去整整一年,這家公司卻站在了聚光燈下。在主流的股票社區中,很多人都在翹首期盼它的掛牌交易。優刻得目前已經完成了戰略配售、網上和網下發行。接下來就差在科創板掛牌交易了。

不過即便是科創板上市,也已經不是新鮮事了,優刻得憑什麼就走紅了?因為,它頭頂上的那個第一:它是科創板“同股不同權”首單。在優刻得,公司的共同實際控制人季昕華、莫顯峰及華琨持有A類股份,其他股東持有B類股份,A類股份每股的表決權是B類的5倍。

一家“雲”公司上市而已,咋就這麼受關注?

*上市後的表決權比例

如果有人還記得,六年多前阿里巴巴和港交所的那場拉鋸戰,就會知道這個“第一”了不起的地方。優刻得之後,不僅眾多的科技公司、阿里巴巴、京東、小米等同樣做了AB股安排的公司,都有可能留在或回到A股。阿里巴巴的“湖畔合夥人制度”,實質上就是一種同股不同權的安排。

2014年3月,阿里巴巴最終還是選擇了先去美國上市。儘管從2013年7月開始,無論是在傳言中還是阿里巴巴自己說的,香港都是它IPO的首選。在半年多的溝通和博弈之後,港交所仍然堅持“同股同權”原則,最終於阿里巴巴失之交臂。

這個過程也直接推動了港交所後續的制度改革。在長達3年半的探討之後,2018年4月港交所“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改革生效,允許“同股不同權”公司赴港上市。


因為首吃螃蟹,優刻得的上市之旅從一開始就受到了關注。

2019年3月18日傳出消息,優刻得準備衝刺科創板。在上海證監局的披露信息中,優刻得說這是“為更好地促進公司未來業務發展”。也是在這個月,優刻得決定再次設置AB股的架構。在這種架構下,季昕華、莫顯峰及華琨儘管總共只持有公司26.8347%的股權,但對應的投票表決權卻有64.71%。

一家“雲”公司上市而已,咋就這麼受關注?

*優刻得決定A股上市

2019年4月1日,優刻得提交科創板上市的申報稿。因為AB股架構,它在科創板上市進度中的每個節點都深受關注。其中之一是“過會”,2019年9月27日、提交申請近半年後,優刻得終於“通關”,獲得了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委的審核通過。

在這之前,優刻得經歷了上交所的4輪問詢。就在首輪問詢中,上交所就要求優刻得說明“設置特別表決權是否符合規定”。優刻得的後續回應,論證了設置“同股不同權”的合規性。這為後續公司提供了借鑑。

同樣受關注的,還有優刻得“特別緩慢”的註冊環節。2019年10月8日,優刻得就提交了科創板IPO的註冊申請,但直到12月24日才獲得證監會同意。

這一進度明顯落後於其他科創板申請公司。在此之前,大部分在提交申請半個月內就獲得了通過,快的甚至三四天內就能得到“認可”,慢的也很少超過1個月。優刻得之前,註冊通過“最慢”的記錄保持者是佰仁醫療,不過也比優刻得快了10天左右。其中原因,“同股不同權”被認為是最主要的。


優刻得要在國內上市早在2016年就定下了。

這一年優刻得就著手拆除紅籌架構,其中一個典型事件就是“用現金、溢價買回了DCM、貝塔斯曼的股份”,之後再引入的也都是人民幣的投資人。為了滿足國內的上市要求,優刻得同時也拆除了“同股不同權”設置。2018年優刻得開始接受中金的上市輔導。

如果沒有科創板,優刻得很可能會上創業板。他們最早是衝著“戰略新興板”來的,但這個計劃中的板塊無疾而終,他們不得不轉向創業板。

這從優刻得的財務數據中也可見一斑。2016年這家公司還淨虧損2.11億元,但接下來兩年淨利潤分別做到了5927.99萬元和7714.8萬元。這是一種戰略性選擇,2017年優刻得內部就將盈利3000萬設置為重要目標。在競爭對手都在擴張時,優刻得選擇了勒緊腰帶摳利潤。

這是因為,創業板對上市公司有盈利需求,或者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淨利潤總和不少於1000萬,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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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刻得2017年開始盈利

世事難料,結果科創板來了。2019年1月30日,上交所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徵求意見稿)》中,專門提出“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企業”可以申請科創板上市,不過要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等的規定。

對於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規則》只有一個硬性要求,即這個設置必須在上市前完成的,並且取得了股東大會2/3以上表決通過。如果要在科創板上市,這類公司要麼預估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0億元;或者預估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收不低於5億元。優刻得就是參照第二套方案上市的。

此後的2019年3月1日,證監會發布《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其中明確了同股不同權企業的上市和披露規則。AB股架構公司在A股的上市路徑,由此變得更為清楚。

為什麼在《公司法》沒有修改的前提下,科創板可以打破“同股同權”原則、允許優刻得上市?因為在此之前,國務院做出了授權。2018年9月18日,國務院在《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中,正式允許科技企業實行“同股不同權”的治理結構。


同股不同權在海外並不是新鮮事,這種特殊設置已經存在了近一個世紀。但從誕生迄今,同股不同權也一直被質疑,反對方不僅有研究者,也有投資者協會、公司治理協會等組織,他們的共同理由都是同股不同權不僅不利於投資者權益保護,甚至是對對股東基本權益的一種侵犯。

對科創板允許這類公司上市,同樣也有質疑。為此,優刻得試圖從制度上保障其他股東的利益,在招股書中它給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充分保障中小股東分紅權益”、“設置獨立董事”,同時允許一定條件的股東“提名公司董事”等等。

與質疑同步的,則是全球範圍內資本市場對AB股的擁抱,這已經成了一種浪潮。1984年,紐交所再度允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港交所、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紛紛為此修改了上市規則。另一個跡象則是近二十年中,雙重股權架構股票的發行出現了井噴式發展。

如果不這麼做會怎麼樣?很大的可能是,這類公司會出走。就像6年多以前,阿里巴巴出走港交所、赴美上市。而隨著港交所放棄這個限制。此後很快就迎來了小米、美團點評等新經濟公司的上市,2019年11月阿里巴巴也實現在港上市。


新科技和新經濟浪潮之下,資本市場不得不做出轉變。眾多的科技公司都青睞“同股不同權”的AB股雙重股權結構。這是因為它們的發展階段和輕資產的特性,往往很難利用銀行貸款,只能藉助於多輪股權融資。

從2012年成立以來,優刻得前後進行了10輪融資,僅2016年以來就有7次,這也使得公司實際控制人季昕華、莫顯峰和華琨在公司中的持股被大幅攤薄。為了能持續掌握公司的決策權、把控公司的發展方向,優刻得早在2013年就設置了特別表決權,當時的安排是A類股權的表決權是B類的3倍。

一家“雲”公司上市而已,咋就這麼受關注?

*優刻得主要股東

結果是,股權的高度分散。如果沒有AB股設置,優刻得的三個創始人手裡只有不到公司30%的股權,他們很難掌控公司的決策和走向。這種架構是一種有效工具,讓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能抵禦外部野蠻人的入侵。

不過凝望這個深淵的,並不只有科技公司,A股上市公司有設置雙重架構的普遍需求。整個A股都已經開始進入了分散股權時代。從2015年開始,我國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的平均持股比例低於33.3%,已無法對重大事項進行一票否決。


題圖:優刻得公司。圖片來自網絡和招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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