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西双版纳交警推出“十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交管服务措施

治庸 • 战“疫” | 西双版纳交警推出“十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交管服务措施

01 开设交管服务电话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遇到交通管理类问题的,可拨打“0691-2122215”询问,交警部门将安排专人提供业务咨询、预约办理等服务。

02 开通网办交通违法服务窗口

各交警违法处理窗口要设立网上处理交通违法服务窗口,积极引导群众通过“12123”手机APP、一部手机办事通和“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yn.122.gov.cn)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

03 开辟运输“绿色通道”

所有交警卡口,交警部门将专设防疫民生物资、复工企业包车及生产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优先通行。

04 提供上门车管服务

交警部门将为批准复工复产的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提供上门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以及补换领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等交管业务。

05 提供网上审验教育

本州核发的准驾AB类、记分9分以下(不含9分)的驾驶人,可以网上自助报名、学习,审核通过即可完成审验教育。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参加驾驶人考试、审验教育、满分教育的,允许群众延期办理。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考试、教育计划。驾驶人自愿取消网上预约的,予以办理,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考试预约排序。

06 扩大车驾管“应急窗口”服务

支队、大队两级车管所“应急窗口”受理临时行驶车号牌、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理以及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补换领等车驾管业务,并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提供注册登记业务。

07 开设交通违法处理“应急窗口”

各交警违法处理窗口要开设交通违法处理“应急窗口”,专门处理复工复产企业车辆、营运车辆交通违法或者适用一般程序、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其他交通违法处理继续提倡通过“12123”APP处理。

08 轻微违法免处罚

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运输防疫、民生物资及生产物资车辆有闯禁、违停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以教育纠正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

09 实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

对仅造成财产损失且符合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多渠道引导当事人通过“12123”手机APP进行快速处理。车辆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双方可自行协商的,当事人可拍摄现场照片后通过“交管12123”在线自行协商处理。需报警处理的,在公安视频监控覆盖范围的,由交警部门提取视频或拍摄照片,通知当事人相互验证驾驶证,交换联系电话后,撤离现场,到快速处理中心处理。

10 提供交通事故快速复核

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需复核的,可以向县级交通管理部门当场提出或以邮寄的方式寄至交警支队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




西双版纳州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电话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0691-2122215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691-2582122

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0691-2432616

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0691-8134901

勐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691-5120210

勐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691-812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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