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城区禁停路段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路面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改善城区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2处新增固定式电子违法抓拍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点位:

中心街全段(东风巷口、新华宾馆)

二、公示时间:

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0日

二、启用时间

2020年3月11日

届时,根据智能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记录,将对该路段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交通安全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行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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