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評張琦等家族式腐敗:家風不是小事

評張琦等家族式腐敗:家風不是小事

3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指出張琦“家風敗壞,夥同家人大肆收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工作報告在去年的工作回顧中,也點了張琦的名——“深挖細查雲光中、張茂才、努爾·白克力、錢引安、張琦等以權謀私、親清不分的家族式腐敗”。

年初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的中管幹部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不少都涉及家風敗壞問題。比如,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鬍懷邦“家風不正,家教不嚴,縱容家屬大肆收取財物”;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張堅“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等等。這反映出,在全面從嚴治黨的大形勢下,還是有人舊習難改、我行我素,家風建設的意識不強,對家人親屬管教約束不夠,縱容家屬在幕後收錢斂財、子女利用父母影響經商謀利現象仍然存在。

領導幹部的家風不是個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領導幹部作風的重要表現。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告誡,對“家裡那點事”,要“留留神,防微杜漸,不要護犢子”。《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都對黨員幹部家風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工作報告在部署今年工作時提出,要“注重家風建設,引導黨員、幹部修身律己、廉潔齊家”。把家風建設作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內容,既要從思想道德、傳統家規家訓文化方面正面倡導,又要劃出家風不正的行為底線,嚴查家族式腐敗,用制度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德紀法齊發力,不斷深化黨員領導幹部家風建設。

像張琦等人深陷家族式腐敗的現實案例,教訓深刻。每一名領導幹部當引為鏡鑑,一方面以自身清正為“齊家”樹立標杆,另一方面嚴格要求配偶和子女、管好身邊人。不然,等到“後院起火”,一家人都身陷囹圄,則悔之晚矣。(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蘭琳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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