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和市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的通知》,对于承租市国资管理中心、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营业的茶楼、旅行社、个体诊所、培训机构、幼儿园、按摩美容等相关行业,免除2月份租赁费,其余行业2月份租赁费减免70%。
对于间接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原则上转租人不享受减免政策,出租主体应督促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直接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申请,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避免人流聚集,建议通过网络、信函、电话通讯等方式申请。
记者从市国资委了解到,经初步测算,市级行政事业性单位(不含企业)经营性资产减免资金71590元、减免70%租金705853元,合计减免777443元。
(记者 汪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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