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魯甸縣人民檢察院六條措施認真貫徹落實全省檢察長會議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精神

  2月28日,全省檢察長會議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召開後,魯甸縣人民檢察院迅速行動,於3月2日先後召開黨組會和院務會,傳達學習了省委政法工作會議和全省檢察長會議精神,並提出了貫徹實施意見。

魯甸縣人民檢察院六條措施認真貫徹落實全省檢察長會議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精神


  一是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定政治信心和政治立場。要把黨的絕對領導貫穿檢察工作全過程,確保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省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和全省檢察長會議精神不折不扣落地落實;

  二是以黨建為引領,緊緊圍繞精神文明創建,充分發揮黨組織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紮實推進全國文明單位複核工作,確保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是全力推進各項檢察業務工作,推動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訴訟“四大檢察”平衡發展,同時著力打造未檢工作品牌,結合辦案加強宣傳,充分發揮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積極作用,做優未成年人檢察工作;

  四是持續深入投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對黑惡犯罪始終保持依法嚴懲的強大攻勢,加強同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與會商,提高訴訟質效。進一步延伸檢察職能,推動健全黑惡勢力犯罪防範治理長效機制;

  五是強化大局意識,緊緊圍繞縣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特別是目前我縣脫貧攻堅工作是重中之重,要立足檢察職能加大對扶貧領域腐敗犯罪懲治力度,落實司法救助制度,同時做好單位及個人掛鉤的脫貧攻堅工作;

  六是加強隊伍建設,強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嚴肅隊伍紀律,堅持嚴管就是厚愛,著力整治“庸懶散亂”,進一步健全規章制度,狠抓制度執行,提振隊伍精氣神,努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本領高強的新時代檢察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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