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五華公安28天查處24起違規野外用火行為,24人被拘留

五華公安28天查處24起違規野外用火行為,24人被拘留

五華公安28天查處24起違規野外用火行為,24人被拘留
五華公安28天查處24起違規野外用火行為,24人被拘留

當前正值全縣森林防火期,為杜絕火災隱患,五華縣公安局結合上級要求,嚴格野外火源管理、強化宣傳教育、加大打擊力度,截至目前共查處24起違規野外用火行為,24人被行政拘留。然而仍有人違規野外用火,12月14日當天,該局就查處了8起違規野外用火行為,8名違法人員均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14日,五華縣公安局轉水派出所與鎮政府工作人員開展森林防火巡查時,民警先後發現曾某新在三源村楊梅塘點火燒野草,鄧某梅在黃梅村自家農田裡點燃田裡的禾杆堆進行焚燒,鄭某在五星村雪塘一片荒壩上點火燃燒雜草。後3名違法人員均被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14日上午,雙華派出所、華陽派出所在巡查時,分別在雙華鎮黃徑村、華陽鎮華新村等地發現違規野外用火行為,並將違法人員胡某瑞、古某先2人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14日下午,梅林派出所、河東派出所、安流派出所開展森林防火巡查過程中,分別在梅林鎮梅林村、河東鎮一加油站旁、安流鎮學少村等地,發現甘某貴、李某騰、古某華3人違規野外用火,給周邊的森林防火安全造成威脅。巡查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及時撲滅明火,3名違法人員隨即被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調查,上述8名違規野外用火人員均對其違反禁令野外用火的行為供認不諱。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五華縣公安機關分別對8名違法人員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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