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海關“元老”為走私大鱷開綠燈,一家四口共同受賄900餘萬,父女三人同臺受審

2002年5月14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一家四口涉嫌共同受賄一案。庭審結束前,趙玉存父女三人流著眼淚請求法庭能從輕判決,然而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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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關長的失守

一個參加工作近40年,稱得上是海關的元老;一名曾經的打私功臣,竟與一樁舉國震驚的特大走私案有染!

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1943年出生在河北遵化。50年代在廣東工作,70年代初調到深圳海關。趙玉存沒有什麼背景,完全是靠自己的工作實績,從一個普通關員,一步步成為管理五千多人的海關關長。

在深圳海關,趙玉存的工作能力,得到一致公認。除業務能力強外,趙玉存還能較好地協調好各科關係。1999年,也就是其被捕的前一年,深圳海關共查獲涉嫌走私案件3447宗,在扣私貨價值9.35億元,上繳罰沒收入共5.09億元,查私案值在全國各海關中名列前茅。然而,就是這樣一個緝私成績突出的關長,最終成了走私大鱷的俘虜。

代號“1·22”深圳惠威工貿有限公司特大走私案由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海關總署三家聯手查辦。經初步查明,深圳市惠威工貿有限公司及相關單位和個人涉嫌走私成品油76萬餘噸,偷逃關稅總額高達27億元人民幣,成為深圳註冊公司有史以來偷逃關稅最大的案件。

據查,1996年任九龍海關(1997年改名深圳海關)關長的趙玉存,利用職務之便幫助深圳惠威工貿有限公司總經理楊改清在惠州港設立公共保稅倉。惠威公司利用其走私各種植物油,偷逃鉅額關稅。由於此案重大,中紀委牽頭最高檢、海關總署聯合查辦。

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與“1·22”走私案主角——惠威工貿有限公司總經理楊改清有著密切的關係。2000年9月,中紀委、監察部曾專門通報了趙玉存嚴重受賄案件。

通報稱,1996年,時任九龍海關關長的趙玉存利用職務之便,幫助惠威工貿有限公司總經理楊改清(一審判死刑)在惠州港設立了公共保稅倉庫。惠威公司在惠州港的進口業務中,利用該保稅倉,走私各種植物油數量驚人,偷逃關稅27.3億多元。經趙玉存批准,楊改清於1995年7月從九龍海關購買走私罰沒原糖1.3萬噸。楊改清為感謝趙玉存,從1996年至1999年,先後送給趙玉存人民幣10萬元、港元10萬元、美元10萬元、價值6.8萬元的勞力士手錶一塊。在趙玉存同意或知情的情況下,其妻子賈某(另案處理)、女兒收受楊改清送的人民幣338萬餘元、價值港元300萬元的香港住房一套和價值35.67萬元的奔馳轎車一輛。據案情統計,趙玉存及其妻子、女兒收受錢物摺合人民幣共計91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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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港商的“經營”

楊改清何許人也?

惠州特大走私案發以前,他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港商。然而他不是一個普通商人,楊的關係背景相當複雜。楊最大特點就是公關能力強。

楊改清和趙玉存相識源於一席飯局。楊是個精明的生意人,平時極善於結交有實權的人物,找他們幫忙做起生意來自然是得心應手。趙當時是深圳海關副關長,炙手可熱的權力和蒸蒸日上的前途讓他怦然心動。但他也深知,攻克這種人並非易事。明裡,他擺出上級領導王樂毅以此要挾;暗裡,他必須誘以財物。雙管齊下,恩威並施。1995年趙升任關長“寶座”。

楊改清見趙玉存戴的手錶品牌很普通,在香港迴歸祖國前夕,來到趙的辦公室,送上一塊勞力士手錶,趙推託一番,最後還是收下,放在保險櫃中。

1998年趙出訪歐洲,中途到香港轉機。楊知道後,急忙趕到他們入住的酒店大堂與其見面,說他很忙,要去美國,不能陪了,見個面順便送點零花錢給趙關出國用。說罷就把一個裝有3萬美元的牛皮信封塞入趙的皮包……

這便是楊的精明之處,他永遠會在最合適的時候送上你最需要的東西。銀彈終於放倒了趙關長。在楊的苦心經營之下,不知不覺中,楊、趙二人已經拴到了一根繩子上,開始了狼狽為奸的違紀違法之旅。

1995年7月到1997年3月。惠威公司總經理楊改清通過北京和廣州兩個單位三次致函深圳海關,商請由惠威公司購買深圳海關查獲的走私罰沒汽車。楊改清找到時任深圳海關關長的趙玉存幫忙,趙玉存兩次批示給予支持解決。

據此,惠威公司先後3次從深圳海關定向購買罰沒汽車共201輛進行倒賣,獲利不菲。1995年7月經趙玉存同意,楊改清以深圳市裕偉貿易實業有限公司名義,從深圳海關調查局以每噸3260元的價格定向購買罰沒原糖1.3萬噸,楊改清加價倒賣贏利。1996年9月,趙玉存違反海關正常審批程序,在未經擬設保稅倉主管地(惠州港海關)審批,便向直屬海關申請的情況下,批准以深圳海關名義向海關總署簽報了《關於轉報深圳市惠威工貿有限公司申請設立保稅倉庫有關資料的報告》。

1996年11月,惠威公司經海關總署批准在惠州港設立了公共保稅倉庫。正是這個保稅倉的建立,使楊改清的走私進入大規模階段,併成為惠威公司走私植物油的基地。楊改清以該保稅倉為基地,製作假單據,利用外輪,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不向海關如實申報,採用少報多進的方式進行走私。從1996年至1998年間,瘋狂作案,每次走私成品油少則幾百噸,多則達到5000噸,共走私成品油304船次,走私油總量達76萬噸,偷逃應繳稅款高達2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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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四口“淪陷”

法庭上,趙玉存的大女兒趙芬失聲痛哭:“是我毀了父親的前程。”趙玉存撫摸著愛女顫抖的肩膀,也禁不住老淚縱橫……

趙芬原在一家公司做文員,因公司效益差,她整天愁眉苦臉,吵著要換工作環境。趙玉存想想自己堂堂一個海關關長,女兒的工作卻沒法解決好,心裡也不是滋味。忽然想起有一次與楊閒聊,楊說正在籌建一家叫惠威的公司。趙便找楊商量,要楊安排趙芬去他公司工作,並有言在先:只讓女兒接接電話、打打字,絕不能跟海關打交道。

楊改清對趙的心思揣摩得一清二楚,他一拍胸脯:“大哥,侄女的事你不用操心,包在兄弟我身上就是。”於是他就真的只讓趙芬在其公司幹雜務,但安了一個“總經理助理”的頭銜。趙芬便到惠威公司上班了。楊的這家公司其實就是一皮包公司,根本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業務。趙芬的工作很輕鬆,但每個月能領5000元的工資,還有補貼、年終獎等加起來一個月超過8000元。楊改清在暗地裡還給她“開小灶”。

1997年春節前後,楊改清和趙芬到香港辦事。一天,楊和老婆肖某請趙芬在街上的一家餐廳吃飯。席間,他拿出一張事先填好的香港中行的支票,笑著說:“小芬,這是叔叔給你去年的年終獎金。”趙芬接過一看,面額是100萬元,這麼多!心裡頓感突兀,但還是笑笑收下了:“謝謝楊叔叔。”趙芬當天晚上就回到了深圳,她跟父母談起楊送了她100萬元“獎金”,他們聽了後沒說什麼,默認了。

趙芬後來離開了惠威公司,來到香港工作。此時的趙芬居無定所,辦香港居民證時,她住到了楊改清的家裡。楊在香港宴請趙一家吃飯,他說自己在半山買了一套新住宅,搬新宅後舊房子就送給小芬和小麗吧。趙玉存夫婦倆笑呵呵地同意了,他們正為女兒在香港的住所犯愁呢。很快,楊安排屬下盧某把300萬港幣打到趙芬賬戶,然後叫趙芬將這筆“房屋款”付還,一買一賣,順利把過戶變成了趙向楊“買房”。趙芬心安理得住進了這棟價值400萬港幣的豪宅。 隨後不久,楊又在深圳羅湖購置了一套價值90萬元的房子,送給趙芬,還送了一輛奔馳C280小汽車給她。

趙玉存的小女兒趙麗要去英國讀書,楊知道後心想應該表示一下。一天,楊請趙全家在深圳某酒樓吃飯。酒過三巡,楊拿出一張準備好的匯豐銀行面額100萬港幣的支票,對趙麗說:“這是楊叔叔給你的100萬學費,以後有什麼需要再給叔叔說。”趙麗笑逐顏開:“謝謝楊叔叔。”

案發後趙芬交代說,自己在楊改清的公司上班近2年,楊從未與她談過有關海關執法的事情。“他從來沒有叫我回去跟父親說什麼事,真的,我就感覺他是真對我們好。”然而趙芬每次收到楊改清的鉅額“福利”後,回家都會告訴趙玉存,當然,楊改清也有意無意地會跟趙玉存說一聲。這難道不是進行權錢交易的一種心知肚明的默契嗎?

就像楊後來供述的那樣:“我送錢給趙玉存及其家屬,不是無緣無故的,如果趙玉存不能幫我解決問題,我也不會白送給他及其家屬。關於這一點,我想,趙玉存及其家屬都很清楚。”揭開他們表面那溫情脈脈的面紗,其背後呈現的正如中紀委通報指出的那樣,是一起赤裸裸的權錢交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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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沉痛的案例

趙玉存受賄案法庭先後二次進行開庭審理,兩個女兒同臺受審。趙頭髮大半已經斑白,看上去神情有些呆滯。父女三人同時站在被告席上,各自心中很不是滋味。作為父親,趙玉存簡直無地自容。

在第一次庭審中,趙玉存坦承“我有罪!”對於檢察機關的指控,他在庭上如此說道,稱自己作為一個領導幹部,受黨教育多年,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沒有把握住。但他在法庭上申訴說,為楊改清提供的幫助,他都是“奉命行事”,他也否認曾利用職權干預海關對走私案件的調查。關於受賄錢物,他以為很多是女兒在楊改清公司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趙玉存的律師同時表示趙並不是一個貪得無厭、腐化墮落的人。他身上並沒有貪官包二奶、玩女人等通病,並稱案發後趙玉存一家積極退清了全部贓款,可見他並非揮霍無度之人。

2002年5月14日第二次庭審,趙玉存及小女趙麗被帶進法庭,他剛落坐,取保候審的大女兒趙芬就親熱地拍了拍父親的肩。在表示願意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時,父女三人都請求法庭能從輕判決。

趙玉存說自己在深圳海關工作40餘年,也曾做過一些實事。趙的兩個女兒則表示自己年少無知被人利用,收受財物的時候並沒有主觀故意。趙玉存大女兒趙芬的辯護律師還說,趙芬現年僅4歲的女兒得了白血病需要照顧,希望法庭能考慮到這一點。

父女三人庭審結束前還一度共同落淚,兩個女兒在庭審的3個小時裡一直抽泣不斷。當女兒們說是自己害了父親時,趙玉存淚流滿面,他還拉起囚衣擦拭眼淚。

2002年12月13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收受賄賂900萬元的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趙玉存的大女兒趙芬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小女兒趙麗獲刑3年。法院審理查明,趙玉存在擔任深圳海關關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本人及通過家屬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1472787元、港幣7372400元、美金3萬元,共計摺合人民幣900萬元。其中,趙芬參與受賄人民幣1304787元、港幣5872400元;趙麗參與受賄港幣500萬元。三被告歸案後已全部退清贓款。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玉存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鉅額賄賂,嚴重損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鑑於趙玉存向司法機關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有立功表現,依法可減輕處罰。被告人趙芬、趙麗歸案後能坦白交代罪行,有悔罪表現,酌情可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辦案檢察官直言,趙玉存一家四口全部受賄涉案,這在全國實屬少見,可以成為反腐案例活標本。此案給人們警示深刻,教訓沉痛。趙玉存在庭上嘆息,他這樣做是想讓女兒們過得好,“其實我是害了她們,悔不當初啊!”

(本文除被告外,其餘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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