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扶貧中優親厚友、貪汙侵佔等 306人被處理處分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在12月25日召開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審計署審計長鬍澤君受國務院委託,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對於審計查出的扶貧領域問題,有關地方和部門已整改54.06億元,完善制度或落實扶貧政策334項。

報告顯示,扶貧領域存在擅自拔高或隨意降低脫貧標準、腐敗和作風問題、扶貧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資金和項目管理績效不佳等問題。

對提高住房補助標準或過度醫療等問題,14縣已整改14.78億元。對未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即作脫貧處理問題,41縣通過細化幫扶措施、重新識別補錄貧困人口等整改,涉及貧困群眾2.97萬名。

對優親厚友、貪汙侵佔、騙取套取等問題,有關地方已追回資金、核減撥款等9626萬元,處理處分306人。對“面子”和形象工程問題,3縣通過調整賬目、歸還資金等整改309萬元。

對多數縣未開展扶貧績效評價問題,財政部、扶貧辦等印發《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管理操作指南(試行)》,指導縣級開展績效管理。

對扶貧資金用於非扶貧領域問題,42縣通過自查清理、歸還墊付資金等整改21.1億元,處理處分72人。對資金和項目閒置等問題,37個地區盤活資金8.28億元。66縣推動277個扶貧項目重新使用或運營,避免或挽回損失2.63億元。

對於《國務院關於2018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指出的問題,截至2019年11月底,絕大多數已得到整改,整改問題金額約3100億元。

原標題:審計署報告扶貧領域整改問題金額約5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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