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通報、曝光、停業整頓!這10家公司和24臺出租車上黑榜

通報、曝光、停業整頓!這10家公司和24臺出租車上黑榜

出租車是一座城市的“形象窗口”

更是一張流動的城市名片

車容車貌和司機的言行舉止

左右著乘客對一座城市的印象

通报、曝光、停业整顿!这10家公司和24台出租车上黑榜

但是

並不是每一次揮手

都等到“空車”的出租車!

也不是每一次伸手

都能換來司機的停留!

拒載、繞道、索要高價的現象

在瀋陽也時有發生

通报、曝光、停业整顿!这10家公司和24台出租车上黑榜

最近,市

交通局發佈了

瀋陽出租車公司

違法及投訴“黑榜”

曝光了今年11月份

投訴率最高的10家企業

相信大家一定很關注

究竟是哪些出租車上了“黑榜”

通报、曝光、停业整顿!这10家公司和24台出租车上黑榜
通报、曝光、停业整顿!这10家公司和24台出租车上黑榜

10月份投訴率由高到低排名前十的企業

經出租汽車管理信息系統統計,2019年11月份投訴率由高到低排名前十名的出租汽車企業依次為:龍的公司、阜康公司、鵬發公司、旭龍公司、清泉公司、鴻運公司、春城公司、安運公司、沈蘇遠達公司、州際公司。

11月份車輛違章率高於3%的出租汽車企業有志遠公司和沈蘇遠達公司。

通报、曝光、停业整顿!这10家公司和24台出租车上黑榜

處理意見

1.對投訴率排名前十、車輛違章率高於3%的出租汽車企業全行業通報,並公開曝光

2.對投訴率排名前十的企業,責令停業整頓一個月,停業整頓期間暫停辦理車輛更新等相關業務。

通报、曝光、停业整顿!这10家公司和24台出租车上黑榜

同時,市交通局

還曝光了

11月份

出租車嚴重違規行為典型案件

“非法營運”典型案件

11月份查處出租車嚴重違規行為典型案件曝光

1.車輛牌照遼AGR258號出租車駕駛員蔣某,於2019年11月26日在東陵路從事營運活動,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駕駛員給該車計價器加裝了電子干擾設備,通過按遙控器來增加營運公里數,利用計價器作弊,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蔣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2.車輛牌照遼AGP511出租車駕駛員雒某,於2019年11月7日,在航空大學被執法人員查處到未執行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運價和收費標準。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雒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3.車輛牌照遼AGW389出租車駕駛員張某,於2019年11月5日,在淮河街玩具城附近被執法人員

查處到違反規定開啟計程計價設備空調模式。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張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4.車輛牌照遼AGA782號出租汽車駕駛員劉某,於2019年11月16日,在瀋陽站東廣場附近營運。經查,該車駕駛員劉某在瀋陽站東廣場營運過程中,沒到乘客排隊上客區拉客,而是在車道後面拉載未排隊的乘客上車。駕駛員劉某構成了出租汽車駕駛員位於車站、機場、碼頭等公共場所,未在指定區域停車候客、按序排隊、順序走車,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劉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5.車輛牌照遼AGP479號出租汽車駕駛員姚某,於2019年11月10日,在瀋陽站東廣場附近營運。據投訴者描述及技防取證表明,姚某以著急拉活為由拒載了順序排隊的第一名乘客。駕駛員姚某構成了出租汽車駕駛員拒載乘客,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姚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6.交通執法人員於2019年11月15日在皇姑區對遼AGP582 現代出租車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汪某某在運輸經營過程中,因出租汽車駕駛員利用電子干擾設備作弊,違反了交通運政管理秩序。上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以認定。執法人員當即告知了其權利和義務,責令立即停止並改正,暫扣了車輛。當事人汪某某現場承認其違章行為,並同意接受處罰。

7.交通執法人員於2019年11月3日在北站北對遼AGU425 現代出租車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齊某在運輸經營過程中,因出租汽車駕駛員位於公共交通場站,離開駕駛座位招攬乘客,違反了交通運政管理秩序。上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以認定。執法人員當即告知了其權利和義務,責令立即停止並改正;當事人齊某現場承認其違章行為,並同意接受處罰。

8.交通執法人員於2019年11月3日在北站北對遼AGT281 長安出租車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經某某在運輸經營過程中,因出租汽車駕駛員位於公共交通場站,離開駕駛座位招攬乘客,違反了交通運政管理秩序。上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以認定。執法人員當即告知了其權利和義務,責令立即停止並改正;當事人經某某現場承認其違章行為,並同意接受處罰。

9.交通執法人員於2019年11月7日在北站北對遼AGF012 現代出租車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馬某在運輸經營過程中,因在公共交通場站內不在指定區域上下客,違反了交通運政管理秩序。上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以認定。執法人員當即告知了其權利和義務,責令立即停止並改正;當事人馬某現場承認其違章行為,並同意接受處罰。

10.車輛牌照遼AGU676駕駛員劉某,於2019年11月17日,駕駛該車在機場營運,一名乘客乘坐該車到桃仙鎮,劉某因為路途太近沒有載該名乘客,讓乘客乘坐有軌電車。機場大隊執法人員對該車進行了調查,駕駛員劉某承認該違章事實。駕駛員劉某構成了出租汽車駕駛員拒載乘客,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劉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11.車輛牌照遼AGH287駕駛員秦某,於2019年11月7日,在機場營運時,接受機場大隊執法人員檢查,在該車內發現安裝有計價器作弊裝置。經過調查司機秦某承認車上安裝有計價器作弊裝置違章事實。該駕駛員秦某構出租汽車駕駛員私改計程計價設備,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秦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12.車輛牌照遼AGB608號駕駛員劉某,於2019年11月8日在瀋陽站東廣場去往體育館營運過程中因存在未使用計價器直接向乘客索要80元車費行為被乘客投訴,執法人員通過調取車內營運情況錄像及對當事司機11月14日進行補充調查後確定投訴情況屬實。劉某存在出租汽車駕駛員未執行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運價和收費標準行為,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劉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13.車輛牌照遼AGH813號出租汽車駕駛員房某,於2019年11月9日在瀋河區K11購物中心附近營運過程中存在拒載去往音樂學院的乘客行為被投訴,執法人員通過調取車內營運情況錄像及對當事司機11月14日進行補充調查後確定投訴情況屬實。房某存在出租汽車駕駛員拒載乘客行為,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房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14.車輛牌照遼AMJ565號出租汽車駕駛員王某,於2019年11月9日在瀋陽北站南地區營運搭載一名乘客前往南塔鞋城未執行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運價和收費標準。王某的行為違反了相關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王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15.車輛牌照遼AGP573號出租汽車駕駛員梁某於2019年11月8日在桃仙機場搭載三名乘客前往瀋陽北站南地區涉嫌繞道行駛被乘客投訴。北站執法大隊通過技防手段調查取證,證明梁某存在繞道行駛的行為,梁某的行為違反了相關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梁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16.車輛牌照遼AGB579號出租汽車駕駛員李某於2019年11月5日在瀋陽北站南地區營運時,出租汽車駕駛員位於車站、機場、碼頭等公共場所,未在指定區域停車候客、按序排隊、順序走車。李某的行為違反了相關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李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17.車輛牌照遼AGZ019號出租汽車駕駛員孫某於2019年11月9日在瀋陽北站南地區營運時,出租汽車駕駛員孫某位於車站、機場、碼頭等公共場所,離開駕駛座招攬乘客。孫某的行為違反了相關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孫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18.車輛牌照遼AGH133號出租車駕駛員張某,於2019年11月12日在北站路拒載一名去南塔的乘客,經查該車駕駛員張某拒載乘客。該行為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張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19.車輛牌照遼AGS175號出租車駕駛員胡某某,於2019年11月7日在北站路拒載一名去愛工街的乘客,經查該車駕駛員胡某某拒載乘客。該行為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胡某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20.車輛牌照遼AGA855號出租車駕駛員袁某某,於2019年11月15日在北站路拒載去砂陽路及皇姑屯火車站的乘客,經查該車駕駛員袁某某拒載乘客。該行為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袁某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21.車輛牌照遼AGG988號出租車駕駛員王某某,於2019年11月12日在北站路拒載一名去北一路萬達的乘客,經查該車駕駛員王某某拒載乘客。該行為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王某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22.車輛牌照遼AGV389號出租車駕駛員張某某,於2019年11月9日,因拒載被乘客投訴。通過技防系統調查,駕駛員張某某在營運過程中,得知乘客目的地後未拉送該乘客,存在出租汽車駕駛員拒載乘客行為,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張某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23.車輛牌照遼AGV690號出租車駕駛員馬某某,於2019年11月6日,因索要高價被乘客投訴。通過技防系統調查,駕駛員馬某某在營運過程中,未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收取車費,存在出租汽車駕駛員未執行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運價和收費標準行為,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馬某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24.車輛牌照遼AGB136號出租車駕駛員關某某,於2019年11月6日,因故意繞遠被乘客投訴。通過技防系統調查,駕駛員關某某拉送乘客的過程中,未按照最優路線行駛,存在出租汽車駕駛員繞道行駛行為,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關某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11月份查處“非法營運”典型案件曝光

1.車輛牌照遼AP920L號小型客車駕駛員

趙某,於2019年11月20日,拉載乘客從蘇家屯區到瀋陽南站,收取車費,被執法人員當場查扣。經查,該車無道路運輸證,駕駛員趙某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將給予駕駛員趙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2.車輛牌照遼A5Y16Y號小型客車駕駛員韓某,於2019年11月10日,拉載乘客到崇山路,收取車費,被執法人員當場查扣。經查,該車無道路運輸證,駕駛員韓某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將給予駕駛員韓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3.車輛牌照遼A09JC1私家車駕駛員崇某,於2019年11月21日,在馬路灣附近被執法人員查處到使用未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從事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服務。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崇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4.車輛牌照遼A958TH號小型汽車駕駛員李某,於2019年11月23日,在瀋陽站西廣場附近營運。經查,該車駕駛員李某使用滴滴平臺接單,拉載一名乘客從遼寧大學沈北校區到瀋陽站西廣場,收取車費42.08元。該車未辦理網約車道路運輸證件,只辦理了租賃汽車證。駕駛員李某構成了使用租賃汽車證的車輛,從事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服務,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李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5.車輛牌照遼A2N3TY號小型汽車駕駛員李某,於2019年11月23日,在瀋陽站附近營運。經查,該車駕駛員李某拉載乘客從惠工街到瀋陽站,收取車費17.29元。該車無道路運輸證件。駕駛員李某構成了使用未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從事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服務,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李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6.車輛牌照遼AES253駕駛員周某某,於2019年11月6日,駕駛該車在機場拉2名乘客,1名乘客到白塔河議價收取20元,另一名乘客到市內按表收取費用,總體車費用超過車程費用。執法人員將該車查扣,駕駛員周某某承認該違章事實。駕駛員周某某構成了出租汽車駕駛員未執行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運價和收費標準,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周某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7.車輛牌照遼A522KN號私家車駕駛員李某,於2019年11月5日晚八點在中街利用陽光出行軟件招攬去往啟工街漢庭酒店的乘客時被瀋河執法大隊當場查處。經查李某存在使用未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從事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服務的行為,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李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8.車輛牌照遼A13EA9號轎車駕駛員劉某某,於2019年11月14日,在瀋陽站西廣場拉送乘客過程中被執法人員檢查,經查駕駛員劉某某利用手機平臺接單拉送乘客並收取車費,且該車未辦理道路運輸證,存在使用未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從事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行為,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依法給予駕駛員劉某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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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體新聞中心記者:趙阿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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