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女孩因“河南人”身份兩次求職被拒,法院判被告公司公開道歉

  中新網杭州11月26日電(郭其鈺)23歲女孩閆某某在浙江某公司求職時,兩次因“河南人”身份而收到不適合崗位的通知,遂將該公司告上法庭。杭州互聯網法院26日審理該案,判決被告浙江某公司向原告閆某某口頭道歉、在國家級媒體刊登道歉聲明,並賠償閆某某精神撫慰金及合理維權費用損失10000元。

  原告閆某某訴稱,2019年7月3日,其因求職需要向被告浙江某公司投遞簡歷,應聘法務、董事長助理兩個崗位。該公司在查看閆某某簡歷後,分別向其發出兩份不適合此崗位的通知,不適合原因皆為“河南人”。因該公司上述地域歧視行為,閆某某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口頭道歉,在《人民日報》、《河南日報》、《浙江日報》上登報道歉,並向原告支付精神撫慰金人民幣6萬元。

  被告浙江某公司辯稱,該公司沒有給予原告面試機會,是因為原告的簡歷不符合公司的基本招聘要求,原告沒有工作經驗。而公司工作人員在回覆時簡單地使用了“河南人”三個字,這只是公司工作人員對於原告籍貫的備註,不等同於歧視。

  法院審理後認為,浙江某公司構成對閆某某地域歧視,侵害其平等就業權,遂作出上述判決。

  “本案雖因原告閆某某作為河南人遭受就業地域歧視而引發,但本案爭議的本質系發生在就業領域的不合理區別對待。”該案承辦法官、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監庭副庭長肖芄表示,一方面,平等的勞動就業權是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生存權利,是公民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依法應受到法律保護。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合理、合法的自主用人權應當受到尊重,市場在配置勞動力資源過程中的決定性、基礎性作用不容否定,但用人單位的自主權應受到法律規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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