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藥店零售價和醫保結算價“保持一致”或成新趨勢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塗端玉)醫院一個價、藥店一個價的時代或將過去。根據上海藥品陽光采購平臺通知,11月25日起,各醫保定點藥店將與相關企業圍繞701個藥品開展議價確認。該通知稱,所有在醫保定點藥店銷售的藥品均需由醫保定點藥店與藥品生產企業自行議定零售價。

據悉,議價結果將在陽光平臺公開,議價結果只對該定點藥店有效,議定零售價需與醫保結算價格保持一致。這意味著,至少701個藥店藥品被納入到醫院藥品集採的體系中,並在醫保支付環節實現與醫院同價。

實際上,此前浙江、江蘇等地已通過醫保支付對藥店藥品進行了限價。儘管目前只是部分地方推行,但在業界看來,未來藥店藥品與醫院藥品納入同一個採購體系已經成為行業新趨勢,與此同時,業界認為醫保定點藥店不見得全都“樂開花”——儘管醫保定點藥店可以獲得更低的進價,但其藥品終端零售價和毛利率也將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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