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你聽說過哪些駭人聽聞的真實事件?

不為打翻的醬油而哭泣


那是我上初中的時候發生過的一起在身邊的恐怖案件。感覺身邊很少會發生這種的惡性案件,那時候嚇得我好幾天都不敢一個人睡。

事情是這樣的,印象中那是在一個週末的早上,就在我們鄰村的小學附近有一個小樹林,很是陰深恐怖(方正我小時候是都不敢一個進去的),那邊有一些耕田會有一些老人家去田裡中些東西。

其中有一個老奶奶在黎明的時候打算去田裡幹活,那時候天還是矇矇亮看起來森林裡更是透露一股陰深恐怖。那老奶奶走著走著突然間就看到了前面不遠處一棵樹下感覺像是一個人躺在那裡,老人家眼神比較差加上天還沒有全亮以為說是哪個外面喝酒喝的大醉的人醉暈在地上了。就想走過去叫醒他,越走進越覺得不對勁了,前面躺著的人看著像是沒穿衣服的一樣,老人家想著試圖去看到底是誰躺在地上可就是看不見人臉。隨著越走越近心就莫名的跳動了起來,再近一些發現是一個女的沒有穿衣服。可是就是看不見人臉,越看越覺得不對勁,直到走到面前才發現居然發現那個女的是沒有頭的。一時間老人家嚇得直接腿軟的坐在地上眼睛瞪的老大,半天過去才趕緊連滾帶爬的跑出森林去。

後來警察來了封鎖了現場,貼出來懸賞公告,那時候我看到了那個公告就貼在學校附近。警方就想著想要找到無頭女屍的頭才能夠確定她的身份,因為鄰村沒有人口失蹤,所以警方很難確認其身份。通過排查警方確認比無頭女屍的身份應該是來自附近的工廠的工人,因為工廠的工人多為外來人口所以短時間內警方無法接受到失蹤人口的報案。確實通過調查警方查到了就在我們村的工廠有一個外來女子好幾天沒去上班了。

同一時間有一批警察在一個小水溝內找到了用塑料袋包裹著的腦袋,就這樣無頭女屍的身份被確認。

經過調查警方確認了犯罪嫌疑人就應該是和被害人有些曖昧關係的同樣是外來人口的某男子,經確認被害人確為是該男子所害就這樣一起無頭女屍案才告破。





林氏大偵探


1996年1月10日,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大一新生刁愛青,在傍晚吃完晚飯從學校走出,之後在青島路附近失蹤,刁愛青失蹤時身穿紅色外套。



時間來到1996年1月19日月19日清晨,南京華僑路一名清潔工人在清理垃圾時,發現用塑料裝裹起來的大量不明肉塊,他以為是豬肉,拿回家清洗時才發現不對勁,之後馬上報了警。

後來經有關部門核實,這些肉塊是人體屍塊,初步懷疑是被利刃切割肢解,另外還有些疑似內臟的肉塊,且有明顯被煮過的痕跡。在這之後,相繼在龍王山又發現有人的頭顱,又在華僑路和水佐崗發現了被拋棄的其他屍塊。


經法醫鑑定,這些所有的的屍塊都是同屬一個人,也就是1月10失蹤的大一新生刁愛青,也就是說,刁愛青被人殺害了,並且被罪犯殘忍地進行了肢解。

這些人體肌肉碎塊的切口整齊,一共分為2000多塊,而且頭顱、內臟都有煮過的痕跡,說明罪犯具有一定的人體解剖學知識,可能是從事醫生、法醫等工作的職業人員,才能這樣殘忍、從容不迫地對人體進行肢解、烹煮。

刁愛青遇害時剛剛19歲,這樣一個花季少女就此永遠離開了人間。下面是刁愛青遇害前幾天的一些信息。



據瞭解,刁愛青平時在學校話語不多,是一個內文靜的小女生,擔任過學校寢室的室長。1996年1月7日,星期天,刁愛青參加了以前高中好友的生日聚會,當晚刁愛青並未回校居住,次日才回校。

1996年1月9日,刁愛青請假了,並未在校上課,原因是請假出去與老鄉玩了一天,很晚才回宿舍。 1996年1月10日下午,刁愛青聲稱身體不舒服,並未到教室上課。

其實9月-10日這兩天,刁愛青寢室發生了一個小插曲,一般學校都不允許額外使用大功率家用電器的,刁愛青的寢室因為有人違犯了這個規定,被發現後室長自然逃避不了責任,所以刁室長遭到了宿管阿姨一頓訓斥,還被罰了款。

遭了一頓罵自然心情不爽,心情煩悶之下刁愛青選擇出校門外透透氣,這一天的時間是1日10日下午7點左右,刁愛青吃過晚飯後離開了學校,直至9天后,刁才再次出現在公眾面前,卻是以這樣令人扼惋痛惜的方式。刁愛青遇害了,兇手一直逍遙法外未被抓到,讓人抓狂。關於刁的遇害,有以下關健點:

1、兇手極有可能是熟人,因為刁的屍體曾經被殘忍肢解剔骨切塊煮熟,要完成整個過程一般只能在家裡,刁像是被誘至某一個熟人家裡才遇不測。

2、刁在遇害前曾參加同學聚會,也和老鄉出去玩過,聚會的同學應該被警方排除了嫌疑,哪這個老鄉是誰?有其他人陪同見證過嗎?

這麼多年過去了,刁愛青遇害最終成了懸案,雖然希望很渺茫,但還是希望殘暴的兇手能被繩之於法,還死者及其家屬一個遲來的公道。


小刀刀說史


晉寧是古滇都邑,鄭和故里,是一個山清水秀的風景名勝,然而,就在距離晉城鎮不到三十分鐘旅程的南門村,卻在2012年5月爆出了一宗驚天大案。此中案情可駭之極,令人毛骨悚然。一時候,“雲南食人魔”張永明的名字傳遍了全國。

自2005年以來,陸續有17人在晉城鎮失蹤,失蹤地點都集中在以張永明家為中心七百米的範圍內。但直到2012年,在最後一名失蹤者家人堅持不懈的努力下,這些失蹤案才受到重視,兇手張永明也才終於浮出水面。

張永明出生於晉城鎮南門村,是家裡最小的孩子,上面還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從小的時候開始,他就是性格孤僻的人,總是沉默寡言,身邊的人都不太願意和他交朋友。

張永明的母親,是個十分暴力的人。她曾經虐打二兒媳餘會仙(音),導致兩家的關係極其惡劣,以至於根本沒有往來。有傳聞稱,她曾經在喝酒時把一個賣酒的人給殺了,但這件事一直沒有得到證實。而張永明的二哥能榮(小名),也於1980年在菜市場與鄰居爭吵時,用鋤頭擊打對方頭部,幾乎把對方的整個頭都給鋤了下來。一家裡同時出了兩個殺人犯,所以鄰居們提起張家的時候也是相當懼怕。

母親和哥哥的暴力行徑,似乎為後來為什麼張永明會犯下的那些恐怖案件提供了一個可能的解釋。

殺機初動

沒有多少人願意和沉默寡言的張永明交朋友,陸士榮(音)就是那少數人之一。他和張永明是小學同學,兩人關係相當好。1974年12月25日的晚上,兩人結伴到外面去玩,回來的時候已經很晚了,陸士榮的父母早已把家裡的大門鎖上。張永明見狀,便邀請陸士榮到自己家去過夜。兩人一起睡在張永明的床上,而張永明的父母則睡在房間裡的另一張床上。

凌晨2點多的時候,陸士榮被一陣突如其來的劇痛給痛醒了。他睜開眼睛,發現張永明已經把自己綁在了床上,不斷地用刀子劈砍自己的頭部和頸部。陸士榮的叫聲驚醒了張永明的父母。張父開燈,看見陸士榮的臉和脖子上全是血,連忙拉住張永明並報了警。

張永明被捕後,稱自己當時只是在夢遊,砍人什麼的並不是故意的。為此,村裡開了批鬥大會,張永明也被判勞教六個月。

陸士榮大難不死,好不容易終於撿回了一條命,可治療費卻高達數百元,而且最後張家只賠了幾十元。

(注:在1974年,幾十塊也已經算是很多錢了。我父母說,那時候只要幾分錢就能吃飽早餐。我爸家裡條件好一些,每天的零花錢也只是一毛錢。)

這一次經歷,為張永明日後犯下的一系列案件拉開了序曲。很快,他將會完成人生中的第一次謀殺案。

處女殺

1978年,正值生產大隊搞副業增加收入,張永明被隊長分配到瓦窯廠工作。在工作的過程中,他結識了外村的另一位男性青年楊樹榮,兩人交上了朋友。

一天,家人吩咐張永明那些米到鎮上去換些錢,張永明便約上楊樹榮一起去了。賣完米,兩人又在距離南門村十公里外的一家小吃店吃宵夜。這是楊樹榮最後一次出現在人們視線裡,隨後他就消失了。楊家人和村幹部找遍了整個村,也到鎮上去詢問了一番,但卻一無所獲。當他們詢問張永明時,張永明稱吃完夜宵以後兩個人就各自回家了,他什麼也不知道。

直到半個月後,才有人在南門村附近河邊的一個洞穴裡找到了楊樹榮赤裸的屍體。楊家人報了警,警方立刻把張永明作為重大嫌疑人,因為他是楊樹榮失蹤前和他在一起的最後一個人,而且也有人報告說,曾經見過張永明在晚上推著一輛能放得下一個人的板車在村裡遊蕩。

警方把張永明帶回派出所接受詢問。這一回,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張永明承認了殺人的罪行。他說,自己那天晚上確實殺害了楊樹榮,還把屍體的手腳都折斷,扔進河裡企圖毀屍滅跡,卻不料河水把屍體衝到了洞穴中。

警方隨後封鎖了張家,並在張永明的枕頭下找到了楊樹榮的衣物。

生產大隊為此事開了會,代表們全體簽名要求判張永明死刑,但最後卻只判了死緩。又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張永明後來陸續獲得了減刑的機會,最終在1997年6月到7月之間獲得了釋放,回到南門村來。

歸家

當張永明終於回到了南門村的家中的時候,他父母早已去世,大哥去臨縣當了上門女婿,大姐也嫁去了外地,二哥又因為與母親不和的關係而沒有往來,所以家中就只剩下他一個了。他獨自一人住在南門大街225號的祖屋裡,靠種田為生,也不與其他人來往。有幾次,一些好心的鄰居曾邀請他到自己家去吃飯,但張永明總是說家裡有飯菜,拒絕了。還有一回,他半夜胃潰瘍出血,最後還是靠村幹部送他去醫院,幫他在手術單上簽字的。

19年的牢獄生涯為他的面容增添了幾分滄桑,使他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要大許多。但只要看一眼他那一米七五的高個頭和粗壯的身子骨,沒有人會覺得他是個上了年紀,弱不禁風的老人。時不時地,村民們會花50塊僱他,讓他把擋住了田裡作物陽光的樹木砍掉。或許,他們是覺得林業局的人會因為張永明是個殺人犯,所以不會追究砍樹的事情;又或許,是他們自己害怕張永明,所以想給他找點事情做做,免得他無聊起來又去發狂殺人。

2008年,政府對南門村的土地進行集體收購開發。張永明藉著這個機會發了一筆不小的財,獲得了將近3萬多人民幣的補償。從此以後,他不再靠種地為生(雖然他還是保留了一小塊田地),還在家附近建了一個冷凍庫。每天中午,他都到晉城鎮的古滇文化公園去下棋,一直下到下午五點多才回家。

他的棋友回憶稱,張永明其實人還不錯,棋品也好,從來沒有發生過要悔棋的事情,而且棋也下得相當不錯,每五局裡大概能贏兩三局。張永明在下棋的過程裡認識了不少人,但沒有一個棋友真正瞭解他的情況。

除了下棋,張永明的另一個愛好就是養狗。他家裡養了三條大狗。鄰居們都說,每到夜裡,張永明就會把電視機的聲音調得老大,那幾條狗也會跟著狂吠起來。大家都覺得事情確實有些蹊蹺,但從來沒有人說過什麼。

一切似乎都恢復了平靜。從前的犯人迴歸社會以後,過上了安逸祥和的生活,這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事實上,從2005年開始,就一直有男性青年陸續在南門村莫名失蹤。到2012年,累計的失蹤人口已經達17人。不少失蹤者的家人也都報了警,但最終結果總是不了了之。當時,南門村附近有不少不正規的工廠,常常招用黑工。鑑於失蹤的都是年輕人,人們就猜測他們可能是去那些工廠打工去了。從來沒有人想過,包括警察在內,這些失蹤事件居然會和這個可能精神有問題的殺人犯有關係。

初露端倪

2011年12月,一名叫張建原的高一學生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了襲擊。當時,他就在距離家門只有十來米的地方,突然被人從背後用皮帶勒住了脖子,向身後的樹林拖去。張建原奮力掙扎呼救。家人聽到了呼救聲,連忙衝出來救人,發現勒著孩子的人不是別人,正是張永明。在家人的質問下,張永明辯稱自己是在抓賊。張建原的家人立即報警。在派出所,張永明的說詞又一次變了,他說自己只是在和孩子打鬧玩耍,並不是真的想要傷害孩子。

警方對張建原的家人說,張永明有精神上的問題,他以前也就殺過人,而且孩子也沒有受到太嚴重的傷害,要立案的話有難度。張建原的家人無可奈何,也只能接受了這種說法。但經過此事之後,村民們都認為張永明喝酒以後就會發狂,不再讓自己的孩子靠近他。

而張永明本人,自此以後也更加孤僻,甚至到了不與人交談的地步,行徑也越來越詭異。他會到山上的墳地去偷祭品,收集起來又賣出去。村民們也開始留意到,張永明晚上會經常推著一輛板車在村裡逛遊,但依舊沒有人將失蹤事件和張永明聯繫起來。

不再沉默的受害者

2012年,對於當時19歲的韓耀來說是意義重大的一年。他正要準備從雲南省工商管理學院畢業,目前正在昆明市的一家工程公司實習,被派到南門村來協助一項工程勘察。性格溫順,學習成績又好的他十分孝順母親。他曾經對她說過,等自己出來工作養家以後,她就可以休息享福了。

可惜命運弄人,韓耀的母親再也等不到兒子的孝順了。2012年4月25日,就像往日一樣,韓耀和同事們在上午7點多來到工地開始工作。8點30分,韓耀在經理的吩咐下回辦公室去拿文件。辦公室就在距離工地只有二十分鐘左右步程的地方,但韓耀過了很久都沒有回來。經理便打他的手機,但無人接聽;又打去辦公室,但工作人員說韓耀根本就沒回來過。韓耀從此人間蒸發。

韓耀的母親在得知自己兒子失蹤的消息之後,心急如焚,立刻報了警,還發動家裡的親戚朋友拿著尋人啟事到處派以及在網上求助。警方接到報案後,也曾出動找人,但最後無功而返。後來韓家人花錢動用了地下渠道,得知韓耀的身份證曾在他失蹤後在晉城鎮的某家網吧裡使用過,結果發現那原來是韓耀的某位同事。出事前韓耀曾拜託他辦事,就把身份證給了他。

這樣的結果讓韓家人對警方十分不滿。明明身份證就在網吧裡被用過,怎麼就查不出來呢?他們繼續在南門村附近打聽,發現韓耀的失蹤並不是個例。原來從2005年開始,就已經陸續有男性青年在南門村失蹤,而且失蹤的地點、方式都非常相似——

2007年5月1日,當年只有12歲的李漢雄和父親一起在田裡幹活。回家路上,他發現自己把外套忘在田裡了,便回頭去取。當時有一位老婦人,正坐在南門橋邊看管抽水機。她稱自己看見李漢雄走進了一片玉米田裡,但並不清楚後來的事情。因為那時玉米杆子已經長得很高了,而李漢雄個頭又矮,所以他一走進田裡去就不見了蹤影

李漢雄的父母眼見兒子過了吃晚飯的時間還沒回家,便連忙去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表示要失蹤事件超過24小時才可立案,讓李漢雄的父母回家先等候。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李漢雄也再也沒有出現過。

2011年1月27日,當時15歲、正在讀初二的謝海俊和好友謝洋春(音)一起打摩的回離家五公里左右的學校拿期末成績表。謝洋春回自己班上拿到成績表,然後就在校門口等謝海俊,但卻一直都沒有等到,課室也沒人,手機也打不通。

剛開始,謝家人以為只是放假了,孩子到外面玩去了。而且謝海俊的手機本來就有點壞,打不通也是可能的。但到了第二天,謝海俊還是沒有回家。謝家人通知了學校,又和親戚們在村裡和鎮上找了一天,最後在1月29日報了警。 警方為他們做了筆錄。但奇怪的是,這份筆錄並沒有被輸入電腦,謝家人也並沒有收到回執。在接下來的一年多的時間裡,謝海俊的父親為了找回兒子可謂是傾家蕩產。考慮到兒子可能是被附近的黑工廠捉去做黑工,他把晉城鎮附近的工廠都找了個遍,其中有一些還是依靠層層關係才進得去的,但依舊沒有任何收穫。他曾一度懷疑過張永明,也將這個人向警方報告過,但最後警方還是以張永明精神有問題為由沒有深入調查下去。

2011年9月30日,17歲的陳濤和朋友在鑫雲冷庫附近的山坡上玩耍。9點,陳濤母親在駕車回家的時候曾經見過他。9點半,陳濤曾用手機與母親聯絡,但母親沒有接電話。等到11點她回撥過去的時候,陳濤的手機已經關機,他的人也從此消失無蹤。

2012年2月19日上午9點,16歲的採雲偉到鑫雲冷庫附近的公廁去上廁所。同伴們在附近等了將近20分鐘後,覺得不對勁,便去廁所找他。但廁所裡沒有人,而採雲偉的手機也打不通。自此以後,再也沒有人見過採雲偉。

最後,韓耀的家人發現,在南門村失蹤的人總共有17人之多,失蹤時間從2005年到2012年不等。失蹤者的年齡大部分介乎12~22歲(其中有一個80歲的老人和一名37歲的成年人),清一色全是男性,其中兩人還有精神病史。

這個發現可把韓家人惹火了。8年間失蹤了17人,警察怎麼一直都沒去調查?他們找到其他失蹤者的家人,聯合起來再次找警察報案,但警方依然沒有授予立案。於是他們找到了當地電視臺和媒體請求幫助。一時間,南門村的神秘失蹤案成了眾人皆知的消息,也驚動了公安部和雲南省省委、省政府。刑事專家組和案件督察組以最快速度趕到南門村,和當地公安機關開展案件偵辦工作。

在張永民家的廚房,辦案人員在一個用空心磚砌起來的平臺下,找到了五個塑料桶,裡面分別裝著不同的人體組織:有肌肉,有四肢,有內臟,全都分門別類放在不同的塑料桶裡。搜查人員還在廚房一個暗間裡找到了六個大麻袋,裡面裝滿了衣服,還有手機、證件之類的隨身物品。臥室的桌子上,放著幾個金屬盤,裡面裝著數量不等的人類殘骸;同時在牆上,辦案人員找到了一塊沾有人類皮膚的膠布,後來通過皮膚上玫瑰和豬的紋身,證實皮膚屬於失蹤者陳濤。

眼見找到的證據越來越多,辦案人員意識到案情比原先設想的要更復雜,便擴大了搜索圈子,把張永明家的菜地、位於附近的鑫雲冷庫和小樹林也劃入了搜索範圍。在張永明家旁的枯井裡,他們找到了一部分屍骨和衣物,接著又在菜地裡找到了更多的人類骨骼。當時的搜查人員曾說過,把泥土篩掉以後剩下的就是骨頭,由此可見殘骸數量之多。但奇怪的是,儘管找到了多種不同的人類骨骼,但卻獨獨沒有找到頭骨。

經過20多天的偵查後,張永明因涉嫌故意殺人被依法逮捕。審訊過程中,當警方問他到底殺了多少人時,他的回答令人毛骨悚然。他說,這些殺人案全是他一個人乾的。他在路上跟蹤被害人,趁其不備用皮帶將他們勒死,有時也直接徒手掐死。至於具體殺了多少人,他已經不記得了,說是警察找到有多少套衣服,那就是死了多少人。

2012年6月,謝海俊等失蹤者的家人被專案組請來協助調查。法醫鑑證科人員提取了他們的DNA,最終確認了在張永明家找到的人體殘骸屬於17名失蹤者中的11人。

2012年7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永明殺人案,確認張永明在2008年3月到2012年4月間,分別在南門大村附近、鑫雲冷庫附近、蓉辰冷庫附近等地,先後將謝海俊、陳濤、採雲偉、韓耀等11名受害人殺害,並把屍體拉回住處分屍,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受害者家屬進行經濟賠償。

庭上,張永明表情冷漠,極少發言。他對判決結果表示沒有異議。

關於吃人的真相?狗也吃人?

有趣的是,雖然民間一直將張永明稱為“食人魔”,但官方資料上(包括主流媒體的報導)卻一直只是稱張永明“通過碎屍、焚燒、掩埋等多種方式銷燬罪證”,而決口不提吃人的事情。事實上,從案件被揭發的時候開始,官方就一直努力封鎖消息,但最後還是由一名當地的媒體人在微博上爆了出來。

那麼,是否就如傳聞所說的那樣,張永明真的吃掉了受害者嗎?兇手本人是既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但我們不妨從現場證據入手看看:

1、 廚房裡的那五個塑料桶,裡面分別裝殘肢、內臟、肌肉等的人體殘骸,分別屬於11人,但其實總的殘骸數量並不多

2、 臥室桌子上的金屬盤子上放著人體殘肢

3、 在菜地以及樹林裡發現的骨頭殘骸,大部分都有被砍劈過的痕跡,而且最長的長度也不超過十幾釐米

根據以上三點,我們不難想象出這麼一個情景:張永明把受害者的屍體帶回家,在廚房裡熟練地把屍體剖開,剔骨取肉,把不同的組織存放在不同的塑料桶裡,最後把骨頭扔在附近。我個人相信,張永明確實吃掉了受害者,因為只有這樣,那五個桶裡面混合著11個人的屍體殘骸這件事才能解釋得通。

案發以後,也有不少人開始說,張永明不但自己吃肉,而且他家的狗吃的也是人肉。還記得前面曾經提到過,張永明的鄰居曾抱怨晚上張家的狗會狂吠嗎?人們認為,這正是張永明在用人肉餵狗。但事實究竟是不是那樣,我們也不得而知了。而對於有村民稱張永明從來不去菜市場買菜,只見過他去買調味品的事情,這大概是案件被曝光後的一些不足為信的傳言罷了。

剩下的6名失蹤者?

法庭審理時,正式確認死於張永明手下的只有11人,但失蹤者卻有17人,那麼剩下的6人是否也有可能被張永明所殺害呢?答案是肯定的。雖然說失蹤事件是從2005年開始的,但張永明究竟從什麼時候開始殺人,這一點沒有人能夠肯定。極有可能的是,在1997年出獄回到南門村後不久,他就已經開始殺人了。

關於食人

食人的事件,其實比大家想象中更為常見,而且並非心理變態者的專利。根據食人的動機,可以把食人氛圍三大類:求生性食人、習得性食人、以及其他需求。求生性食人,如在饑荒時代,為了活命而吃人;習得性食人,如一些邊遠地區的未開化部落,他們之所以食人是因為那是他們的傳統,可能是為了恐嚇敵人,也可能是為了某種宗教儀式;而食人的連環殺手,則主要以第三類為主,比如日本的食人魔佐川一政,他認為對一個女人表達愛意的最好方式就是吃掉她。

對於張永明食人的動機,至今還沒有人提出過見解。但從他的行事方式來看,很顯然他是在把人當成了獵物,把殺人當成了打獵。大多數失蹤者都是在上午失蹤的,而張永明也只有在下午才去公園下棋,晚上又經常推著板車到處走。這幾點聯繫在一起,很容易讓人想象出整件事的經過:

上午,他去打獵(殺人),暫時先把獵物(屍體)藏在樹林裡,然後下午就去下棋休息,直到晚上夜深了,才用板車到樹林去把獵物拉回家裡屠宰(分屍)。

而對於張永明是否患有精神病的問題,相關專家給予了否定的答案,稱張永明“思維清晰,認知能力正常”。這裡,大家需要區分精神病和心理疾病。張永明沒有精神病,不代表他就沒有心理疾病。從他的行為推測,張永明極有可能是反社會人格障礙。至於在開篇的時候提出過的,張永明的暴力傾向有可能來自家族遺傳的觀點,也只能是持保留態度。


二維生物金粒餐醬


每一起變態殺人案背後的真相都令人後背一涼,因為兇手的殘忍實在是超出我們的想象。

我要說的是發生在廣東中山的一起真實案件。養了十八年的女兒,竟然毫不留情的殺害了自己的父母,還與“他們”同居數天。

誰也不會想到兇手會是這個看起來乖巧懂事的鄰家女孩,可事實就是這樣出人意料。在事發前,齊萍萍的父母正在鬧離婚,就像每一位走向離婚的夫妻一樣,齊萍萍的父母也發生著激烈的爭吵,這不是第一次發生了,正處於青春期的齊萍萍受不了父母這樣無休止的爭吵鬧離婚,她想要殺害她的父母,這樣就不會有這種爭吵聲了。

她將這個想法賦予了實際行動2009年9月11日,她殺害了養育了自己十八年的父母,為了隱藏這個殺人的事實,她在附近的超市買了幾把水果刀以及錘子,用來尸解自己的父母,她將父母的屍體分解成幾塊,裝在黑色的塑料袋裡,而這個裝著親生父母的黑色塑料袋她並沒有將它處理掉,而是任由它在屋裡,做完這一切後,她轉身回屋上網去了。

我不能想象這需要多好的心理素質才能夠坦然的面對自己父母的屍體,並且將他們一刀一刀的切割開來,讓這個裝有與自己相處十八年的父母屍骨的塑料袋留在房間。我不知道當時她的心中是否有一絲的後悔與害怕。

在殺害了自己的父母后,齊萍萍宛若無事人一樣,每天在樓裡出行,還與房東熱切交談,並且在言語中暗示房東,自己的父母外出打工去了,只有自己一人在家。

屍體放置一段時間又沒有經過處理就會發出腐爛的臭味。樓裡上下的人就聞到了這種氣味是從齊萍萍家裡散發出來的,於是上訴了房東。房東接到舉報後,就打開門查看,看看是否家裡沒人看管,有什麼東西腐敗了。

房東打開門,看到女孩躺在床邊睡著了,一旁是黑色的塑料袋,血水正淌在塑料袋旁。

所有的犯罪都瞞不住太久,齊萍萍弒父母案也是一樣。在被被捕後,齊萍萍一開始說是因為父母鬧離婚吵架,自己才忍無可忍動了殺心。後來又為自己開脫到說是父母早就有了自殺的想法,自己不過是幫住他們解脫而已。可是巧合的是,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她還意外得知了她的父母並不是她的親生父母,她是被他們好心收養的。不管是否是親生父母,他們都養育了她十八年。

但是,在審理案件的最後,齊萍萍還是放聲痛哭,為殺害了自己的父母而感到後悔,表示如果人生能夠從來的話,她一定不會這樣做。

可是人生哪有什麼如果,你得為自己走的每一步負責。


雨霽視角


故事1

八三年十月的某一天,成都毛巾床單廠青年女工張瓊,下班便急匆匆趕回家做飯,同時要照顧臥病的母親。

和往常一樣,早早吃完飯後便上床看看雜誌,困了,就睡......

剛剛入睡,張瓊就做了個夢:夢見一個十分帥氣的小夥子對她說,就要走了,請她務必見上一面,地點是九眼橋通往琉璃場方向,一棵黃角樹旁,時間是後天早晨七點。

張瓊醒來,夢境十分清淅,就連小夥子左邊臉頰下一粒痣,也記得十分清楚。張瓊並𣎴在意,翻身又沉沉睡去......

第二天晩上,張瓊又夢見小夥子,滿臉期許說:別忘了明天見面。

她忽然驚醒,急忙開燈,四周靜得出奇,有一絲恐懼,一夜毫無睡意。好不容易捱到天明,安頓好母親,騎車向廠裡奔去。

她把兩晚奇怪的夢,告訴了十分要好的同事何琴,何琴根本不信,對張瓊說:下班安頓好你媽媽,我接你到我家住。

晚上,何琴接走了張瓊去她家。息燈後毫無睡意,嘰嘰喳喳說個不停,談完了劉剛又去評論張強,不知不覺過了午夜二人才漫漫睡去......

剛好早晨六點,張瓊又被夢驚醒,夢中還是那小夥子,略帶嗔意說:怎麼還睡?晚了會再也見不到我囉。

張瓊把夢如實講給何琴聽,何琴是個天不怕地不怕女孩:走,我陪你去會會他。於是,二人匆匆洗漱完畢,騎上自行車,奔九眼橋而去。

到了黃角樹旁,四處打量,未見夢中之人。何琴看了看錶:六點五十九分,正要責怪張瓊,忽然傳來刺耳的汽車剎車聲,一人因橫穿馬路,幸好司機靈敏,一個急剎車,避免了一場車禍,當張瓊抬眼看汽車時,頓時驚呆:急剎的是輛靈車,而靈車上亡者的照片,正是她所夢之人,左臉頰下一粒小症依然可見。

這則故事五零後的、特別是東門片區的人較為熟悉,其實故事並不那麼邪乎,青春少女夢見帥哥很是平常,九眼橋通琉璃火葬場是眾多亡靈必經之路,靈車急剎也是常有的事,有好事者把它編成故事,成了成都人飯後“龍門陣”話題。本想接第二故事:成都疆屍之謎。但太困了,怕影響工作,下次再述。


怕進紅樓皆因夢


這是在90年代發生的事,湖南一個國道經過的鄉村,有一個彎道很突然,如果司機不熟悉路,突然打方向很容易翻車。一旦發現翻車,當地村民會一哄而上將車上的貨物和傷員的財務掠奪一空。

90年代發生的一件駭人聽聞的真實事件

逐漸嚐到甜頭的村民,為了製造更多的車禍,選了一個膽大靈活的小孩,每天黃昏視線不好的時候會,突然從彎道的另一頭跳出來。司機剛轉過來突然發現人,大驚之下猛打方向,十有八九就要翻車。這個彎道一年之內,翻了一百四十多臺車,死了三十多人。當地的交警知道後,什麼都沒做,反而派了個吊車常年駐紮在彎道邊,車翻了後吊一臺車收幾千塊。

90年代發生的一件駭人聽聞的真實事件

這個事情怎麼暴露的?充滿了戲劇性。電影《周恩來》劇組正好路過這個鄉村,中了道翻了車。演周恩來的演員王鐵城正好在車上,斷了6根肋骨,村民上來擄走了他的手錶。他向有關部門彙報了這個事情,使得事件得已曝光。因禍得福的是他這次嚴重的車禍,正好讓他重分體現了周總理最後時光憔悴消瘦的狀態,因而得獎無數,被譽為最神似的演員。

90年代發生的一件駭人聽聞的真實事件

這件事,在現在看來有些駭人聽聞了,隨著改革開放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的基本素質也有所提高,這類事件在現在基本上是看不到了。


阿飛夢想工場


明朝一股六七十人倭寇的奇蹟,日本人的強悍和兇殘與中國人的軟弱和渙散,都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在明代,一股僅有六七十人的倭寇,就曾經創造過軍事史上這樣一個奇蹟:他們登陸後深入中國腹地,橫穿浙江,西入安徽,再北犯明朝陪都南京,又越無錫奔蘇州,雖然最後在太湖附近被殲,但其征戰三省二十幾個縣,殺掠數千裡,如入無人之境,殺死打傷達四五千人;而僅在南京一地,就駐有中國軍隊12萬人!

  抗日戰爭的態勢確實是敵強我弱。但日軍的一個第五師團(即其輜重部隊在平型關被八路軍痛擊的板垣師團)在侵華戰爭中就打了中國的70餘個師(或被擊潰,或被全殲)。這也實在太不成比例!  

  遲浩田將軍的感慨,抗戰時在他家鄉的那個縣,七八個日本兵,打著一面太陽旗,扛著一挺機槍和四五條步槍,就”掃蕩”了全縣,趕著幾萬人到處”跑反”.

  1943年5月,3000名日軍在湖南廠窖3天中屠殺了32000多名中國人。其中一個班的十一二個日本兵,在一天(不到9個小時)的搶掠過程中,就槍殺和刺死140多名中國人,還強姦了20多名婦女。  

  南京大屠殺中的一位倖存者回憶。3000多名中國人被趕進一間大貨房,只有3個日本人看管,大門開著,又都沒有捆綁,可是誰也不敢動,叫跪就跪,叫坐就坐,最後全部被殺害,只他一人逃生。

  我們面對的已經不僅僅是歷史,而是一個民族的精神和心靈。


凱悅情


十年前的事了,大學快畢業的時候大家都去實習了,我們宿舍一共四個人,那天很巧三個人都沒回去住,只有一個女生自己在宿舍睡。

我們當時的宿舍是在一樓,陽臺外面有一條河,河邊有幾米寬的河沿,上面雜草叢生。因為有這條河的阻隔,學校可能也是覺得很安全,陽臺也沒有防盜網什麼的,雖然陽臺離地比較高,有兩米多的樣子,但成年人應該還是可以從外面翻進來。

當天這個女生入睡之後就被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吵醒了,因為我們的床都在上面,下面是書桌,她就向下瞥了一眼,這一瞥嚇得不輕,居然有個人在下面翻東西……

要是一般女生可能會驚慌失措甚至大喊大叫,但我這個舍友真的很機智,她悄悄地撥通了男友的電話,然後裝作很平常的樣子跟男友聊天,說自己睡不著讓男友陪她聊一會……但當時已經是凌晨了,男友在睡夢中被電話吵醒感覺很懊惱想要掛電話繼續睡,女生急得不行,又不能表現出來,突然急中生智,用英語跟男友說: thief(小偷),並一遍遍重複,直到男友清醒過來,詢問她是不是有小偷,她說是,於是男友立即報了案。在警察趕到之前兩人也是一直在用電話聊天,沒有給小偷進一步作案的機會。可故事到這裡還沒有完,更恐怖的還在後面。

警察趕來的時候天都矇矇亮了,但他們卻沒在宿舍裡發現竊賊的身影,推斷是女生醒來把他嚇跑了。瞭解完情況做完筆錄警察就打算走了,就在他們關門準備離去的一瞬間,其中一個警察下意識地回頭看了一下,這一看不要緊,他都嚇了一跳,只見靠門那個書桌下面的電腦主機箱後面藏著一個人!

正是那個竊賊啊啊……由於他身材矮小蜷縮在那裡竟然矇蔽了所有人的眼睛!

幸虧那個警察回頭看了一眼,不然他們走後會怎樣誰也無法預料…… 第二天我們回到宿舍聽說了事情的來龍去脈都嚇得不輕,現在回想起來還是一陣後怕。

這件事後來還上了當地的新聞。

也許算不上駭人聽聞,但真的是讓人脊背發涼。希望大家在面臨危險時都能多一份沉著冷靜,即便警察來過了也不要掉以輕心啊!

又想起來一個細節,也是細思極恐⊙﹏⊙∥太晚了明天再補上……

後續: 這個竊賊後來向公安人員交待自己其實白天的時候就爬進了我們宿舍的陽臺……一直在陽臺門後面躲到天黑,等我舍友睡著才開始行動……又是一身冷汗Σ⊙▃⊙川

我們當時都覺得毛骨悚然,安全感全無,後來幾乎就沒人回宿舍住過了。

話說回來這個賊的耐心和毅力不一般,遊過了一條臭烘烘的河,穿過深深淺淺的雜草叢,爬上了完全沒有落腳點的兩米多高的陽臺,又等了五六個小時才行動……他可以參加鐵人三項了吧?

只是當時我們都不理解女生宿舍能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值得他這麼拼啊?

可現在想起來,覺得那時真是太傻太天真。


河馬小姐m


20年前,有一個人過鐵路,被火車撞爛了,肉到處都是,有些肉被火車帶走了1000把米遠。傍晚的時候。

鐵路穿過我們這一個鎮。過鐵路沒欄杆,那時火車速度沒有這麼快。到處都是橫穿鐵路的,踩出了好些個走路。

有人在路邊撿到了肉,很歡喜,回家煮了吃了,第二天事傳開了,聽說當時吃了肉的有好幾家人。有人說肉很好吃,也有說不好吃。

前幾年又有人被火車撞碎了,我們這裡有個吃貨,現在信息發達,事才發生,他就知道了。他就想去撿一塊肉回來嚐嚐鮮。

才找到一塊,喜滋滋的準備回家煮,那警察也找肉的來了。他丟掉肉就回了家。

這個事是後來他跟我的,他的原話:“老子準備撿塊肉回來嚐嚐,看看是不是真的好吃,剛找到一塊,他媽的警察也找過來了,我丟了就跑。"

看他當時說這個事,感覺他滿臉可惜的表情。

一個老母豬肉就咬不動,黑心商販可以用來做假牛肉。

一個長了幾十年的人。那肉怎麼吃?能好吃?


玄天密卷


老王是我鄰居,是一名退休多年的幹警。以前還住在大宅院的時候,他經常來找我爸喝酒,因此也從他那兒聽到好多駭人聽聞的事件,簡單說一個吧。

20多年前,某天中午老王他們接到報案,說發生了滅門慘案:一個年輕人殺了一家五口,爺爺、奶奶、兒子、媳婦、以及一個三歲的嬰兒;在老王準備出警的時候,又接到報案:一箇中年婦女抱著一個滿身是血的三四歲的孩子,而且這個孩子的頭已經被劈成了兩半,這個婦女抱著孩子在街上一邊走一邊說對不起;後來才知道這個婦女就是年輕人的母親,婦人抱著的是被殺那一家人的孫子。

警方調查之後,把事件還原了一下:

十年前,嫌犯X還是一個15的孩子,家裡窮也沒機會上學,整日在家裡幫做一些農活。那時的農村,經常都要給田裡放水(把水溝的水給截到自己家田裡)。那天剛好輪到X家裡放水,但是隔壁家,也就是被殺的那家的男主人就非得搶著先給他自己家的田放水,並在爭執的過程中踢了X一腳。X因為從小營養不良,完全沒有現在15歲男孩兒的身材,一下就摔進水裡。X氣憤的回家和父母說了這件事,可是父母因為家裡窮,在村裡也屬於被人看不起的那種,就說算了,我們惹不起。


據他父母回憶,當時X氣的就沉默不說話了。然後第二天X就走了,這一走就是十年;中途X也一直有給家裡寄錢,偶爾打個電話,據說在外面打工,掙得不多,但是也夠養活自己。

然後時間就到了出事那天。當時家裡老兩口還在田裡幹活,等他們回家的時候發現家裡莫名其妙捆好了好多好多柴火,整整齊齊的放在豬圈裡,水缸也放滿了水,門被撬開的,廚房裡放了幾袋米,一些吃的,正當他們困惑的時候就有人驚慌失措的跑來和他們說:你家孩子殺人啦,殺人啦!

老兩口嚇的趕緊叫鄉親帶他們過去,等他們過去的時候,一切都晚了……這家人的兒媳婦被砍死在廚房,兒子被砍死在客廳,他們的孩子被砍死在臥室的床上……當年踢X的男人和他老婆當時正在隔壁鄰居家打麻將,據鄰居說當時只看見一個人滿身滿臉的血提了一把斧頭進來大家還沒來得及尖叫對著男人和他老婆都砍下去了。X的母親看到這個場景當時就懵了,沒說一句話,愣了一會兒就抱起床上已經死了的孩子往外走,邊走邊說對不起,對不起……


老王說他們到現場的時候也被嚇的不輕。因為第一次遇見這麼大的案子,看見當時的場面心理還是有點承受不了。

在場目擊的人說嫌犯X做完這一切就轉身走了,全程沒說一句話,非常淡定。當時的同行的副局長立馬下令封鎖所有的交通要道,出動全部警力捉拿犯人。老王看了看現場,然後問了一些情況後,說派一些人去這附近的橋啊,懸崖啊,之類的地方看一下,他認為X行兇完全沒有遮掩的意思,而且還給家裡準備了可以用很長時間的東西,估計也是沒有打算活的意思了,看看附近比較方便自殺的地方吧。

果然當天夜裡,嫌犯X就跳崖自殺了……

說完這個故事,老王嘆了口氣,說這個人應該也是孝順的孩子,死之前也想著把家裡一些累活多做一些。可是這心就是太小了,一口氣憋了十年,最後釀成大禍!

這件事給筆者的感觸極深,它時刻提醒筆者與人為善於己為善,因為你不知道你一時衝動的一腳或者一個耳光,到底是打在了怎樣一個人身上,而這又會給自己帶來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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