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的路上,发现有一个衣服货架放在路边,眼见四周无人,一时糊涂的他顺手将货架搬上三轮车带回住处。当天,唐某就在家中被警方抓获。3月28日,柳江法院以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8年12月27日早上10时许,在一家儿童服装店内上班的杨女士将店内一个未使用过的衣服货架拿到店门口放,打算下午拿到另一个新店面安装使用。到了下午15时左右,杨女士发现放在门口的衣服货架莫名失踪了,遂报警。
警方经立案侦查,于当天下午在唐某家中将其抓获。原来,当天下午14时许,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杨女士上班的服装店时,见到有一个货架放在路边,经观察,唐某发现服装店内的店员在忙着卖衣服,货架四周并无人照看,一时糊涂的唐某便将货架搬到自己的三轮车上,带回了住处。
△唐某指认盗窃所得货架
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窃的货架价值1710元。庭审上,唐某向法官说盗窃货架的原因:当时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不被发现,拿走当废铁卖也能卖个几块钱。
“糊涂”的老汉最终不但废铁没卖成反而受到了法律的惩治。柳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全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周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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