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上將是什麼級別?

馬上好運8404515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經重新修改的軍官軍銜條例。修改後的我軍軍官軍銜分三等十級。三等即尉官:少尉、中尉和上尉;校官:少校、中校、上校和大校;將官:少將、中將和上將。上將是將官中的最高等級,也是軍官最高級別。此前的軍銜條例,上將分一級上將和二級上將。但是一級上將的軍銜,並未授予給任何一位軍中將領。我軍在一九五五年實行軍銜制時,將官共分為四等,即少將、中將、上將和大將。大將為將官中的最高軍銜。另外在大將之上,還設立有元帥軍銜。共和國當時有十名將領被授予元帥銜,十名將領被授予大將銜。上將一般只授予相當於大軍區正職或以上的軍官,如中央軍委的副主席和委員、國防軍事院校的正職和中央各總部的正副職等。被授予上將銜的軍官,可分為陸軍上將、空軍上將和海軍上將,以及後來又設立的武警上將。空軍上將一般只授予空軍司令員和政治委員;海軍司令員一般只授予海軍司令員和政治委員;武警上將一般只授予武警部隊的司令員和政治委員。陸海空三軍和武警部隊的司令員和政委與各大軍區的司令員和政委的級別相當。最近幾年,我軍的軍隊結構又有重大改變,如各大軍區改編為各大戰區,並且又組建了新的軍種,如火箭軍和戰略支援部隊。但是名稱雖改,轄區雖有變動,又組建了新的軍種,但職級和軍銜的授予卻仍依大軍區舊制。各大戰區的司令員和政治委員,一本都被授予上將軍銜。火箭軍和戰略支援部隊的司令員和政治委員軍銜的授予,或應等同於各大戰區、陸海空三軍及武警部隊、中央軍委各總部和國防大學等軍隊院校的軍事政治主官。


粗獷


很多國家對上將是這樣定義的:上將是國家,將級軍官中高級別的軍銜的等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1955年的全國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 其中將官設置為:大將、上將、中將、少將。通過這一規定,我們可以看出,上將就是將官的第二大級別的官員。 當然了上將軍銜根據不同的兵種,又分為陸軍上將,海軍上將和空軍上將。 但是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將級軍官之中,還有十大元帥。 十大元帥之職,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建立以來,也就是授予了十個人,這十個人都是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立下赫赫戰功的人。 他們分別是: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葉劍英、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和陳毅。 介於十大元帥和上將之間的,就是大將軍銜了。 中國開國十大將領分別是:粟裕、徐海東、黃克誠、陳賡、譚政等


韓小哥



和諧131679225


上將在我軍目前屬於最高軍銜。

有人說上將的級別相當於省部級,這是不準確的。如果上將是大軍區正職,那麼省部級的說法是正確的,但如果這個上將是軍委副主席,所謂省部級的說法就是錯誤的,軍委副主席絕對是副國級別。

1988年恢復軍銜制的時候,本來在上將軍銜之前還有一級上將的軍銜。但是這個軍銜沒有授予任何人,所以在1994年一級上將這個軍銜被取消了。

個人對一級上將軍銜取消不予置評,但對目前上將軍銜的頒授範偉感覺有點大。

個人認為啊(純個人淺見),上將軍銜的頒授範圍應該僅限於軍委副主席、總部首長;中將軍銜的頒授範圍應該是總部正副首長、大軍區正職等;少將軍銜的頒授範圍應該是大軍區正副職、集團軍軍長等。

目前我軍軍委副主席、總部正副首長、大軍區司令同時肩扛上將軍銜。對於國人來說可能無所謂因為我們可以根據他的職務判斷他的級別。可是對外國人以及外軍來說,想作出一個正確判斷應該是不太容易的事情。

所以個人有以上看法。個人淺見,不喜勿噴,如有違規行為,請管理人員及時刪除,謝謝!


朝天闕1


哨兵小虎第498條回答。

上將是絕大多數軍人這輩子都難以望其項背的級別,而這個級別通常也是大多數國家和平時期的最高軍銜和軍人的最高級別。

但我們國家的上將要真真的認真分析起來,也分為四個層級:

1.上將在我國最低也是大區(戰區)正職。

上將軍銜自我國1988年開始新的軍銜制後,也是我國和平時期的最高級別軍銜。在我國能夠配得上此軍銜職務的,最低級別也是正大區級。

比如:東南西北中各戰區的司令和政委、軍種司令等(個別可能還是中將銜)。


(一般上將資歷章用兩顆星星表示↑↑↑)

2.其次是軍委委員級別。

再往上能夠配的上此軍銜的是軍委委員,軍委委員是從擔負要職的正大區級軍官中提名決定的。

通常軍委委員的級別要比一般上將高一等級,而也要有更多的軍事上的決定表決權利。

比如:軍委總參謀長、總政主任、紀委書記等。

(軍委委員以上級別資歷章為麥穗圍繞星輝↑↑↑)

3.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

這個級別比一般的軍委委員又要高一級別,單說國防部長也就是個軍委委員(正部級),可是一旦兼上國務委員(副國級)則立馬就不一樣了,有點類似古代的巡撫領兵部尚書銜,或者總督領兵部尚書、太子少師銜等。

4.軍委副主席。

軍委副主席幾乎就位極人臣了,普天之下的軍人論職務等級無出其右,是正經八百的副國級,是軍中除軍委主席之外最大的級別了。


哨兵小虎


在目前的中國,上將是最高軍銜,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央軍委委員、總政治部主官、總參謀部主官都是上將軍銜,此外還會選擇性的把大戰區、地方大兵種的主官按照資歷、能力和貢獻等標準授予上將軍銜。說白了,就是軍隊裡的高級別軍官,領導,軍委主席以下的將領才能授予上將軍銜。有授予上將軍銜權力的只能是中央軍事委員會。

1.上將的級別如果按照軍銜來說現在是最高級別了,在新中國成立之初,仿照蘇聯的軍銜種類,在上將前面還有大將,元帥等。不過在1965年,由於當時都認為軍銜具有資產階級性質,以及受到一些“左”的思想的影響,軍銜被取消。直到 1988年,為了更好的支持軍隊的發展,經過中央和全國人大批准,又恢復了軍銜制,不過已經取消了過去的元帥、大將和大尉軍銜,最高軍銜是一級上將,不過1993年取消,仍設立上將為最高軍銜,往下按級別高低依次是: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直沿用至今。


2.上將按照國家行政級別來看,屬於副國級或是正部級範疇,比如說你是軍委副主席,屬於黨和國家領導人範疇,是副國級,僅僅比最高級別正國級低一級,算是中國級別非常高的幹部了;如果你是各大戰區主官,那可能是正部級了,具體要看上將所在的職務,不過能獲得上將軍銜的職務肯定都很高,一般都是地方性正職或者國家級副職。


3.從上將的權力看,那是軍隊裡權力最高的將領,是軍隊裡的頂樑柱,比如說軍委副主席,基本是主持軍委日常工作的,軍委委員組成軍委委員會,參與軍委的最高決策;還有地方戰區的司令員、政委,海軍、火箭軍、空軍司令員和政委等都是在一個區域內第一號人物和最高領導,可想而知權力之大。


4.從上將的退休待遇看:都是按照副國級或是正部級待遇的,比如配專用汽車,保健醫生,貼身護士,警衛人員等各種福利,還有各種費用報銷、度假旅遊,各種補貼等,算是非常的不錯了,副國級待遇還會更高一點。

我國在1955年集中授予蕭克等57名有突出戰功的解放軍將領上將軍銜,後來軍銜被取消然後又恢復,歷經變革,上將軍銜一直是代表一個軍人的崇高榮譽。

成為上將是一個軍人的至高榮譽,是一件非常光榮的事情,但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不管是你的職務,還是資歷、功勞和能力都是考量因素。


歷史小透鏡


上將是軍銜,而提問者問的是其對應的級別。

在當今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軍隊都實行了軍銜制,應該說只要實行了軍銜制,就會在軍銜序列裡面設置上將軍銜。

在這裡分別介紹一下西方和中國的上將都對應什麼級別。

西方以美國為例:

美國曆史上曾出現過1名特級上將(喬治·華盛頓)、陸軍特級上將1名(約翰·約瑟夫·潘興)、海軍特級上將2名(喬治·杜威、潘興)。有且僅有這幾名特級上將。二戰期間出現過五星上將,相當於我國的元帥,和平時期不設五星上將,四星上將為其最高軍銜。

上圖為美國曆史上的9名五星上將

二戰時被授予五星上將軍銜的將軍,其對應的級別為當時美國幾大戰區的最高指揮官,也就是總司令。

比如:德懷特·戴維·艾森豪威爾,二戰時期美軍在歐洲戰場上的最高指揮官;切斯特·威廉·尼米茲,二戰時美軍太平洋戰場上的最高指揮官,等等。

上圖為美國五星上將切斯特·威廉·尼米茲

二戰時被授予四星上將軍銜的將軍,其對應的級別為當時美國集團軍的司令。比如,四星上將小喬治·史密斯·巴頓,1944年任第三集團軍司令,作為第二梯隊參加諾曼底登陸,指揮裝甲兵團橫掃歐洲。

二戰結束之後,美國軍隊的最高軍銜為四星上將,各戰區司令都為四星上將,包括參聯會主席、各軍種的參謀長等。比如,指揮海灣戰爭的諾曼·施瓦茨科普夫就是四星上級,其級別為美國中央戰區司令,同時任多國部隊總司令。

上圖為美國四星上將諾曼·施瓦茨科普夫

下面再說說中國的上將

我國的軍銜制度經歷了1955年至1965年首次軍銜制、1988年後恢復軍銜制,兩個歷史時期。

前一時期授予的上將,我們俗稱開國上將,一共只有57名。當時一般授予各大軍區、軍種的司令員和政委,以及與此相當的職務人員。

後一時期授予上將軍銜的數量不是很多,1988年恢復軍銜制時,一共授予17名上將。

這之後,都是零星授予上將軍銜的,數量不多。一般授予各軍種、各戰區司令員、政委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和平時期的最高軍銜為上將。

以上為中外上將及其對應的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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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下面

  可得副國家級或部長級

  人民解放軍的最高領導機關為中央軍事委員會,下設的解放軍四總部中就有總參謀部這一單位,其最高首長就是總參謀長,總參謀長與國防部長分工不同,但往往都是軍委委員,從07是軍裝上看胸前都是可以放7層資歷條的,具體軍銜大小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但如果仔細套的話還是能發現行政上總部首長的級別要比國防部長高一點,因為國防部長是省部級正職,解放軍總部卻是要比國務院下屬的部高半級,因為省部級官員套到軍隊上的話是少將中將的職務,總部首長卻有上將編制。

1988年9月5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同年9月23日,國務院、中央軍委頒佈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條例中包括了士兵軍銜制的內容。至此,一個完整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新軍銜制度誕生了。


  軍官銜級設置

  軍官軍銜設三等11級:

  將官: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軍官按專業區分為兩大類:

  1、軍事、政治、後勤軍官:少尉至上將;

  2、專業技術軍官:少尉至中將。

  軍官軍銜的稱謂,海軍、空軍和專業技術軍官在軍銜前冠以“海軍”、“空軍”、“專業技術”,如:海軍少尉、空軍上校、專業技術少將等。陸軍、政治、後勤軍官直接稱呼軍銜。

  軍官銜級的設置,是軍銜制的核心。新軍銜制接近英、美為代表的大多數國家所採用的傳統軍銜制,在軍銜級數上是11級。不同的是,這些國家大都有準將一級,而我國在相應位置上是大校。這主要是考慮到我軍師職軍官較多,如授少將或准將會造成將官過多,授上校又不能與團級軍官拉開檔次。

  軍官職務等級編制軍銜

  新軍銜制沒有象1955年軍銜制那樣對每一具體的軍官職務編制軍銜,而是規定了軍官職務等級編制軍銜,就是從軍委主席到正排職軍官每一職務等級從編制上規定的軍銜等級。

  軍事、政治、後勤軍官職務等級編制軍銜

  職務等級編制軍銜基準軍銜

  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上將——中將上將

  大軍區級正職上將——少將中將

  大軍區級副職中將——大校中將

  正軍職中將——大校少將

  副軍職少將——上校少將

  正師職少將——上校大校

  副師職(正旅職)大校——中校上校

  正團職(副旅職)上校——中校上校

  副團職中校——少校中校

  正營職中校——少校少校

  副營職少校——上尉上尉

  正連職上尉——中尉上尉

  副連職上尉——中尉中尉

  正排職中尉——少尉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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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軍銜,在建國初期,屬於第三等軍銜,低於共和國元帥和解放軍大將軍銜。授予行政級別五級(正兵團級)六級(副兵團級)七級(準兵團級)的開國高級將領。其對應的政府職級分別為:大行政區(如東北局華東局等)副職、副級和正省職(請注意“職”和“級”的區別)。

在當今的人民解放軍條例中,上將軍銜是最高軍銜,授予擔任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央軍委委員以及大軍區正職的高級將領。其對應的政府職級分別為:副國職、副國級和正省部職。

其他建國初期軍隊軍銜及職級相對應政府職級分別為:

元帥:行政一級即正國職(朱德)。二級即副國職(其他九大元帥)

大將:行政二級:張雲逸(特例)。行政三級即副國級:粟裕、徐海東、黃克誠、陳賡、譚政。行政四級即大行政區正職:蕭勁光、羅瑞卿、王樹聲。行政五級即大行政區副職:許光達(主動申請降級)

正軍級(中將或少將):行政八級即正省級;副軍級(少將或大校):行政九級即副省職;準軍級(大校):行政十級即副省級。

正師級(大校)行政十一級即正廳級;副師級(大校或上校)十二級副廳職。準師級(上校)十三級副廳級。

以上為高級幹部職級。

正團(上校或中校)十四級正縣職或十五級正縣級;副團(中校或少校)十六級副縣職或十七級副縣級。

正營(少校或大尉)十八級正科;副營(大尉)十九級副科

正連(上尉)二十級正股科員;副連(中尉)二十一級副股科員

正排(少尉)二十二級辦事員;副排(見習排長)二十三級辦事員。

以下為當前軍隊職級附帶軍銜與政府職級對應關係:

軍委副主席(上將)二級副國職

軍委委員(上將)二級副國級

正大軍區(上將或中將)三級正省部職

副大軍區(中將或少將)三級正省部級或四級副省部職。

正軍(少將)四級副省部級。

副軍(少將或大校)五級正地廳職

正師(大校)五級正地廳級或六級副地廳職。

副師(大校或上校)六級副地廳級或七級正縣職

正團(上校或中校)七級正縣級或八級副縣職

副團(中校或少校)八級副縣級或九級正科職

正營(少校)九級正科級或十級副科職

副營(上尉)十級副科級(即副主任科員)或十一級科員

正連(上尉或中尉)十一或十二級科員

副連(中尉)十二級科員或十三級辦事員

排級(少尉)十三級辦事員。

需要注意的是,軍隊職級在軍官轉業後的安置中,體現的是工資待遇而不是職務,比如某武警支隊政委(資深上校),以副師級待遇安置於某處級機關,任辦公室副主任(職務僅為副科),但是工資比該處級機關的局長書記高很多。又如陸軍某部團長(亦資深上校)轉業,安置於某縣級市公安局任科室主任,職務依然只是副科,不過局長政委依然對其非常尊敬,不會像對待其他下屬那般嚴格。


追烽難1


我國軍銜制分為兩個階段,建國後55年首次執行軍銜制,那時基本上照搬的蘇聯軍銜制標準,軍官分為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少將,中將,上將,大將,元帥等級軍銜,那時的上將都屬兵團以上級別,大多擔任大軍區司令政委,各軍兵種正職或付職,軍委各總部正職或付職。

首次軍銜制從55年開始到65年6月取消共執行了10年,再次恢復軍銜制是1988年,與前次不同的是取消了大尉一級和最高級別的元帥與大將兩級,主要是為了與國際接軌,不再照搬蘇聯及東方軍隊的固有一套,不設立更高的元帥與大將也是因為和平年代的因素,有待戰爭來臨建功立業再設立更高等級軍銜。

如今的最高等級軍銜上將這一銜級相當什麼級別呢?有人說相當於省部級,應該不止!通常來講,省軍區司令員一般為少將,而省委書紀一般會兼任省軍區第一政委,省部級也可以是省軍級,因而省部級若以軍街來掛靠,那基本上是少將或中將街級,那麼上將應該接近或相當於付國級,國防部,公安部,軍委四總部屬國家重要部門,其對應軍銜要更高,基本都是上將或以上,鑑於我國目前最高軍銜為上將,因此上將坦任的職務多半是各戰區正職,各軍兵種正職,軍委委員,軍委付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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