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0 專家稱對住宅徵收房產稅不符合國情

【專家稱對住宅徵收房產稅不符合國情】

今年的博鰲亞洲論壇,因為人大副校長吳曉求不經意的一段評論,差不多就被輿論搞成了一個“房產稅”論壇,這次論壇大出風頭的除了吳曉求、賈康之外,就是原國稅局副局長許善達了,他在博鰲第一天就向房產稅開炮,他說,目前房地產稅還沒有形成共識,還有很多問題還在研究,並且意見分歧不小。意思是說,房產稅出臺影子都沒有呢。

專家稱對住宅徵收房產稅不符合國情

同時,他也表示,中國的房地產稅,是土地國有制下對私人住宅徵收的財產稅,這在國際上難以找到借鑑先例。他表示,即便將來全面開徵,規模也遠不及私有制下的房產稅規模大。所以,房地產稅這部分流動資本調控房價的能力還是有限的。

國稅局原副局長的這番談話,怎麼也找不到政府官員的影子,因為這個講話與政府的計劃和有關報告想去甚遠。關於房產稅的官方表態,大家可以參閱最近的兩會信息、報告和資料。在此不多贅述。

專家稱對住宅徵收房產稅不符合國情

其實,許善達原副局長對房產稅的發表意見這不是第一次,去年的時候,許副局長也多次講話,每次都感覺到與眾不同,讓人感到這個副局長的觀點,好像與官方並不一致,更像是一個學者的自由發言。他說,因為中國實行土地國有政策,再加上已經徵收了70年的土地使用費,在中國徵收對居民住宅的房地產稅有一個法律悖論,即不能對居民徵收國有土地的財產稅,徵收國有土地使用稅與七十年使用費重複。這個觀點並不新鮮,反對開徵房產稅的人,都是這樣說的。

專家稱對住宅徵收房產稅不符合國情

許副局長觀點的新鮮之處在於,他說,如果一定要對居民住宅徵收保有環節稅收的話,只能把住宅價格中70年土地使用費剔除,只對居民擁有的住宅價值徵收財產稅。這種辦法雖然消除了所謂的法律悖論,但是稅基大幅度縮小,稅收數額不大,而徵收成本很高。最好的方法則是在交易環節徵收消費稅,對房屋增值部分徵稅。

這個想法確實有點意思,把土地的價值去掉,只徵居民住宅的財產稅。土地價格去掉,房子價值幾何?怎麼計算?現在的新房價格,一般還能知道房屋的樓面地價是多少,但是,樓面地價就是土地價格嗎?也不一定,因為,有的房子賣到十幾萬每平米,而土地價格只有三兩萬每平米。有人說,土地價格站到房價的70%,那麼能按找70%扣除地價以後,就算房屋價格嗎?顯然也不合理。進一步說,前些年的房價只有幾千元每平米,土地價格只有一兩千元每平米,那麼現在房價賣到七八萬每平米了,地價到底是多少?房價到底是多少?

專家稱對住宅徵收房產稅不符合國情

在北京拆遷的過程中,我們經常看到,一間破棚子,就能價值好幾百萬,少的能給一套三居室還有幾十萬的裝修費,但是,你說這個是棚子的價值還是土地的價值?如果說是土地的價值,那麼一間棚子的磚頭瓦塊可能一分錢不值,如果你要清理建築垃圾弄不好還要給人家付運費呢。這樣是不是說,不能徵收房產稅,還要反過來給棚子的主人補貼才對?如果,你說土地之前,但是,土地的錢為什麼不是交給政府,而是把幾百萬的房子和裝修款給了棚子主人?

專家稱對住宅徵收房產稅不符合國情

現在確實有人總是把土地的產權算給政府,但是,土地升值的錢,又不說交給政府。他們說,產權是誰的,那麼誰既要承擔房產稅。但是,他們不說誰把土地的升值收益拿走了,誰應該繳納房產稅。許善達副局長的這個主意,更有意思了,徵收房產稅的時候,先把土地的價值扣除,然後對房子徵收房產稅。這樣的結果是什麼呢?現在的房價可能是五六萬元每平米,但是,建築成本不過兩千元每平米。按照建築設計年限和折舊的財務準則,再過幾十年,房子可能還是價值幾百萬,但是,建築成本已經摺舊完了。那個時候,你說,徵收房產稅,房東說,我的房子一分錢不值了。土地都是國家的,你找政府收房產稅吧。

許善達其實很清楚,他這樣的建議,是根本沒有辦法執行的,一點操作性都沒有。他曾說過,對住宅徵收房產稅是不符合中國國情的。看來,這最後一句話,才反映了許善達副局長的真實想法和本意。【本文由“馬躍成”賬號發佈20190330】

專家稱對住宅徵收房產稅不符合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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