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貨運車輛上路行駛,若發生交通違法不及時處理,後果很!嚴!重!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七條:
機動車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送達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後拒不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確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機動車。 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接受處理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返還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或者機動車。
不過,依然存在多次違法,硬是拖著不去處理的“老賴”司機,對此,南海君只能將你們通通曝光
根據交通安全“夏季攻勢”專項工作部署,現曝光在南海區有10宗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的外省籍客貨運車輛名單(截至9月10日),請車輛所有人引起重視,速速處理!
(點開可查看大圖)
南海公安將對多次交通違法車輛“零容忍”,將從源頭、路面嚴查管控,以上多次違章車輛一經發現將扣證、扣車!
請各位機動車所有人,馬上檢查車輛違章情況並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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