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洞庭湖“私家湖泊”事件追蹤:62人被問責!誰是背後保護傘?

今年6月,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播發《3萬畝“私家湖泊”為何如此任性?》報道,披露了一起私建矮圍破壞洞庭湖生態環境的惡劣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12日,經湖南省委研究並報中央紀委批准,決定對省畜牧水產局等25個單位的62名國家公職人員進行問責,11人被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

洞庭湖“私家湖泊”事件追踪:62人被问责!谁是背后保护伞?

資料圖 新華社

另外,私營企業主夏順安因涉嫌非法捕撈、騙取貸款、非法採礦等犯罪行為,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記者5月暗訪發現,位於東洞庭與南洞庭交匯處,橫跨湖南嶽陽、益陽兩市,被河流沖刷出的一片巨大湖洲——下塞湖,自2001年以來被私營企業主逐步改造,圈湖築圍,形成了面積近三萬畝的“私家湖泊”。

問題曝光後,湖南省委責成省紀委監委成立專案組徹查。

經查,2001年以來,沅江市私營企業主夏順安以生產和銷售蘆葦的名義,先後多次與湘陰縣湖洲管理委員會和沅江市漉湖蘆葦場簽訂合同,在下塞湖開溝挖渠,築圍修路,經營蘆葦;2008年至2011年,夏順安與岳陽市湘陰縣和益陽市的沅江市湖洲管理部門違規續簽長期承包合同,非法圍墾湖洲、河道,擅自修建矮圍,從事非法捕撈養殖、盜採砂石等;尤其是2011年以來,夏順安開始大規模加高、加寬和加固矮圍,並修建3個鋼筋混凝土節制閘,嚴重影響行洪安全,嚴重破壞溼地生態。2014年3月,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通過遙感衛星發現下塞湖非法矮圍後,省委、省政府多次作出部署,開展專項整治。

湖南省委查明,益陽和岳陽兩地畜牧水產、林業、水務及湖洲管理等職能部門日常監管嚴重缺失,不僅沒有及時發現、制止夏順安的嚴重違法行為,有的甚至收受夏順安的紅包禮金、賄賂,濫用職權,違規與其簽訂長期承包合同、出具虛假函件和證明,並在夏順安拉票賄選省人大代表等方面提供幫助,為夏順安違法行為充當“保護傘”。

經湖南省委研究並報中央紀委批准,決定對省畜牧水產局等25個單位的62名國家公職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充當“保護傘”的益陽市委副秘書長鄧宗祥——時任沅江市委書記,益陽市畜牧水產局原局長傅建平,沅江市水利局原局長鬍經緯,沅江市畜牧水產局原局長馮正軍,沅江市漉湖蘆葦場原三任黨委書記王正良、曹文舉、冷世輝,沅江市漉湖蘆葦場原場長蒯建紅,湘陰縣湖洲管理委員會原兩任總經理楊立華、汪介凡,湘陰縣河道砂石綜合執法局南湖站站長鬍浩等11人進行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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