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條幅:以長宣紙全開及對開(半截或半折),直書之作品為條幅。
2.楹聯:兩張對開條幅,分別書寫上下聯語者,亦稱對聯、對子或楹帖。
3.中堂:將料紙全開或比全開稍小而單獨或並掛於楹聯間之條幅。
4.斗方:將宣紙裁成八開左右大小(約1尺見方) 之體裁,稱之。
5.匾額:又稱橫披,條幅橫書裝框或刻於木板懸掛於壁上。
6.條屏:以中堂、條幅等尺幅相類之料紙,寫成一組作品,依詩文長短。
7.扇面:尺寸如扇形,有紈扇與摺扇,亦可裝裱或軸成冊。
8.冊頁:將小幅作品裝裱以便翻閱,合之成冊,展開成冊故名冊頁,其內容或相互連貫,或單獨成立。
9.手卷:亦成橫軸,不便懸掛,只適合在書桌上舒展,觀後卷置之橫幅作品。
中國書畫宣紙尺寸:
一、三尺宣紙——規格為100×55(長×寬)(單位:CM)
⒈三尺全開:100×55(標準三尺)
⒉大三尺:100×70(標準三尺長度不變,寬度為二尺)
⒊三尺加長:136×50
⒋三尺橫批:100×55(標準三尺)
⒌三尺單條(立軸):100×27(標準三尺長度不變,寬度1/2)
⒍三尺對聯:100×27(標準三尺長度不變,寬度1/2)
⒎三尺斗方:50×55(標準三尺宣紙長度1/2,寬度不變)
二、四尺宣紙——規格為138×69(長×寬)(單位:CM)
⒈四尺全開:138×69(標準四尺)
⒉四尺橫批:138×69(標準四尺)
⒊四尺單條(立軸):138×34(標準四尺宣紙長度不變,寬度1/2)
⒋四尺對聯:138×34(標準四尺宣紙長度不變,寬度1/2)
⒌四尺斗方:69×68(標準四尺宣紙長度1/2,寬度不變)
⒍四尺三開:69×46(標準四尺宣紙長度1/3,寬度不變)
⒎四尺六開:46×34(標準四尺宣紙長度1/3,寬度1/2)
⒏四尺四開:69×34(標準四尺宣紙長度1/2,寬度1/2)
⒐四尺八開:35×34(標準四尺宣紙長度1/4,寬度1/2)
三、五尺宣紙——規格為153×84(長×寬)(單位:CM)
⒈五尺全開:153×84(標準五尺)
⒉五尺橫批:153×84(標準五尺)
⒊五尺單條:153×42(標準五尺宣紙長度不變,寬度1/2)
⒋五尺對聯:153×42(標準五尺宣紙長度不變,寬度1/2)
⒌五尺斗方:77×84(標準五尺宣紙長度1/2,寬度不變)
四、六尺宣紙——規格為180×97(長×寬)(單位:CM)
⒈六尺全開:180×97(標準六尺)
⒉六尺三開:60×97(標準六尺宣紙長度1/3,寬度不變)
⒊六尺對聯:180×49(標準六尺宣紙長度不變,寬度1/2)
⒋六尺斗方:90×97(標準六尺宣紙長度1/2,寬度不變)
五、七尺宣紙——規格為238×129(長×寬)(單位:CM)
⒈七尺全開:238×129(標準七尺)
六、八尺宣紙——規格為248×129(長×寬)(單位:CM)
⒈八尺全開:248×129(標準八尺)
⒉八尺屏:234×53
⒊八尺斗方:124(cm)×124(cm)
七、一丈二尺宣紙——規格為367×144(長×寬)(單位:CM)
⒈一丈二尺:367(cm)×144(cm)
⒉大一丈二斗方:180(cm)×142(cm)
⒊小一丈二:360(cm)×96(cm)
八、一丈六尺宣紙——規格為503×193(長×寬)(單位:CM)
⒈一丈六尺:503×193
九、一丈八尺宣紙——規格為600×248(長×寬)(單位:CM)
⒈一丈八尺:600×248
書法傳統創作
樣式的落款與鈐印:
落款源於“款識”。原本是青銅器上的銘文對澆鑄這一器皿原由的說明。後延用為對書畫作品作者及內容的說明。落款內容為作者姓名(包括字、號)、時間、書寫內容甚至包括書寫地點、環境或氣候、心情等。落款有上款、下款之分。作者姓名稱為下款。書作贈送對象稱為上款。上款一般不寫姓只寫名字,以示親切,如果是單名,姓名同寫。在姓名下還要寫上稱謂,一般稱“同志”、“先生”,再下面寫“正之”、“正書”、“指正”或“囑書”、“囑正”、“雅正”、“惠存”等。上款可寫在書作右上方或正文結束以後,但上款必須在下款的上方,以示尊敬。一般不與正文齊平,可略下些,字比正文小些。
在創作之前,首先要選擇所書寫的內容,內容要求健康、積極向上,也可寫古代或當代詩詞或名句。內容確定後可考慮書寫形式,是寫中堂、對聯、橫幅、條幅還是冊頁、斗方;是寫大字還是小字,寫幾行,紙多大?還要留下落款的位置。正文內容不可齊邊頂頭書寫,四周要留有空白。中堂、對聯、條幅這些豎式書作上下留白(稱天頭、地頭)要大於兩側。一股上空又大於下空。譬如寫條幅,天頭留白十釐米,地頭可留白七釐米,兩側可各留白三五釐米。橫幅留空左右相當,但要大於天地,天地留白均等。斗方、冊頁留白四周大致相同。四邊留白確定後,根據字數多少及紙的大小折行或疊格子。
創作時,大字寫完了換小筆寫落款,落款豎寫,可寫兩行,也可一行只寫作者姓名(稱窮款)。根據留空多寡落款,可寫內容出處,還可寫年代,最後寫姓名,“某某人書”。一般落款字小於正文的字,書體可於正文相同或帶行意的楷書以示區別。最後蓋章。
鈐印,指蓋印章。印章分朱文印和白文印兩種。朱文印又稱陽文,即字是凸出的,印在紙上字是紅色的;白文印又稱陰文,即字是凹陷的,印在紙上字是白色的。從印章的內容來分,又有姓名印、齋號印及閒章。一般在落款人名後蓋一姓名印,若嫌空還可再加蓋一齋號印,不可連蓋兩方同一內容的姓名印。可蓋一方姓印,一方名印,而往往又是一朱一白。為了使書作上下前後呼應,往往在書作右上方再蓋一起首印,又稱引首印,初學者閒章印的內容可選“學海”、“求索”、“學書”等。印章的大小與書作大小及所書字體大小相關。一般大幅書作落款字大,印亦大,小幅書作落款字小,印亦小。
用印的忌諱:
書畫上落款蓋印,印比字大不可以。大幅蓋大印,小幅蓋小印,理所當然。
國畫直幅落款字下蓋印,直下底角,不可再蓋壓角閒章。如右上落款,左下角可蓋閒章,左上落款,右下角可蓋閒章。如上款字印接近下角,閒章就不需蓋了。
國畫棋幅落款,左右兩頭角邊,不可蓋閒章。右上落款,左下角可蓋方形閒章,左下落款,右下角可蓋方形閒章。此處如不需要蓋閒章,而勉強蓋上,反而弄巧成拙。
長方形,圓形,長圓形閒章,爾不可蓋在下角方形壓角閒章處之地位。
方形閒章,不可蓋在書畫上端空白處,就喧賓奪主了。
國畫直幅落款,字行末行末字,與他行字長短,不可整齊,蓋印亦如此。
蓋二印,一方形,一圓形,不可匹配。同形印可匹配。
蓋二印,一大一小,匚可匹配。同樣大小可匹配。
蓋二印,一長方形,一橢圓形,不可匹配。同形印可匹配。
蓋二印,上陽文,下陰文,不可匹配,。而上陰下陽可匹配。
蓋二印,上陽文,下陽文,不可匹配。而上陰下陽可匹配。
蓋二印,上陰文,下陰文,不可匹配。而上陰下陽可匹配。
落款蓋印之下,不可再題字,。印章上下有字掣肘,就失去自然現象。
已經落款蓋印字畫,款後不可再落上款贈人,就失敬了。
花頭,鳥尾,樹枝,山頂上,不可落款蓋印。這是畫家最起碼的常識,不可不懂。
匠刻印章,不可用於書畫上,需用藝術篆刻家,所刻石章最佳。
普通印,不適用於書畫上,要用八寶印泥。
蓋二印,距離不可太遠太近,相隔一個印距離正好。
蓋二印,印文,章法,刀法各異,不可匹配。要用相同刀法所刻印章。
畫上不可題打油詩,一來識者奚,落二來作品就貶為低俗。
上款上端不可蓋閒章,壓在人名頭上,人家很忌諱。一來失禮,二來破壞了畫面。
蓋壓角閒章,不可太小,宣紙四開,用方形石印,大約叄公分,比較適中。
蓋壓角閒章,不可蓋二方上,一方正好。印與邊距離約一。五公分為適中。
落款字下不蓋印,而偏要蓋在款字左右,脫離字行,而成畫外物,特殊情形例外。
書畫上,不可蓋上劈頭大印,即成巨印炸彈,毀滅了美麗的畫面,令人看了很恐怖。
小畫不可題大字,大畫不可題小字。小空不可題字多,大空不可題字少。
書畫上姓名印,不可連蓋叄印以上,應蓋二印,或一印妥當。
書畫上下左右,不可任意蓋印。蓋多不當,不如少蓋,印章印泥不佳,倒不如不蓋好。
蓋二印,不可東倒西歪,如何蓋法,用力輕重,印章印泥保養,一切要潛心研究,是不可忽視的問題。
畫上不可題上粗俗字題,致影響畫面美感,就未能免俗了。
書法四聯首幅,右上可蓋印首小長形章,其餘不可蓋,如統統蓋上,行氣就破壞了。
常用落款用詞:
一、稱謂
⒈長輩:吾師、道長、學長、先生、女士(小姐);
⒉平輩(或小一輩):兄、弟、仁兄、尊兄、大兄、賢兄(弟)、學兄(弟)、道兄、道友、學友、方家、先生、小姐、法家(對書畫或某一方面有專長之稱);
⒊關係較親密:學(仁)弟、吾兄(弟);
⒋老師對學生:學(仁)弟、學(仁)棣、賢契、賢弟;
⒌同學:學長、學兄、同窗、同硯、同席。
二、上款客套語或敬詞
雅賞、雅正、雅評、雅鑑、雅教、雅存、珍存、惠存、清鑑、清覽、清品、清屬、清賞、清正、清及、清教、清玩、鑑正、敲正、惠正、賜正、斧正、法正、法鑑、博鑑、尊鑑、腸鑑、法教、博教、大教、大雅、補壁、糊壁、是正、教正、講正、察正、請正、兩正、就正、即正、指正、鑑之、正之、哂正、笑正、教之、正腕、正舉、存念、屬粲、一粲、粲正、一笑、笑笑、笑存、笑鑑、屬、鑑、玩
三、下款客套語或敬詞
⒈書法題款用:敬書、拜書、謹書、頓首、囑書、醉書、醉筆、漫筆、戲書、節臨、書、錄、題、筆、寫、臨、篆;
⒉繪畫題款用:敬、敬贈、特贈、畫祝、寫祝、寫奉、頓首、題、並題、戲題、題識、題句、敬識、記、題記、謹記、並題、跋、題跋、拜觀、錄、並錄、贊、自贊、題贊、自嘲、手筆、隨筆、戲墨、漫塗、率題、畫、寫、謹寫、敬寫、仿;
⒊篆刻邊款用:刻作、記、制、治石、篆刻。
四、書法作品落款時間的農曆傳統雅稱摘要
⒈一月:孟春、初春、上春、端月、初陽、端春、孟陬、春陽、首陽、肇春;
⒉二月:仲春、仲陽、仲鍾;
⒊三月;季春、暮春、契月、花月、晚春、嘉月、蠶月;
⒋四月:孟夏、初夏、首夏、維夏、槐夏、余月、清和月;
⒌五月;仲夏、超夏、榴月、蒲月;
⒍六月:季夏、晚夏、杪夏、暑月、荷月、、極暑、且月;
⒎七月:孟秋、初秋、少秋、新秋、肇秋、初商、蘭月、涼月、相月;
⒏八月:仲秋、仲商、桂月、壯月;
⒐九月:季秋、暮秋、晚秋、杪秋、杪商、季商、季白、菊月、詠月、玄月、窮秋;
⒑十月:孟冬、初冬、上冬、陽月、坤月、吉月、良月;
⒒十一月:仲冬、子月、葭月、暢月;
⒓十二月:季冬、暮冬、杪冬、窮冬、嚴冬、嚴月、嘉平月、臘月、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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