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5 我市首起走私廢物案件提起公訴

近日,銅陵市人民檢察院對移送銅陵海關的一起涉嫌走私廢物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訴。該起案件是我市查獲的首例走私廢物案件,為保證辦案質量,市人民檢察院專門派員提前介入案件,會同海關偵查人員共同研究案情,引導偵查取證和追逃工作,確保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經審查查明,2017年8月,被告單位江西省某公司執行董事張某某、夥同外籍人士吳某某和陳某某從國外購買含鋅鐵礦產品260餘噸。因進口含鋅礦產品須經法定商檢,進口含鐵礦產品含量須達70%以上,被告人為逃避進口商檢和海關監管,採取偽報商品名稱為氧化鐵棕、偽報氧化鐵含量75%並隱瞞氧化鋅含量,以及偽報商品價格的手段走私進口。經海關查驗並鑑定,上述走私進口的礦產品系危險性固體廢物。上述三人的行為已構成走私廢物罪,且系情節特別嚴重。

近年來,我市檢察機關積極貫徹中央和上級院的工作部署,立足檢察職能,“穩、準、狠、快”打擊各類破壞環境資源的犯罪,快捕快訴一批重大案件,為保護我市的“綠水藍天”作出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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