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9 关于全省户籍及身份证业务暂停办理的通知

关于全省户籍及身份证业务暂停办理的通知

重要通知

由于我省人口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搬迁至新办公场所,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拟于2018年3月20日20时至26日08时,对人口系统数据库进行迁移。期间,全省将停办户籍及居民身份证等相关业务,有办理需求的群众,可提早安排。停办期间,可以预收申报材料,系统恢复运行,即予办理。对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理解支持!

关于全省户籍及身份证业务暂停办理的通知

编 辑:张铖虔

审 核:郭 钰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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