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採石場爆破伴隨劇烈震動還影響環境 新餘網友留言獲回覆

“採石場距離住宅區太近,爆破所產生的灰塵嚴重影響到當地的空氣質量生態環境,爆破還產生了巨響嚴重影響居民休息,並伴隨劇烈震動,使多處民房受損。”近日,一名新餘網友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發帖稱,採石場造成嚴重影響,希望有關部門能介入調查,保障周邊居民權益。

中共分宜縣委辦公室接到網友舉報後立即展開調查,高嵐星溪採石場已於2017年6月起就已停工停產,未進行爆破作業,已不存在影響當地空氣質量與水質和影響居民休息的情況。

【網民留言】

我是分宜縣高嵐鄉星溪村村民,我想投訴我們歷任村委在未經過村民同意下,私自與採石場簽訂長期租賃合同,且所得租金並未用於村內公共設施建設和分配給村民,所得租金不知去向。由於長期以來採石場距離住宅區太近,爆破所產生的灰塵已嚴重影響到當地的空氣質量與水質、生態環境,爆破還產生了巨響嚴重影響居民休息,並伴隨劇烈震動,使多處民房受損。

答覆意見:

尊敬的人民網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市委書記留言板投訴村子周圍採石場嚴重影響環境與村民權利問題已收悉,我縣高度重視,現將調查結果回覆如下: 1.關於反映“高嵐鄉環橋村委私自與採石場簽訂長期租賃合同,且所得租金不知去向”問題: 據查,您反映的採石場為高嵐星溪採石場。2003年5月17日,熊有根與高嵐鄉環橋村星溪片林福生、林友生、林桂年、林才生等七名片幹部以及時任環橋村委書記的林浪牙、時任環橋村主任的林菊生共同簽訂了石山承包合同,承包期十五年。並非環橋村委會私自與採石場簽訂合同。關於石山租金的問題,高嵐鄉政府先後於2011年6月和2012年1月分別成立工作組就星溪片和星溪採石場的租金問題進行協調,共涉及山地10.77畝,後因星溪片內部多方都想進該筆租金,內部無法協商一致,最終放棄談租金事宜,星溪採石場也未支付租金。 2.關於反映“採石場嚴重影響到當地的空氣質量與水質,嚴重影響居民休息”問題: 據查,高嵐星溪採石場已於2017年6月起省檢查後就已停工停產,未進行爆破作業,因此,已不存在影響當地空氣質量與水質和影響居民休息的情況。 中共分宜縣委辦公室 2018年8月6日

【網民留言】

我是分宜縣楊橋鎮顧村村民,關於農村舊房拆除政策,我想向你求助,我爺爺奶奶就一直都是住在自己的老磚房裡,就爸爸一個兒子,我們的新房由於當時分配面積太小,只有二樓有兩個房間,樓梯又陡又窄,爺爺奶奶年事已高,爬不了樓梯,樓下更沒地方住,我們向村裡反應我們的實際情況,結果他們根本不管,就是要拆除。

答覆意見:

尊敬的人民網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市委書記留言拆“三房”有關問題的反映已收悉,我縣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調查,現將調查結果回覆如下: 據悉您爺爺是老黨員,家裡還有一棟3層的房子,舊房還未拆除,目前仍在做工作。舊房位於土坎下村七組,屬於磚瓦結構,附近成片陳年老舊房,建成時間久,沒有規劃,且大部分已經倒塌,影響村容村貌和村級規劃,該村建房用地較少,需要對這片區域統一進行規劃,故準備全部拆除。 據瞭解該村在拆除“三房”中確實存在有老人正在居住的房屋被拆除,但在拆除前都獲得了屋主的同意,確實沒有地方住的,都安排了在老村委會、東風林場住宿。在搬房屋內的物品時也都有屋主在場,並且以屋主為主村委為輔搬離物品。您爺爺可以選擇和您父親一起住,也可以根據村委安排住在老村委會或東風林場。

【網民留言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人民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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