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二孩子政策后,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16年1月1日起

施行。其中的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即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二)夫妻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三)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

子女的;

(四)夫妻依法生育或收养多个子女,其子女死亡后,现存一个子女,且现存子女未满18周岁或女方未满49周岁的;

(五)离婚或丧偶,符合上述(一)至(四)规定的。

二孩子政策后,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再如北京市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或夫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再婚,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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