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副書記為家事給縣長“打招呼”,到底是誰“不講究方法”?

因在老家的妹妹與鄰居發生糾紛,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區委副書記陽志奇,給該市隆回縣縣長劉軍發了一條短信,請劉軍指示當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不要欺負他們”。沒想到,短信層層轉發後被截圖傳到網上,引起網民熱議。6月26日,隆回縣縣長劉軍回覆上游新聞記者說,“鎮幹部去協調時,太不講究方法了。這條短信怎麼能給矛盾一方看到呢?這不僅不能解決矛盾,反而會激化矛盾。處理好了,向我彙報啊,把短信給矛盾一方看的幹部,處理問題的能力太差。”(上游新聞6月26日)

陽志奇給劉軍發的短信只有100多字:“陳某春、陽某貞是金石橋鎮陽垠山村三組人,是我妹夫妹妹,家裡發生了一件事,請你指示當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處理,不要欺負他們,基本情況如下:當事人,陳某青。雙方當事人因修私人道路發生糾紛,陽某貞認為村書記處理不公平,而且村書記還要罵人。”

“同僚”發短信“打招呼”,這本來是“見不得人”的事情,劉縣長不但原文轉發,還備註為“轉自劉志奇”,可以肯定的是劉縣長很“信任”鎮幹部,覺得不用他多“交待”,鎮幹部也知道怎樣處理。沒想到鎮幹部又把短信拿給村幹部看,而村幹部選擇了“不買賬”,這大大出乎了劉縣長的意料,無怪乎他會大呼鎮幹部“太不講方法”了。

但我們不禁想問:真的只是鎮幹部“太不講究方法了”造成矛盾激化的嗎?到底是誰在“不講究方法”?

據媒體披露信息來看,這是一件村民之間因修路引發的糾紛。起因是金石橋鎮陽垠山村修了一條0.6公里長的簡易公路,佔用了陳某春面積為1平方米的地。2017年8月,村裡對該路段進行硬化時,陳某春夫婦反對硬化他家附近30米長的路段,多次協調無果。鄰居陳某果運化肥經過該路段時,因坑窪受阻,找人幫忙填路遭陽某貞制止併發生言語衝突和肢體衝突。村幹部調解後,陽某貞夫婦不滿調解結果,將糾紛反映給了當區長的哥哥。

針對網友對其“耍特權打招呼”的質疑,陽志奇稱“本意不是想耍特權,而是想解決事端。”但就短信內容中的“不要欺負他們”“ 陽某貞認為村書記處理不公平,而且村書記還要罵人”等語,網友還是能嗅出濃烈的“打招呼”的味道。更為重要的是,網友在這個短信中,似乎看到一種“不為人知”的事情處理方式。

在農村因為修路而引起小糾紛並不鮮見,一般情況下,我們都認為修路是造福村民的民生工程,是好事,糾紛當事雙方主要是溝通不足、缺乏互相理解。我們農村的傳統,還是很注重鄉情的,鄉里鄉親“低頭不見抬頭見”,本著為了大家走路方便的原則,只要互相讓一讓就好了,這也符合“鄉村振興”中的鄉風文明建設的要求。“一紙書來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張英勸家人禮讓鄉親,感動兩家各退三尺形成“六尺巷”的故事,成為鄰里和諧的美談。今天的陽大區長,遇到的情形何其相似?但處理的結果又何其不同?。

按常理,農村發生鄰里糾紛,首先應該是由當地幹部去協調解決。我們基層有很多的矛盾糾紛調解機制,比如有的地方會成立村民調解委員會、村民監督委員會等民間組織,各級也有人民調解委員會。如果矛盾糾紛難以調解,可以走法律程序進行民事訴訟等。無論走怎樣的程序,基本原則也是從下往上走的,沒有上級領導向下指示的成例。試想,在區、縣、鎮領導一級一級的發短信“過問”之下,當地幹部還能真正做到秉公處理嗎?更何況短信開頭就表明關係“某某是我的某某”。

陽志奇首先就存在“不講究方法”的問題。在該事件中,隆回縣金石橋鎮並不在大祥區區委副書記陽志奇的管轄範圍內。而且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凡處理涉及本人或本人親屬利益的問題時,應該回避。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其妹妹與村民的糾紛,陽志奇都不該過問。

嚴格的講,隆回縣縣長劉軍也存在“不講究方法” 的問題。據劉軍說,任何人給他發短信,他都會轉給相關部門。政府有正規的問題反映渠道和溝通渠道,作為一個縣長,把其他領導發過來的短信直接轉發給下級,而且還註明短信轉自某某領導,還不加任何說明或指示,難道讓下級“你自己去悟”?

鄉風文明建設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在處理基層特別是農村基層的矛盾糾紛問題時,要遵循其自身規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依法依歸依程序。要立足鄉風文明建設,以化解矛盾,引導群眾互相理解,鄰里和諧為主。如果領導幹部動輒“打招呼”,那才是真正的“不講究方法”。(文/歐陽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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