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工作动态|凤冈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荣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近日,凤冈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经申报、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检查推荐、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复查审核被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据悉,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评定,是高检院对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工作制度等情况,按照等级标准和评定管理办法进行的考核。对符合一、二、三级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要求的,分别予以命名授牌。旨在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派驻检察室的司法行为,促进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凤冈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规范化检察室的创建工作,斥资大量资金升级改造驻所检察室硬件设施,加强“两网一线”信息化建设,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该院驻所检察室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创建规范化检察室的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申报工作,狠抓落实,形成了大量工作资料,为申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了驻所检察室监控设备,添置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器材设备;二是加强了驻所检察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11项驻所检察工作制度;三是强化执行监督,严把在押人员入所、出所、就医、提讯、律师、亲属会见等关口,加强巡视检察 ;四是提供了便民服务,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在驻所检察室设立了家属接待室,在各监室张贴了驻所检察室检务公开栏,悬挂了检察官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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