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明确了:对于农村这类建筑,坚决拆除!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不少地方农村,我们会经常看到这样一些建筑物,说它是房屋,可是它修建的地方不属于农村宅基地范畴,而且旁边有大棚,说它是种菜的大棚,可是旁边的房屋却是住家,农民朋友把它称之为“大棚房”

明确了:对于农村这类建筑,坚决拆除!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类房屋一般都是以建蔬菜大棚为名。在大棚的旁边和内部修建房屋,同时对外出租或出售,由于租期较长(一般为20-50年不等),且不属于正规的商业用地(非法占用的耕地和基本农田),所以租售价相比起正规的产权房要便宜很多。因此颇受了不少城镇居民的青睐。

明确了:对于农村这类建筑,坚决拆除!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原本农民用来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大棚变成了以农业设施为名进行的房地产开发带来了极大的弊端。

一、破坏农业生产,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

由于此类建筑是企业或人员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擅自改变农业用途,在大棚内部或附近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房屋,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属于破坏耕地或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

明确了:对于农村这类建筑,坚决拆除!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侵害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大棚房的租赁或购买群体主要集中于城镇居民,并且还附送大棚,这样就使得农民朋友失去了耕地,长久生活失去保障。

明确了:对于农村这类建筑,坚决拆除!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大棚房”多被薄膜、塑料板等易燃材料所笼罩,内部布局密集,而且没有完备的消防设施保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对内部居住和活动的人群造成严重生命威胁。

明确了:对于农村这类建筑,坚决拆除!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购买“大棚房”或购买大棚后自建房屋,违法建筑物的相关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自建“大棚房”的,建房人还应依法承担上述相关法律责任。

明确了:对于农村这类建筑,坚决拆除!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在全国不少地方已经开始集中整治“大棚房”的问题了,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也发布《关于彻底清理整治“大棚房”的公告》全面启动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

明确了:对于农村这类建筑,坚决拆除!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友们,你们那里有“大棚房”“大棚别墅”的存在吗?如果有的话可以举报投诉哦,毕竟这是关系到咱们老百姓安全和切身利益的大事情,你们说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