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凌晨出发堵家中 东北归来拘传至法院

凌晨出发堵家中 东北归来拘传至法院

6月15日,八公山区法院干警前一晚得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凌晨四点出发成功将刚刚从东北回来还不到十个小时的被执行人胡某堵在家中,并拘传至法院。

胡某原本是做养殖生意的,2014年因生意扩展向曹某借款20000元,到了还款日期胡某只归还了2000元,便失去了联系,2017年曹某将胡某起诉至八公山区法院,法院判决胡某一次性清偿曹某本息共计20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胡某早已到东北工作,家中只有一个姐姐,干警多次上门希望胡某的姐姐能够劝说自己的弟弟配合执行,但胡某的姐姐一直声称联系不上弟弟。

干警考虑到曹某与胡某原本是朋友关系,且两家距离较近,于是发动曹某留意胡某的去向,6月14日曹某联系干警称胡某于当天夜里从东北返回。

得到线索后,干警第二天凌晨就紧急出发,胡某尚在睡梦中就被拘传至法院,经调解胡某一次性清偿20000元,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自“江淮风暴”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八公山区法院干警面对庞大的案件量,积极发动申请人留意被执行人去向,一旦线索核实紧急出警,做到零耽误,零错漏。此次胡某原本打算处理完事情,当天准备返回东北,没想到回家短短不到10个小时的时间,执行干警就迅速将其拘传,最终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八公山区法院 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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