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3 最高法再審張文中案改判無罪 傳遞什麼信號?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物美創始人張文中詐騙、單位行賄、挪用資金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文中無罪,同時改判原審同案被告人張偉春、原審同案被告單位物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無罪,原判已執行的罰金及追繳的財產,依法予以返還。

法庭宣判後,審判長向張文中等作出釋明,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如申訴人提出申請,相關賠償程序將依法及時啟動。

最高法再審張文中案改判無罪 傳遞什麼信號?

張文中案是在全面依法治國、加強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保護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審的涉產權和企業家冤錯案件的第一案。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陳衛東表示,張文中案再審與以往不同,過去最高人民法院再審的主要是殺人、強姦、搶劫等刑事犯罪,這次再審糾正的是經濟犯罪,並且屬於民營企業產權保護方面的案件,這說明最高法院加強人權保障、糾正冤假錯案發展到新的階段。張文中案的重審,這樣一起陳年積案被改判有怎樣的意義呢?

以法治精神落實產權保護

  • 再審改判事關個人榮辱 更彰顯產權保護

正義遲到了,但不會缺席。

事實上,從2017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再審張文中案、顧雛軍案兩起涉及民營企業的重大產權案件以來,本案走向始終牽動人心。它不僅事關張文中個人榮辱,更彰顯完善產權保護的落實程度。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我國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堅持“有錯必糾,有錯必改”是凝聚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徑。最高法對張文中案的提審,認定“物美集團所申報的物流項目和信息化項目均屬於國債技改貼息重點支持對象,符合國家當時的經濟發展形勢和產業政策”、“給予趙某某30萬元好處費的行為,並非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亦不屬於情節嚴重”等,正是遵循了罪刑法定原則,嚴格遵照罪與非罪標準,通過將一般違法、違規行為與刑事犯罪區分開來,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

最高法再審張文中案改判無罪 傳遞什麼信號?

  • 依法保護產權新起點:為企業家合法經營撐腰鼓勁

案件的改判,對張文中個人而言,洗刷了10多年冤屈, “百感交集,思緒萬千”;而對廣大企業家來說,何嘗不是一顆定心丸?!它構成了依法保護產權的新起點,成為為企業家合法經營撐腰鼓勁的標杆案件。都說“糾正一個案子勝過一沓子文件”,這樣一起改判,所釋放的加強產權保護、加強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的決心,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精神,擲地有聲,充滿示範意義,傳遞出強大信念。

最高法再審張文中案改判無罪 傳遞什麼信號?

  • 保護產權:從中央精神走向法治落實

有恆產者方有恆心,產權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正是意識到今天中國產權保護存在的一些薄弱環節和問題,近年來,中央連續出臺了相關政策措施,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從多次重申牢牢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到強調加快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企業家”;從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到大力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以法治維護產權保護,以制度落實對企業家的呵護,成為頂層設計視野中的高頻詞。今年“兩高”工作報告重申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張文中案的改判,以及接下來一系列對產權案件的依法甄別糾正,都意味著對保護產權與企業家精神,將從中央精神向法治層面進一步落實。

最高法再審張文中案改判無罪 傳遞什麼信號?

學術界一直有一種看法,就是產權案件甄別糾正可能比起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等“命案”更難。產權案件糾錯之難,難在罪與非罪界限不清晰。加上特定歷史條件下,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不規範問題,地方各種勢力的交織與干預構成涉產權案件糾錯的障礙,複雜程度更進一步提升。如何依法妥善處理這些違規問題,如何做到違規與犯罪準確區分,如何擺脫案外因素對案件審理的影響,構成了今天司法如何保護產權的重要命題。

改革開放四十年,民營企業與民營企業家無疑是推動中國經濟大潮的重要力量。正是無數優秀企業家的摸爬滾打、敢為天下先,創造了一個又一箇中國奇蹟。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鼓勵更多社會主體投身創新創業。因此,以法治精神落實產權保護,用制度為優秀企業家撐腰鼓勁,不僅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也是對“激盪四十年”最好的致敬。

來源 | 央視新聞(ID:cctvnews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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