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只要有網絡 舟山“法官”就一直在線

2018-06-08 12:07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高敏 通訊員 張春傑

只要有网络 舟山“法官”就一直在线

“法官,我是願意接受調解的,也願意還錢。但我人在外地,要趕到舟山來實在太麻煩了,有沒有別的辦法呢?”對於被告李某的這個難題,法官給出了圓滿解決方案。6月6日,在舟山舉行的“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簡稱ODR平臺)建設現場推進會上,舟山定海區法院立案庭庭長賀麗麗演示了這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的處理經過。

周某到定海區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要求李某歸還借款1萬元。法官聯繫李某時,李某說自己人在湖南長沙,一時間無法前來舟山。ODR平臺在這個時候就很有用了,它可以實現諮詢、評估、調解、仲裁、訴訟五大功能,更關鍵是,它一直“在線”,只要有網絡就能使用。

於是,定海區法院指導周某使用“浙江ODR”微信小程序,完成實名註冊併發起在線糾紛調處的申請。管理員收到申請的短信提醒後,在電腦端完成調解員的分配。調解員瞭解案子的具體情況後,便預約雙方在線視頻會議進行調解。

在約定的時間,周某、李某都上線了,調解員確認畫面、聲音無誤後,便組織雙方進行視頻調解。出示證據、確認調解方案、確認送達地址,這些均可在線完成。雙方在線提出司法確認申請後,法院出具民事裁定書對調解協議的效力予以確認。

“整個處理過程中,僅民事裁定書須以書面形式寄送,其餘流程均在線上完成。對原告來說,糾紛化解‘最多跑一次’;對被告來說,實現了‘一次都不用跑’,而且雙方均無須支付任何費用。”賀麗麗說。

作為首批先行上線ODR平臺的試點地區,定海區已經註冊調解組織22家,在線調解員416人。平臺受理申請在線調解案件409件,調解成功370件,成功率90.46%。如果經平臺過濾後仍無法解決的糾紛,就無障礙地進入訴訟程序,有效實現了兩種解紛模式的有效銜接、繁簡分流。

舟山市綜治辦專職副主任楊宏偉在推進會上表示,ODR平臺將線下的矛盾糾紛解決模式搬到線上,實現了跨空間解決矛盾糾紛。當前,舟山大力推廣ODR平臺建設,在政法委的協調下,法院、綜治辦、司法局等既各司其職又統籌協作,用數字化協調規劃,構建起大聯動、大智慧、大調度的新時代“網上楓橋經驗”工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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