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男子在家制造槍支獲刑4年

謝某海因在家中非法制造槍支被抓獲。海口市美蘭區法院近日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謝某海犯有期徒刑4年。

據瞭解,2016年11月,謝某海為製造槍支出售謀利,購買設備、制槍零部件若干、子彈等制槍工具和材料放在演豐鎮某村的家中,伺機制造槍支。2017年1月19日,民警在謝某海家中將其抓獲,繳獲槍支零配件112件、軍用子彈12發、製造槍支工具1批和毒品疑似物2小包。經鑑定,繳獲的12發軍用子彈,構成彈藥;從2小包毒品疑似物中檢出海洛因成份,共淨重1.33克。

法院經審理認為,謝某海違反國家對槍支的管理規定,購置製作槍支的材料和工具,非法制造火藥為動力的槍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槍支罪。謝某海曾因非法持有槍支被判刑,5年內再犯非法制造槍支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鑑於謝某海自願認罪,可依法從輕處罰。據此,法院判其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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