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ro_TheHunter
在日本有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画同人本实际上是违反著作权法的。因为这是在未经官方许可的情况下利用角色和原作进行二次创作的行为。但是呢,大多数的漫画家对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于像是《魔法老师》的作者赤松健更是直接站出来捍卫同人画师们的权利。因为在漫画家看来,正是大家愿意搞同人创作,才能诞生更多的人才。实际上像是CLAMP社团当年就是画同人出身,很难想象如果版权管理太严会是什么后果。
从这一点而言,漫画家们看到同人本应该是保持比较喜闻乐见的态度。甚至于有些漫画家干脆自己都会推出官方同人本来赚钱,其市场规模之大可见一斑。
当然不能忽视的是,如今很多正常向的作品都已经被腐女占领了。而腐女的脑洞从来都是无限大。你看像是JUMP的《银魂》《黑子的篮球》或者《排球少年》,本来都是正儿八经的少年漫,结果相关同人全部都是BL本。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会有漫画家明确站出来反对同人画师创作BL向的同人,但也许他们内心当中还是会有些不满的吧。
另外前段时间还发生了很有意思的事情:国内某个负责《火影》作画的画师上传了一张自己的练习图片,内容大概是鸣人夫妇的生活。但这样的图片居然遭遇了很多粉丝(尤其是腐女)冷嘲热讽,例如:
如果说同人作品自己的设定,或者网友自己的脑洞凌驾于官方之上,那么漫画家会不会觉得开心就很难说了哦……
三叔侃侃
首先,如果我要是漫画家,看到有自己作品的本子,我铁定是开心的!
而且我想我也会去鼓励那些创作者继续拿我的作品YY、延伸脑洞。
有人那自己的作品创作本子,无疑说明了一个问题:作品受大家喜爱!
只有都得到了别人的认可,人家才愿意用它们去创作衍生作品啊。
就像前两年特别火的《疯狂动物城》,tumblr和微博上涌现了一堆为之产量的优秀画手、写作者,为之产量。
说不定漫画家还能从这些同人作品中,找到创作的灵感呢!
自己混同人的圈子也挺多年的了,接触过很多同人写手和画手。每个人的创作都是需要花大量时间的。
举个例子来说,我第一次写一本25万字的同人小说,用了大概2年半的时间。中途也想过放弃,但是想到还有很多喜欢这对CP的人在等着我更文,动力就来了。况且如果不是因为对原作的热爱,根本不可能坚持下来。
对于老牌的漫画家,也许自己的作品已经被无数次二次创作,所以趋近与“无所谓”的状态,但是这对于新秀之气来说,应该是一种莫大的鼓励了!
其次,我想漫画家最纠结的问题可能就是——别人在拿着自己的版权赚钱。
这点的确会让原作者不爽。
他们心里的OS可能是:老子用那么长时间打造的一个IP,你们顺手拿来就能画个周边立牌?然后在网上卖?
这就让同人圈有了两类人:
第一类是觉得同人作品就是为了“爱”,不拿它盈利,大家看着开心就好
第二类会趁原作品火热,赶快出本子和周边,积攒人气+小捞一笔
但是这种事情,现在很难去管,法律说不允许,但其实有些游戏公司、动漫公司希望有同人作者给他们打名气。
况且,很多同人作者确实创作的不错,又能合理地满足粉丝的脑洞,他们自然愿意为了买这些同人作品掏出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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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贩子的卡熳
我觉得普通类型或改剧情的同人本还可以,但像是r18类的可能就会很抵触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