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一看標題有點暈?
沒毛病!
有一些交通法規,
很多司機自己不知道,
被罰了以後還不服氣——
"有這條規定嘛?"
當然有!
針對特種車輛的特殊交規,
瞭解一下!
在交通法規裡,救護車與消防車、工程搶險車、警車一道被列為特種車輛,因為承載著拯救生命、為生命爭分奪秒和拯救財產安全的重任,所以在交通通行中享受"一路暢通"的"特殊"便利。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這是今年春運期間,發生在浙江諸永高速上的一段視頻。視頻中,原本堵在隧道內的車輛突然一齊讓道,為緊急送醫的救護車開闢了一條生命通道,引起人們的紛紛點贊。
禮讓救護車,
是急需的出行正能量!
然而,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
與斑馬線前不禮讓一樣,
不禮讓救護車,
也是要被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我市120急救中心統計,近三年全市救護車(46臺)平均每年出車達76,000次。而120急救中心駕駛員反映,在特殊情況外的多車道非擁堵路段,社會車輛不避讓的情況非常常見,模擬任務執行場景,15分鐘內出現典型無避讓或阻擋救護車行駛行為6次,明顯主動避讓僅2次。
分析發現:
不敢讓、不會讓,
是造成上述情況的主要原因。
不敢讓!社會車輛車主對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的免責條款不瞭解,有避讓意識,卻又擔心因為避讓而產生交通違規處罰,從而不敢讓。
交警回應:車主如果由於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而衝紅燈等違法行為,是可以免責的!
今年3月1日晚21時許,在三鄉鎮沙坦公路三鄉車站紅綠燈路口,一輛銀色的小轎車有闖紅燈的行為。但細心的交警蜀黍發現,車主是為了給後面的救護車讓行才闖的紅燈,於是立即將該車主的違法記錄消除。三鄉交警隨後聯繫該車車主黃某,對這種敬重生命的義舉進行了表揚。
不會讓!目前,我省駕校培訓暫無有關在擁擠道路上為救護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讓行的課程,導致有意識讓行的車主在非擁堵和擁堵情況下不知道該怎麼讓。
那麼,
當遇見緊急行車的救護車時,
如何禮讓救護車給生命讓道呢?
1、對向遇救護車時
2、同向後方有救護車時
3、等信號燈後方有救護車時
4、同向前方有救護車時
最後,有必要再強調一下:在安全的情況下,讓行救護車等以上車輛而被記錄違法行為的,經交警部門核實後,將依法消除記錄。
小編提醒:希望廣大駕駛員在遇到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警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時,要注意讓行!同時讓行的過程中,也一定要注意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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