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鹤壁鹤山区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鹤山区鹤壁集镇北街村原党支部书记徐保成、村委会原副主任王建国、原村会计赫志红滥用职权问题。

2012年至2013年,徐保成、王建国、郝志红利用职务便利,在农村危房改造中滥用职权,未按照政策要求为村民申报和发放危房改造资金,违规虚假申报资金,未向村民足额发放危房改造资金,并用于其他支出。2016年12月,鹤山区纪委给予徐保成、郝志红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11月,鹤山区纪委给予王建国开除党籍处分。

2.鹤山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杜全刚、迎春居委会主任康丽方非法占有廉租房补贴等问题。2014年,杜全刚、康丽方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优抚对象廉租房补贴共5880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杜全刚未认真审核辖区居委会廉租房补贴发放明细表,致使辖区优抚对象多领取国家廉租房补贴1320元;采用虚假资料套取廉租房补贴480元,占为己有。2017年9月,鹤山区纪委给予杜全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康丽方严重警告处分。

3.鹤山区鹤壁集镇毕吕寨村脱贫攻坚组组长王红军、姬家山乡蒋家顶村脱贫攻坚组组长李光明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在省督导组核查评估扶贫工作时,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毕吕寨村、姬家山乡蒋家顶村存在扶贫政策知晓率低、档卡精准度低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1月,鹤山区纪委给予王红军、李光明党内警告处分。(鹤壁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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