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赵雷的《成都》是不是被过度消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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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道赵雷是因为《画》这首歌。当时在念要命的高三,无意间在网易云的民谣推荐里听到。再后来知道赵雷,就是之后的《成都》了。

不得不说,在《歌手》播出赵雷那一期后,他的名字和《成都》以裂变式的速度渗透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在外地人的心中,成都迅速的变成了一座网红城市,成为了每个人心中寄托美好的影子。在QQ签名上,社交软件上,大家都在用歌词发表感慨,成都也成了许多高三学子远走高飞的目标。“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是昨夜的酒”“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灯熄灭了也不停留”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就连我在报考的时候,在权衡城市之中,也不自觉受到了这首歌的影响。


歌曲恬淡安心,在听众的第一印象里,似乎是一段朦胧而又朦胧的感情,男孩皱巴巴的衣服,路灯下情侣挽着手臂,还有女孩儿被亲吻的额头,但仔细想想,其实歌曲里从更高的层面来讲,是赵雷对成都这座城市的记录和留恋,是对整个城市的眷恋,小城没有冲淡他的记忆,而是激发了他的灵感。 在人生的漫漫长河,谁都多多少少会有“总把他乡作故乡“的经历。成都的安静闲适让赵雷深深地动了真情,成为了第二个家。也许,在成都人眼里看来,这首歌写的并不是成都这座城市本身的样子,没有整日的阴雨,也没有那个可以与你整日牵手的人,但对于赵雷,对于许多异乡之人,成都又何尝不是在寄托着他们的感情。每日太阳升起,看着万家灯火,看着夕阳西下,看着小酒馆门前的情侣,淡淡地想念着自己的家乡。




其实赵雷的音乐造诣并不是很深,高中毕业便开始创作音乐,趁着青春年少与几个伙伴一起骑着摩托一路到了西藏,下雨了就淋雨,下雪了就在雪中喝酒,天上掉馅饼了就接着,于是他们遇到了大冰。这一路的经历更是给赵雷积淀了大量的人文底蕴,赵雷是一个能把词写出落拓的烟火气的歌手。他能让你乐呵呵地点开,却一下子跌入体己的自怜。



除了赵雷与生俱来的天赋以外,他的走红也与当今的大环境有着直接的关系。 如今,民谣的舞台正在逐渐扩大并走向正轨。宋冬野的《董小姐》曾经让无数人为之动容,在午夜梦回,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想起了你的“董小姐”?在之后的《中国好声音》中,民谣也一度被翻唱,再次的刮起来民谣的风潮,比如《南山南》。民谣的门槛并不高,一把吉他,一些和弦,一段旋律,一段歌词,不需要多么好的唱功,只需你感人真实。 而今的时代发展越来越快,每天接受的信息量远远超过自己可分析的,人们的潜意识里开始渴望休息,那么民谣这种简单质朴便显得更加深入人心。许多人喜欢在晚上,在睡前听一听,一个人的时候听一听,仿佛生活可以变得慢下来。 而情怀其实往往最容易被消费。大量的跟风和歌词的反复利用早已经让人们变得审美疲劳,记得当时的我听到大家都在讨论成都,只是不屑地笑了笑,又是被消费过头的歌。 但其实当我再用心地听这首歌曲的时候还是被打动了。毕竟作品真的深入人心


而后,赵雷又重新演唱了两会版《成都》,更是引起了极大的舆论,大家认为,民谣与政治扯上了关系,赵雷不再那样单纯。而谁又能说的清楚。 现在的赵雷,已经不愿再多唱这首歌,每次被无意调侃“呵,你听,世界神曲又来了。”想来,赵雷也已经不舒服了吧。 赵雷慢慢淡去名和利,也拒绝用微博营销自己,他觉得如果民谣离开了生活,离开了大众,是活不下去的。那些虚荣与金钱总会迷惑人心,歌是我的,而世间的解读他无能为力。



总之,你我心里都有那样一个“成都”,总有那样一座城市让你当做第二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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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音乐和商业是分不开的,没有商业的音乐或许它很优秀,但如果得不到推广,就不能被更多的人所熟识,即使一首优秀作品的创作者有着非凡的才华,也终将被埋没。


《成都》这首歌是赵雷早期的作品,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还只是他在酒馆唱歌时的粗糙版本,夹杂着客人的谈笑声,但是依旧有味道。 民谣歌曲最大的特点就是诉说,像一个人在讲述一段故事,这个故事可以是一段感情,一段经历,也可以是整个人生。虽说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各自的行为方式和不一样的生活,但或多或少总有相似的地方《成都》这首歌也许正如赵雷所说,是他成为成都这座城市的一名过客时的情感表述,只是他自己也想不到这首歌今天能走如此远。



第一次看赵雷演出是在2013年,那时候我在兰州上学,当时的门票时60元,预售票50元,演出地点是一家现场音乐酒馆,这种巡演方式几乎是民谣音乐人的必经道路。那时候赵雷已经有很多优秀的作品,演出场地人也爆满,但大多数人都是冲着《南方姑娘》来的。很多人觉得听民谣就是文文艺,换句话说,早期的民谣被因为小众被人冠以装逼的标志,也因此,很多人来跟这股风。

《成都》这首歌的面世,不经意间唱红了玉林路,也唱红了小酒馆,甚至唱红了成都这座城市,平心而论《成都》就是一首歌,就是赵雷当时心有所感而表达的一种感情,只是商业借着民谣这股风把它吹的远了些,不管这首歌有没有被过度消费,作为听者,只要好听、想去听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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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真的是一波又一波的事情频繁发生,总有一个热搜或热点属于我们所熟知的地方

这次好比成都,当年赵雷凭借这一首《成都》让大家都深深的熟知了成都,着实让成都火了一把——

现如今,成都温江七中食堂给孩子吃过期的速冻、防腐剂食品,让火了成都又火了,不过这次貌似是负面的。

我们暂且不论事情的起因如何,到底是谁的责任?

就拿这件事情本身而言,就是一个很不可饶恕的事情,孩子有什么过错,要让孩子来承担这样的后果!

我们都知道,出售、贩卖、使用这些不合格的产品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是入狱判刑的,可是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人铤而走险!

因为,钱,人都是希望有钱,越多越好,有一百万想一千万,有一千万想一个亿......

总之为了钱什么都做的出来,也的确这个社会本来就是看钱的,有钱真的能够使得鬼推磨。

有钱真的能够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多事情就不了了之了。于是,因为想要赚很多的钱铤而走险,出卖良心,做不道德,触犯法律的事情。

因为有钱了,就继续昧着良心赚更多的钱,出事情了就用钱解决,这貌似成了一个囚徒困境,找不到合适的出口。

其实,是这样做的违法成本太低,这样的事情本应该严厉制裁,一经查实,应该是当事人要么无期要么死刑,直接负责人也是起码10年牢狱之灾,其他间接负责人也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这样的事情会减少。

可是这也只是想象而已,好比股市,“犀利姐”才是看的最透彻,也是说的最透彻的人,可是结果又能如何呢?

股市需要资金的盘活,而普通散户每个人就算只有10万入市,那么100个人才有1000万资金,而人家大户动不动就是几千万上亿,普通散户的那点资金怎么和人家大东家抗衡

所以把所有的大户制裁了,股市也就没有资金了,况且散户的心又都是散的,成不了气候,那么也就只有睁一眼闭一只眼了......

这是现实的无奈——

希望不管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给孩子一个安详温暖的环境!


雪林君


刚刚在电梯间看见一小孩儿在吃雪糕,出于关心,顺口告诉他:“这么凉的天,会吃坏身体的!”。

小孩告诉我,他的奶奶活了103岁。

我问:“吃雪糕吃的?”

他说:“不是,我奶奶从来不管闲事!”

多么深刻!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衰老得快了!

瞎操心


十米站台


过度消费《成都》的不是赵雷,我只确定是小编在过度消费赵雷,有哗众取骂之嫌。关于赵雷并无佳作之说,只能说小编除了《成都》并没有认真听过他的其他歌,抛开歌手舞台上唱过的理想,成都,三十岁的女人,以及选秀唱火过的南方姑娘,画,其他歌曲如少年锦时,吉姆餐厅,家乡,北京的冬天,妈妈,我们的时光等都是值得我们静下心来聆听的好作品。


-无脑儿


赵雷是否过度消费「成都」?

首先,给小编一个明确的答案——没有!

1.赵雷并不是因为「成都」而红的,「成都」是在很久以前还没有发布专辑的时候就已经火了,甚至可以说在各大民谣爱好者中,「成都」这一首歌在各大网络中已经被人民传唱的。特别是成都。

2.赵雷参加「歌手2017」首唱「成都」,只是借助了这个平台,「成都」这一个歌才又开始掀起热潮的,「歌手2017」这是起到一个宣传的作用。

3.赵雷有没有消费「成都」这首歌,我可以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是没有的,在参加「歌手2017」以来,赵雷的微博是从来没有更新的。他只是参加了这个比赛,只是去过了这个比赛,然而他并没有将这个比赛当作自己炒作的机会。

4.赵雷只是唱了自己,唱了自己的故事,所以请不要以偏概全,以点看面。


别哭了小文博


我确实是因为成都才认识赵雷的,但成都本来就是赵雷自己的歌,有什么消不消费的,他就算消费,他也有资格。套用煎饼侠里面大鹏说柳岩,胸本来就是你自己的,有什么借不借的啊!

再说这个世界上一首歌唱到老的歌手太多了,纤夫的爱,知心爱人等等,那他们算不算过度消费呢?


猫耳控-


为了认真回答这个问题,我打开许久未听的《成都》,边听边回答。《成都》这首歌其实很一般,甚至可以看成是一首写给一家名叫“小酒馆”的酒馆的广告歌。很多外地人或新成都人听了还以为唱的只是一家普通的小酒馆,其实不然,它在成都一直是摇滚青年的集散地,更别说外地人了。

成都不是大理、丽江这种小地方,而是一方重镇,两千年都会,就拿北京出生的老舍的话说,是“比北平老着好多辈的成都”。而赵雷一个外地人,北京人,在对成都这座城市并无深入的认知,仅凭感性认识创作的《成都》歌词让很多成都本地人惊讶“这是成都吗?”毫无成都味的歌词的高潮却完全刻意在烘托玉林路的小酒馆。毫无疑问,招牌名字就叫“小酒馆”的那个小酒馆里有他的朋友,也是他在成都的活动的重心。尽管人们从歌词中无法还原出一个像样的“成都爱情故事”,只能看到一个俗不可耐的“借酒浇愁",陈词滥调的“深秋雨天”,甚至用“把手揣进裤兜”这样无聊到极点的肢体动作来充字数,口水味十足。词中的所有意象,不论真实与否,不论贴不贴切真实的成都,都无所谓了,甚至"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都只是一个“起兴”,为的是走进总店在玉林路的那家叫“小酒馆”的摇滚基地。要知道,成都可是国内文艺界和传媒界的重要中心城市,无数超女快男从成都走红并不是什么意外和巧合。所以,赵雷了不了解成都无所谓,哪怕他的歌词一点成都味都没有,只要把小酒馆为代表的音乐圈子唱嗨了,能快速火起来,能被快速传唱甚至过渡消费,也毫不意外了。

本人有不少搞美术和做音乐的朋友,十几年前要聚会泡吧什么,经常会选择去玉林路的小酒馆,在当时是件逼格较高的事情,不少人回来还说,又在小酒馆见到某某外地来的著名音乐人之类,是炫耀的谈资。不过现在这么多年过去,成都经济发展那么迅速,到处都是不少小清新和更有深度的精致去所,再要说去泡玉林的小酒馆或去白夜书吧什么的,也就真没觉得还有什么特别的格调之处,毕竟这两三个地方二十年来在各大小资媒体反复炒陈饭的宣传,反而成审美疲劳的代表了。

作为一个真正深爱成都文化的本地人,我能出于礼貌的感谢赵雷这首歌让"成都"这个词在国内流行了一段时间——本人两个月前去东北的齐齐哈尔,在打滴滴时还听见司机在放这首曲子,我说我就从这地方来,司机便问我“成都有齐齐哈尔大吗?”,因为听歌的他以为成都真是如歌词中所唱是个小城市。不过,这首歌就算还带有那么一点对成都的真情,但也始终无法打动我,因为没有成都的人文深度,没有成都的生活真实,仅是一个外地音乐人空洞想象的成都标题,甚至很容易看出一个北京人出于高高在上的自大心理,将一个他并不真正用心去了解过的亚热带特大中心城市臆想成一个九月份就进入深秋的阴雨小城。除了特写的“小酒馆”,这首没有任何地标象征的万金油一样的歌词可以随便换一个城市作歌名放在国内任何一个中小城市身上,比如大理、丽江、乌镇,甚至铁岭、鞍山、驻马店。

如题主所言,《成都》当然是被严重的过度消费了,这是成都文艺界甚至大陆歌坛的悲哀。作为深爱成都的市民,多希望一首以“成都”为题的歌曲能真正唱出一点成都几千年的名城底蕴或至少有点真实成都生活的感觉,多期待唱红成都的能是像台湾的陈升去北京时留下的《北京一夜》那样,有百花深处胡同里手里缝着绣花鞋的老人,有走在地安门外对征人不归的想象,甚至结合京戏唱腔,将北京味展现的淋漓尽致。然而,相对于二十几年前的陈升的那次北京之行,大陆后一辈的音乐人,为一个城市的几日游作出的仅仅是为摇滚基地小酒馆里的酒友们打广告的口水歌,和港台音乐顶峰时期的差距实在是太大。当然,歌词的比较向来都能看出北京和台湾两地音乐人在中文素养上的差距,也并不是这一首《成都》所独有。


好了,差不多回答完这个问题,我已经将正在听的《成都》切掉,换成了李宇春和郭敬明合作的《蜀绣》。歌词同样是一个成都的雨天,“芙蓉城三月雨纷纷,四月绣花针”,但稍许能让人进入一个略有文化,稍带质感的成都,让人深深的透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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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雷,北京人,1986年出生,民谣歌手,音乐人。2014年,赵雷完成了《成都》的创作,而这首歌第一次演唱,正是在成都玉林路的小酒馆。对于这首歌的创作初衷,他说:“不能留下来,又不能带走,就把成都当作一个爱人那样去写。可能今天写一句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明天又写一句和我在成都街头走一走,陆陆续续来成都许多次,很多情感汇聚成了这首歌。”



《成都》这首歌刷爆各种社交平台,不仅让成都人感觉巴适,更勾起各地观众对成都这座城市美好而温暖的回忆和憧憬。这首歌旋律舒缓,歌词刻画了许多有关成都的细节,歌曲中出现的“玉林路”、“小酒馆”等熟悉的地名,“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等歌词,引起了成都人的共鸣,也勾起了外地网友对成都的回忆及憧憬。网友们纷纷留言感慨:“成都因为《成都》而更成都!”,“因为一首歌迷上一个人,因为一首歌恋上一座城,想走你走过的路,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也不回头……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实际上《成都》这首歌曲并不“新”,2015年初赵雷来成都巡演时在小酒馆现场就已经演唱过,其后赵雷在剧场音乐节等都演出过。不存在过度消费,成都本身就是一个几千年文化历史名城,是赵雷在生活中成都的美好成就了他的创作。在他唱的歌中让大家在心灵深处感悟到是一个不一样的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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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的民谣歌手都是这样,他默默无闻的时候便少人问津,一夜爆红之后便粉丝无数。 一直觉得,民谣从来都与流行无关,那是纯真,是故事,是情怀。 与那些从一开始就关注他们的人一样,想他们红,红了就更被重视,更被呵护,从此就会少一个人在天地间流浪;又极度害怕他们红,像是自己精心呵护的宝贝被公之于众,没了安全感,怕别人偷走自己的心头肉。更为害怕的是,红了就不再纯粹,怕那些打动人心的歌词与旋律从此再难诞生于他的头脑中,再难发声于他的口中,最后落得无病呻吟和矫揉造作之罪名。 知道赵雷,最先源于大冰,他书里的故事全是生活但又那么脱离俗世,“赵雷不红,天理难容”就是在这里看到的。之后是《中国好歌曲》中的《画》,歌词连刘欢导师都大为称赞。没想到或该想到的是,他最终被人所知是在《歌手》的舞台上,我教给娟子的《成都》,动不动哼唱两句的《成都》,差点成了我们室歌的《成都》,小众的《成都》一下子变成了大家的成都,在这个我并不喜欢的舞台上,因为台下或沉醉或流泪或痴迷的观众实在让人出戏。 或许一切不过是我太悲观了,何况,我也不是赵雷的铁杆粉丝,只是偶尔一下子单纯地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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