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名单。在1082名新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广西共有23人入选,防城港东兴有1人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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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1082人中,80岁以上的107人,70-79岁的237人,60-69岁的287人,40-59岁的444人,40岁以下的7人;平均年龄63.29岁。其中,属于少数民族的有339人,占比31%。男性820人,女性262人。
文化和旅游部官网截图
一起来看看广西入选的都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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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tbody>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独弦琴的传承人苏春发和其孙女一同表演
成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独弦琴的传承人苏春发现场演奏
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要做些什么?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操作程序、技术规范、原材料要求、技艺要领等;
(二)制定项目传承计划和具体目标任务,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三)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
(四)积极参与展览、演示、研讨、交流等活动;
(五)定期向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提交项目传承情况报告。
认定的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将会得到哪些支持?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采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记录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技艺和知识等,有计划地征集并保管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作品,建立有关档案。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对开展传习活动确有困难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予以支持,支持方式主要有:
(一)资助传承人的授徒传艺或教育培训活动;
(二)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
(三)资助有关技艺资料的整理、出版;
(四)提供展示、宣传及其他有利于项目传承的帮助。
对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资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信息来源:广西新闻网综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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