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乡镇财政所是参公单位吗?

用户93974797515


乡镇财政所的编制性质,各地不一,有行政的,也有事业的。我们这边现在是行政的,财政所所长一般核定编制是行政编制(公务员),其他工作人员就不一定了,有公务员,有事业编,有合同工,也有临聘人员。总体来看,乡镇财政所的混编现象比较普遍,不熟悉内情的人还真不一定搞得清楚。

乡镇财政所在业务上归属县级财政部门管理,但行政和人事隶属当地乡镇党委和政府管理。由于掌握这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乡镇财政所在乡镇是比较吃重的一个部门,虽然是一个股级单位,但其所长有的可高配副科,除了乡镇主官,一般乡镇干部很难指挥财政所长,在乡镇也算是个人物。

事实上,在乡镇一级,要么是行政要么是事业,基本不存在参公单位。即便有参公身份的,也都是上级派驻乡镇的,其单位性质不一定是参公。从这个角度分析,乡镇财政所首先就可以排除参公性质,所以,你这个提问其实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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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所不是参公单位。

1、乡镇财政所机构编制都在县财政局里面,是财政局的派出机构。财政所使用的是全额事业编制,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却没有参公。这主要与财政所的管理有关系,过去改制之前,财政所在乡镇的事业单位,目前有些地方没改,依然是乡镇的内设机构,受乡镇政府、县财政部门双重管理。而在乡镇,参公的只有党委、政府、人大等机关人员,事业人员一律未参公处理。县财政将乡镇财政所的管辖权限收回之后,因参公单位审批是省公务员管理局的权限职责,各地财政所管理不一,无法统一,因而未能统一参公管理。


2、乡镇财政所如果是乡镇事业单位,也不能参公。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都是社会公共事务,但都未参公处理,乡镇财政所也不例外。

3、行政编制只供公务员使用,如果财政所人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只能是混岗混编了,更不能作为参公的理由,正确的做法是将行政编制置换出来归行政机关使用。不过,在地方政府部门中,一般来说财政部门都比较强势,行政编制较多,可能别的行政机关编制不够用,而在财政部门事业单位用行政编制的现象却违规存在。人员编制理顺之后,就不会发生这种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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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所职能主要有: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很多地方的乡镇财政所编制也是属于县财政统一管理,人员归县财政局统一调配,所长、总会计师游财政局任命,又要征求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属于双重管理部门。



历史上,很多地方的财政所属于事业编制,人员也是公务员身份,也有执法权,甚至有些地方还发放了制服;后来又改为行政单位,人员也改为行政编制,不过那时行政和事业区别不大,也没有《公务员法》;再后来又改为事业编制,人员也全部转为事业,那是也没“老人老办法”,因为行政和事业区别不大,大家也没意见;所以现在各地一直延续事业单位的性质,财政所的人也是按照事业身份领取退休工资,不过据说有些地方实行了参公,这个笔者也没有调研。

不过如果是县级事业单位统一招考的肯定不是参公单位,参公单位招聘考试需要由省级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省级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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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所无论是人事还是经费方面,各地的管理方式都是不一样的,笔者主要以自己身边的乡镇财政所为例,来说一下乡镇财政所的概况。

第一,乡镇财政所属于事业单位。在笔者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属于事业编制,但是它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只属于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也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乡镇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管理乡镇政府的账务、资金等方面业务。

第二,乡镇财政所人财分离。在笔者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的管理方式属于人财分离的管理方式。乡镇财政所的人事关系由县财政局决定,但是并不是所有人员都由县财政局决定,只是乡镇财政所所长由财政局任命并服从调任,人事关系不由乡镇政府决定。但是乡镇财政所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都是由乡镇财政负责的,县财政局是不负责的,其工资、福利的高低等,都是由乡镇财政按照政策执行的。

第三,乡镇财政所的发展方向。在笔者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可能今后会脱离乡镇政府的管理,成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就如同国税分局(所)、地税分局(所)、乡镇食药监所等一样,人财物都直接由县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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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地方的乡镇财政所属于乡镇的编制序列,乡镇财政所单位与人员的主体管辖权在乡镇党委、政府,同时接受县财政局的双重管理。

在一些已经实施系统垂直管理的地方,乡镇财政所则属于县财政局的下属分支机构,单位与人员的主体管辖权在县财政局,同时接受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双重管理。

乡镇财政所在乡镇同级别的各类编制机构中有较强的独立性,人员的定编、定岗管理相对严格,基本没有混编混岗现象。

大多数乡镇财政所与乡镇党委、政府在同一地址办公,工作环境较好,工作内容相对单纯,比较轻松,只负责财政预算内各项收付的运转手续,简单说财政所就是乡镇党委、政府的财务室,只负责管钱,不负责挣钱和花钱,没有支付能力方面的责任性的工作压力。

乡镇财政所属于事业编制,从严格意义上说,乡镇财政所属于纯粹性的工作岗位,就是上班---开工资---上班的单纯循环,职业的发展空间较小。对于侧重职业性质、工作环境、福利待遇、长期稳定性的人而言,这是一份很好的工作。

你所要报考的乡镇财政所究竟是属于财政局编制序列,还是属于乡镇编制序列,在报考简章中应该有明确标注,就可以说明主体管辖权归属。准确的说,财政局编制序列要优于乡镇编制序列,因为财政局编制序列的人便于主管单位全县范围调整变动,而乡镇编制序列的人需要在全县范围内调整变动则有难度。


小勇VCR


乡镇财政所是参公单位吗?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不是。乡镇财政所在这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被划为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财政。如果参公的话是不参加这次事业单位改革的。

乡镇财政所属于乡镇七站八所四中心一员,受乡镇和财政局双重领导,人权在财政局,事权和财权在乡镇,以乡镇领导为主。


那有些人要问,既然是事业单位,为什么里面有些干部是公务员身份?这个怎么讲?其实在基层这种现象很普遍,公务员和事业编混用,如果财政所里的干部是公务员,那肯定编制在财政局,甚至有可能他的公务员身份是在其他单位过渡的。


虽然财政所不是参公单位,但是明摆着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国家还是将其划为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还是受行政编制数量限制影响,这类单位以后肯定还是有机会参公的。最后祝你好运!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


我来回答一下吧,因为我就是乡镇财政所的,说一下我所在县的情况!

一、编制情况

其实很多乡镇财政所在当地编制手册上没有单列给财政所的!不像其他站所如农机站,农技站,文化站,统计站,经管站,企业站等等都归属于几大服务中心(如:工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它有单位机构代码证书但不是独立的,因为证书上有括号非独立。总之,没有单独的编制是说财政所的。

二、人员情况

乡镇财政所人员比较复杂,有行政编制,有事业编制,有乡镇聘用人员。参公编制在整个乡镇机构都是没有的,有也是人员属于参公,乡镇单位没有参公的!一般情况财政所长由分管财政的乡镇副职领导兼任,少数是由一般的股级公务员或其它事业编人员!财务岗位有总会计,一般会计员,当然乡镇政府会计大都兼任财政所会计或其它站所会计,因为很多站所是没有单独开立账户的统一由财政所代管资金专户核算!所以,考进乡镇其他站所的事业编人员比如经管站,只要专业对口乡镇主要领导是可以安排在财政所工作的!总之,人员复杂,只要是财务与审计类专业对口都可。本人是公务员,编制在党委党政办,因学的是会计专业, 同样被扔在财政所。

三、后话

乡镇财务一旦接手很难脱离!其一,不像一些岗位任何专业的人都能很快上手,乡镇财政所人员是具备财务知识的,当然出纳会简单点!没有懂专业知识的人基本不会安排在乡镇财政所!其二,财务因其岗位特殊性,掌握本单位财务状况,一般乡镇主要领导不会轻易让你调离!其三,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监察体制改革,财务岗位风险大,一不注意就可能犯错误!

唯一的好处是因经常与主要领导接触比起其他岗位会和领导走得更近更熟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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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所是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所有核定行政编人员和其它事业编和劳务派遣人员组成,人员任命应该隶属县财政局。

参公单位是按照法律法规省级编办批复,国务院备案的单位。

国务院组织机构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等。一般省市县对应上级机构。

到县一级派出机构一般街道办和政府派出机构是行政单位和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参公单位)。

县级财政局是行政单位,乡镇财政所是政府财政局派出机构,不具有独立行政主体,隶属县财政局,人员是县财政局派出的。如果行政编制是县财政局人员,派到乡镇财政所锻炼的人员。如果招录是地方人事招录的就是事业编。因为乡财政所不具有独立行政主体。

我个人认为乡镇财政所是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不具有独立行政主体的机构。人员编制隶属县财政局。

今后机构改革可能理顺机关内部复杂人事关系。核定行政编制法定化。乡镇一级组建政府服务中心,由政府统一统筹。乡镇一级下属派出机构如何改革,可能权力下放,由街道办、镇一级服务中心承力大部分公共服务职能。具有行政编制公务员回机关,撤销派出机构转服务中心由县政府统筹管理。


一朵浪花17


乡镇财政所一般来说属于双重管理,既受县级财政局管理,也归乡镇党委政府管辖,但更多是归由当地乡镇政府管辖,与其它站所如民政所、城建所、派出所、计生站等等统称“七站八所”,通常情况下一般站所的人事任命和调动由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决定,但如派出所、国土所这类双重管理下的更倾向于上级直属单位任命。一般来说,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为公务员、全额事业编制为主,部分存在临时工和合同制人员,大多是历史遗留问题,这两类人员由乡镇政府与县级单位协调解决工资待遇。站所中人员通常为事业编全额财政开支,但并不是参公管理。


未果子


乡镇财政所是乡镇人民政府重要的内设机构,就其机构自身性质来说,属于政府行政机构,一般核定编制的人员为行政编制(公务员编制)。

由于目前乡镇编制普遍不多,基层工作较为繁杂,人员混岗使用现象普遍,所以目前在乡镇财政所工作的人员有可能是行政编制、有可能是事业编制,甚至有聘用人员的情况。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一般是区县及以上的层级才会设置,在乡镇如果有参公管理事业人员一般是县级参公单位派驻到乡镇工作的。乡镇一般不存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构。乡镇财政所不是参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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