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欠条和借条怎样才能延长诉讼时效?

西瓜兄弟


欠条与借条是有区别的:

欠条的诉讼时效自欠款之时就开始计算;借条有借款期限的,自借款到期之日开始计算,没有约定借款期限的,自出借人主张借款之时开始计算。

延长诉讼时效,是指怎么使诉讼时效中断吧。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1、出借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2、出借人提出还款要求或者确认债权的;3、借款人同意履行义务的。出现这三种情况的,诉讼时效都会发生中断。

不管写的是借条还是欠条,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债权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借款,即使写成欠条,那双方之间也是借款的法律关系。

至于借款人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了经手人的名字之处,这是证据的认定问题。

如果借款人否认借款事实,名字又写到了经手人之处,那需要出借人证明实际存在借款的事实,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写在经手人之处的名字之人就是借款人,否则,法院无法认定二者之间存在借款的法律关系。


郭广吉律师


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


一、大圣提醒特别注意:

诉讼时效延长不同于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它是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而不是在诉讼时效过程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的。延长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依客观情况予以掌握。


二、根据实务大圣认为:

由于时效延长主要决定权在于法院,而公民可以自己做出行为使时效“中断”和“中止”,从而在某种意义上实现时效的“延长”,这个是普通民众理解的延长。但是确实对老百姓实际生活中有用的。

三、下面大圣根据《民法总则》就有关诉讼时效的关键条款结合本问题作一解读。大家尤其要注意有关中断和中止的规定。

1、有关《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总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最长不间断期间为20年。

2、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情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3、有关时效中断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4、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大圣提醒,上述情况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就是说可以一直主张权利。直到损害终止危险消除等。

5、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问题,除了当事人提出抗辩法庭可以审查外,法庭不得主动适用时效审查案件并在实体做出处理。

6、根据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就是说,诉讼时效是法定期间,不可以由当事人自己通过合同或者其它任何方式约定。


四、结论:

大圣认为,提问者想知道的是有关时效“中止”和“中断”而导致的“ 延长”。所以,抓紧行使权力,从而是时效中断或者中止,在一定意义上就算是“延长”。


大圣释法


1、借款通常是因为借钱而产生的。欠条的形成原因较多,可以是借款产生,也可以是其他原因,比如购买交易行为。

2、要根据具体的单据内容,判断是借条还是欠条。

3、借款人名字写在什么位置,要看到具体的单据才能判断。

4、诉讼时效,经过修改为3年时间。从约定还款日期的次日起算。

5、想延长诉讼时效,需要在3年内,找债务人重新确认。


吴天泽律师


最简单直接的办法是借条或欠条中不要注明还款期限,这样可以适用最长保护期限20年。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具借条或欠条后开始向债务人要帐了,则自第一次主张债权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不要超过3年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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