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6 關於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你需要知道的幾件事!

近幾年來我國經濟迅速發展,各個城市的建設都在如火如荼地進行,隨之而來的就是大範圍的徵地與拆遷。城市拆遷雖然為區域發展打下基礎,但由此也產生了不少問題,很多由拆遷引發的糾紛不斷出現。在這個大趨勢下,很多人由於不瞭解拆遷方面的法律問題,而在拆遷中處於劣勢地位,失去了原本應該享有的權利。盛廷律師總結了被拆遷人最常問的幾個問題,希望能給廣大被拆遷人提供些許幫助。

關於拆遷補償標準:

在盛廷律師接待的被拆遷人中,很多人都會問“律師,我們這裡的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我國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法律依據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這裡面已經對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給予了明確的規定,但是這只是補償的大方向和根本原則,細化標準和具體補償方案還是要各地市、縣級人民政府具體制定,不同拆遷項目的補償方案也有所差異。所以,當遭遇拆遷時,建議廣大被拆遷人有針對性的具體關注地方的拆遷補償方案。

關於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你需要知道的幾件事!

除了補償標準,很多被拆遷人也會遭遇到以“舊補償方案”拆遷的問題。不少當事人會問“律師,我們這裡現在正在拆遷,但是拆遷辦拿兩年前的文件給我們進行補償,這是不是違法的?”

從法律角度來講,拆遷補償標準是在徵收公告發布之日就確定了的。而且,對被拆遷房屋的補償標準制定也是參考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其實,關於這個問題,盛廷律師建議:補償標準的年限固然重要,但對被拆遷來講,更重要的是拆遷方給出的這個標準是否合理,能不能保證大家的正常生活水平不降低。這就需要我們被拆遷人自己計算衡量。

關於拆遷補償項目: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可以大致分為以下幾個補償項目: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除此之外,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關於補償方式:

有的被拆遷人會問“我能不能自主選擇拆遷補償是要錢還是要房?”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拆遷中,拆遷方應該提供兩種安置方式,一種是貨幣補償,還有一種是產權置換。被徵收人可以自行選擇。而個別地方拆遷只給出一種安置方式。被拆遷人不能選擇貨幣還是產權置換,這種情況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進行維權。

盛廷律師提醒被拆遷人,在選擇安置房的時候,也要注意該房屋交付的時間、地理位置、周邊配套設施等情況。選擇貨幣補償的也應該瞭解補償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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