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婚后买的房子,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箱笛


就单你的问题:婚后买的房子,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回答是:一般是,但在许多法定情形下不是。

尽管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了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度,

但是,我国《婚姻法》第18条对婚姻期间的个人财产做了规定,明确了五种情形属于个人财产,即:一方婚前财产、个人医疗费、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个人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个人的财产。

显然,婚后买的房子,只写一人名字并非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且,《婚姻法》第19条还规定了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制度,即:夫妻双方可以用协议的方式,将某项或某些财产确定为一方所有或者双方分别所有的制度。

你所述的个人情况就属于这种情形,而且你们通过公证进一步确定了所购买房产归你丈夫的法律事实。尽管你描述了为了买房的指标限制不得已而将房产写在你丈夫名下,但主要的问题是你们对房产的归属做了约定,而且是法律效力高的公证约定。如果以你现有的证据事实,无疑房产归你丈夫所有,你对买房的付款行为只能认定为借贷关系。

目前情况下如何办?本律师为你支招:

1、现在,你和你丈夫就购买该房屋的做个说明,并签署新的协议,约定:该房屋为你们夫妻共所有,并表明前期的公证仅为买房所用,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并非确定房屋归你丈夫所有。

2、公证员对你的解答是错误的,你们的约定并不能对抗债权人,除非债权人知道你们的约定,否则,夫妻一方的举债,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保留买房时的相关证据资料,特别是你的支付凭证,万一出现婚姻纠纷,也可举证,法院会根据你的付款凭证和我在第一条所说的买房协议,可判决房子归你们共同所有。

如有疑问,可关注、私信!


童律师会客室


康乐说:关键还是要看,那个公正最后有没有做。

一般来说,婚姻存续期间,财产都是大家的,夫妻双方对财产都有所有权。

但是也有特例哦,那就是 另有约定 的除外。

约定财产了解一下?

题主在体重也说到了,去过公证处,要你放弃所有权。不知道你们最后有没有作这个公正,公正是有绝对的法律效力。

而且,你看你的公正的内容是什么?“放弃所有权”

用书面形式约定,完全符合《婚姻法》对约定的财产的描述,而且还是公证处作的公正,公正内容是“放弃对房屋的所有权”,那么这个房子就绝对和你没有一点关系了。


读者是客,问答相遇就是朋友,欢迎留言探讨,共同学习进步

康乐苑


这得看出资情况。如果一方的父母出资全款购买,并且明确之赠予一个人,当然不算。


聆love听


我仅仅是我个人意见,不知道是否准备。


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不论房屋落到谁名下或落到双方名下,该房屋均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房贷为夫妻二人共同债务。

而题目中所说的公证和限购,有可能改变上述情况。

在这里,我不是很清楚,为什么限购的情况下还要办理公证要求你放弃所有权。可能因为我周围的城市不存在限购的问题。好了回到问题上,在这里可能存在二种可能性:

一是,因为有公证的存在,从而使你放弃了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该公证可以理解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一份协议,即你放弃房屋的所有权,而房贷也是你对象的个人债务,也与你无关。


而关于首付款你支付的部分,则转变为借款可以要求你对象偿还。但是房屋产权则与你无关。

二是,根据当地的司法实践。这个还要看你当地的司法实践,因为你这个情况属实的话,在当地不可能只有你一家这样处理的,而且也极有可能上升到法律程序上。

因为关于当地政策限购限价购买房屋房屋,夫妻二人为购买房屋,所做的公证并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而且你也实际霆了出资。从而判定涉案房屋实为你夫妻二人所有。

但是该意见,我个人建议你尽量要去当地咨询律师,看当地法院对此的司法实践以及相关判例。


综上,我个人意见是夫妻二人因当地购房政策问题,而所作的公证并非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另外女方也实际出资。我个人认为该房屋仍是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但是还是要以当地的司法实践为准。

祝君如愿!


肖律师


你问婚后买房子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得得看购房款是怎么出的。如果购房款是你们一方父母出的钱,即使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也不是你们共同财产。如果父母愿意把房子赠与你们,那是你们共同财产。如果婚后所购买的房屋是你们自己出的钱,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罢,写两个人的名字也罢,都是属于共同财产。


云龙天地


闲人聊房,且说不忙!

针对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有疑问,根据中国《婚姻法》的条例,夫妻在婚姻存续过程时间,共同购买或者一方购买自主财产都被视为共同财产,就算房产证上面只有一方的名字,都被视为共同财产,而且现在银行在房屋买卖的情况下,都要买卖双方提供婚姻证明,也是避免这类的事情发生。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可以避免的,比如双方在婚前的财产公证下,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经济且独立的情况下,这种的可以不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个人在婚前存储的财产又在婚后才购买房产的话,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在离婚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决。

如果你这边还有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关注私信我,我这边会第一时间回复你的。


闲人聊房


虽然房屋为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但女方公证放弃了房屋所有权,且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房屋属于男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购房首付款为婚后所得,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已偿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某些公证机构为了创收,在办理涉房屋公正事宜时,经常违法违规。女方可能在办理公证时,被男方与公证机构欺诈了。女方可以要求男方一起撤销房产公证,撤销公证后,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购房首付款、已偿还贷款及上述款项利息。


429方寸世界


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登记在女方名下,且男方父母出资绝大多数,但依司法解释,男方父母的出资和女方父母的出资,均视作对两个人的赠与。如果男方父母主张不是赠与,主张是小夫妻俩对自己的借款,或者甚至主张房子是自己的,均因拿不出来有效的证据而败诉。因此,这种情况下,主要看女方的态度,若女方愿意多分给男方一些,男方应该见好就收,抓紧时间调解结案。否则,肯定吃亏。


税务律师菅峰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定义是:夫妻结婚以后所产生的,不是有没有写个名字这么简单。所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怕没名字!



东进在线


婚后如果是夫妻买房,是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的但没有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的,视为赠予,属共同财产。明确表示并书面注明一方所有的,为个人财产。婚后买房,不能证明和注明是夫妻之外财产来源及明确归属一方的,即使写明独有的,也无效。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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