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注意!三都水族自治縣疫情防控工作須知

注意!三都水族自治縣疫情防控工作須知

三都水族自治縣疫情防控工作須知

一、體制內(含國企)防控

(一)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嚴禁走親訪友,並以家庭為單元自覺隔離,如有發現從嚴處理。在城區出入小區上班、購買生活物資的,必須在小區網格服務卡點登記檢查。

(二)若有特殊情況需出縣的人員,須憑本單位簽發的介紹信到縣疫情防控指揮部開具通行證方能出行。

(三)對目前尚在縣外的公職人員,暫不返回三都,並配合當地做好居家隔離。確需返回三都的,由本單位向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請報批(須註明是否有湖北、武漢及重點疫區人員接觸史),向卡點人員出示證明(拍照上傳,手機驗證),並經卡點醫務人員測量體溫正常後填寫承諾書,方能進入三都(並接受14天居家觀察)。

(四)對已經返回三都的縣外人員(未滿14天),要嚴格落實居家隔離措施,結合崗位情況在家辦公,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隨時找到,不影響工作。

(五)為避免人員密集交叉感染,除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成員單位結合工作情況進行安排外,其餘部門合理安排,可實行“無見面”居家辦公調度。

(六)鎮級、駐村工作隊、村組幹部,做好人員摸排、居家觀察、宣傳引導、管控檢測等工作,合理統籌安排,避免密集辦公。

二、社會防控

(一)入三都

1.如果是來三都走親訪友的,一律勸返,不得進入。

2.屬長期在三都務工或經商,或三都本地人回家的,一律勸返。如勸返不聽的,由卡點工作人員帶到縣觀察點(紅海水岸酒店)留觀14天,費用自理。

(二)出三都

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出證明,如果是村民(居民),由村(居民)委會出證明,方可外出。

(三)在三都

1.全縣廣大人民群眾均要以家庭為單位自我隔離。嚴格控制城區居民出行,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上街採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從事保運轉、保市場供應行業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人員外,不得外出,確需出入採購生活物資的,必須在小區網格服務卡點登記檢查。農戶可獨立開展春耕備耕活動,嚴禁聚眾就餐、聚眾烤火、聚眾聊天、聚眾賭博、相互串門,一經發現將強制驅散,並按照防控體系相關規定嚴格處理。

2.凡是出入公共場合,必須戴口罩,不帶口罩的一律不予接待服務,並立即勸離。

3.對拒不聽從村(居)工作人員管理、聚眾鬧事、尋釁滋事的,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

(以上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來源:三都水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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