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潮州纳税缴费人,2月3日起戴口罩测体温后可面对面办税,建议选择“非接触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潮州市内各办税服务厅将于2月3日起正常对外服务。届时纳税人缴费人需佩戴口罩并接受红外测温后方可进入办税服务厅,否则将被劝阻。同时,潮州市税务局建议,为进一步保障健康,纳税人缴费人应尽量选择“非接触式”的电子办税(费)渠道,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均发布了《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费)提示》,建议纳税人缴费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含广东税务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的电子办税(费)渠道。

如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纳税人缴费人提前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预约办税”预约办理。纳税人缴费人需佩戴口罩并接受红外测温后方可进入办税服务厅,否则将被劝阻。如发现体温异常,请立即离开办税服务厅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已预约1月31日、2月1日上门办税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会与您联系,协助您预约其他时段办理。

潮州税务部门提醒,如果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纳税人缴费人可拨打广东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者关注“广东税务”“潮州税务”微信公众号。

此外,也可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便民服务——办税服务厅等候情况”或“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公众功能——更多——办税厅等候查询”查询办税服务厅当前情况,避免前往人流量大的办税服务厅。

如果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业务,可通过以下“非接触”式渠道办理:

(一)企业:电子税务局(企业登陆)-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缴费

(二)个人:电子税务局(个人登陆)-事项办理-社保费;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个人业务-社保费

如果需要办理房产交易涉税等业务,可通过以下“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电子税务局(个人登陆)-事项办理-房产交易智能办税;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

在疫情防控期间,如确需到现场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请按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通知要求办理。

【全媒体记者】苏仕日

【通讯员】杨莉敏

【作者】 苏仕日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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