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就《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積極應對塑料汙染,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積極推廣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替代產品,增加綠色產品供給,規範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各環節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汙染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就《意見》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出臺這個《意見》的主要背景是什麼?

答:塑料是重要的基礎材料,在社會生產和居民生活中應用廣泛。不規範生產、使用、處置塑料會造成資源能源浪費,帶來生態環境汙染,甚至會影響群眾健康安全。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塑料汙染問題,將塑料汙染治理作為生態文明建設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加以推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將制定“白色汙染”綜合治理方案列為重點改革任務。多年來,各地區、各部門通過出臺相關法規文件,開展專項整治,積極推動治理塑料汙染。當前,隨著生產生活方式轉變和新興業態發展,塑料汙染治理工作面臨著新的形勢和挑戰,塑料製品特別是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消耗量持續上升;替代產品的推廣應用存在不足;新型治理模式的培育不夠;企業、公眾參與塑料汙染治理的意識有待加強。為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有必要通過加強統籌謀劃,系統性開展塑料汙染治理。

與此同時,治理塑料汙染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在聯合國環境大會、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峰會等國際多邊場合,均提出全球共同應對塑料汙染的相關倡議。我國是發展中大國,在全球共同應對塑料汙染問題上,我們將積極發揮負責任大國作用,把倡議變成行動,把理念轉為實踐,為全球共同應對塑料汙染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問:《意見》的總體思路是什麼?有哪些特點?

答:《意見》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體現了總結歷史和麵向未來相統一、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統一、借鑑國際經驗和立足國情實際相統一的要求。遵循“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創新引領、科技支撐,多元參與、社會共治”的原則,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範一批”的思路,提出了塑料汙染治理分階段的任務目標,對不同類別塑料製品提出相應管理要求和政策措施: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推廣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產品,培育形成塑料減量、綠色物流和循環利用新模式;規範塑料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和處置,降低塑料垃圾填埋量。通過系統性治理,推動完善塑料製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各環節的管理制度,形成塑料汙染多元共治體系。

與以往塑料汙染治理的相關政策相比,《意見》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系統性。不同於以往政策僅對個別環節和個別領域做出規範,此次《意見》提出的政策措施基本涵蓋了塑料製品生產、流通、使用、回收、處置全過程和各環節,體現出全生命週期管理的系統性和整體性,有利於建立形成治理塑料汙染的長效機制。

二是協同性。《意見》既提出了禁止、限制類的管制要求,也明確了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培育優化新業態新模式,增加綠色產品供給,推進塑料廢棄物規範回收和處置等系統性措施。政策調整既針對傳統領域,也包括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多措並舉,統籌推動,在保障任務目標可達性的同時,也為形成塑料汙染治理新型模式提供政策空間。

三是有序性。《意見》充分考慮了各地區和各行業的差異性,按照突出重點、有序推進的原則,區分重點城市、地級以上城市和相關縣級城市,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三個時間段,分步驟、分領域,積極穩妥推進塑料汙染治理整體工作。

問:《意見》中對部分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提出了明確的禁限要求,具體考慮是什麼?

答: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首先要按照減量化的原則,對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提出管理要求,實現塑料垃圾源頭減量。我們在設計相關禁限措施時,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考慮。

一是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選擇禁限品類。《意見》起草過程中,我們在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上開展了“我為塑料垃圾汙染防治建言獻策”的活動,徵集到各方面提出的大量關於禁限管控的意見和建議。此外,我們也會同有關方面,深入行業調研,認真研究分析,選擇現階段使用量大、問題相對突出、社會反映強烈的部分塑料製品,率先在部分領域和地區禁止或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

二是按照有序推進的原則,把握實施節奏。《意見》統籌考慮了不同領域工作和管理基礎的差異性,區分不同品類的替代條件,對禁限措施的實施節奏和力度進行了分類設計。對條件較為成熟的,全面禁止生產和銷售;對需要逐步推進的,按照不同時間段、區分不同城市,詳細規定了禁限措施的實施步驟。

三是按照抓細抓實的原則,落實禁限措施。《意見》規定了禁限措施的方向和目標,為便於各領域的實際執行,我們還將適時更新發布塑料製品禁限目錄,細化禁限範圍和執行標準。同時,各地區也要按照《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實化細化禁限管控的具體措施。此外,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通過開展聯合專項行動,加強對工作的督促檢查。

要特別說明的是,雖然《意見》按照穩妥有序的原則對禁限措施做了安排,但在具體執行中,不可避免會對部分行業企業生產和居民生活便利性等造成一定影響。各項措施的落地,需要社會各界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後續,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跟蹤分析各地、各領域實施情況,並積極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推進工作不斷深化。

問:《意見》在推廣替代產品使用,培育新業態新模式方面有何考慮和具體措施?

答:在推動一次性塑料製品源頭減量的同時,為優化產品供給結構,探索培育可持續的新型治理模式,《意見》以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為導向,提出推廣應用安全可控、性能達標、綠色環保、經濟適用的塑料製品及相關替代產品;積極培育有利於規範回收和循環利用、減少塑料汙染的新型業態和模式。

一是大力增加綠色產品供給。在傳統塑料製品方面,要通過開展綠色設計,提升產品的回收和再利用性能;通過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企業生產對人體、環境無害的塑料製品;增加使用符合質量控制標準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在新型替代材料方面,要加大可降解材料等技術研發和應用,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提升產品性能,降低應用成本;完善可降解塑料相關標準,保障降解產物安全可控,推動行業有序發展。

二是積極培育可循環包裝等新型模式。目前,為推進快遞包裝的綠色化、循環化,部分商超、電商、快遞企業積極探索,投入了一批可循環週轉箱、快遞盒等新型包裝器具,取得了良好效果;可降解包裝產品在部分領域得到一定規模的推廣。《意見》結合各方面實踐經驗,提出以連鎖商超、農副產品批發、區域性物流倉儲、電商快遞等為重點,推動企業通過多種方式投放可循環、可摺疊的物流配送器具,鼓勵開展商品和物流一體化包裝。支持相關企業等通過“信用質押、超期扣款、回投返款”等模式,提高可循環箱的使用率和回收率;加大智能回收設施的投放力度,豐富可循環快遞包裝的終端回收方式;推動各城市政府積極破解可循環快遞包裝智能回收設施進社區和公共場所的政策障礙,降低體系運營成本。

問:在推動塑料汙染源頭治理的同時,《意見》提出了要規範塑料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和處置,請問有哪些考慮和具體措施?

答:塑料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和處置是完善塑料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重要環節;規範塑料廢棄物分類回收、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是解決塑料汙染問題的重要內容。為破解當前一些地區和領域存在的塑料垃圾分類回收不足、規範化利用處置不夠、隨意丟棄現象依然存在等問題,《意見》提出了“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和清運”、“推進資源化能源化利用”、“開展塑料垃圾專項清理”等措施,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結合生活垃圾分類,做好塑料垃圾分類收集。《意見》提出要推動在寫字樓、機場、車站等人流密集、垃圾產生量大的重點場所,增加塑料廢棄物的分類投放設施,並做到及時清運處理。對於快遞包裝、外賣餐盒等新型塑料廢棄物,鼓勵採取多方合作,在大型社區、商圈、高校等快遞外賣訂單集中區域設置專用回收設施,做到“日產日清”。

二是推進塑料廢棄物的分類處理。對於具備再生利用價值的塑料廢棄物,要實現高質量、規範化的資源化利用;對於分揀成本高、資源化利用價值低的塑料廢棄物,要進入垃圾焚燒發電系統並加強運行管理,確保各類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實現能源化利用。《意見》明確了提高塑料垃圾的資源化和能源化利用比例的要求,最終目的是要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的直接填埋量。

三是統籌開展重點領域、重點區域塑料垃圾的專項清理。對農膜、漁網漁具、農藥化肥塑料包裝等領域的塑料汙染問題,《意見》提出要完善廢棄物的回收體系並加強清理整治;特別針對農用地膜汙染,《意見》明確要求要降低農田中的殘留地膜量,實現地膜汙染問題的逐步改善。此外,《意見》對在江河湖泊、港灣、海灘等重點區域,以及城鄉結合部、環境敏感區等薄弱環節開展塑料垃圾專項清理工作做了具體部署。

問:對在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開展塑料汙染治理工作,《意見》有何具體要求?

答:近年來,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業態帶來的快遞塑料包裝、外賣塑料餐具等的消耗量快速上升,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意見》將新興領域作為塑料汙染治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充分結合行業實際,在總結各地、各部門及相關企業相關探索基礎上,提出了進一步在新興領域防治塑料汙染的具體措施。

一是明確禁限要求,推動源頭減量。《意見》提出了在電商、快遞、外賣等領域逐步禁限部分塑料包裝物使用的具體要求。結合行業發展實際情況,並考慮到百姓消費方式轉變需要一定過程,《意見》對相關禁限措施的實施區域、實施期限等做了針對性安排,逐步推動新興領域的綠色轉型。

二是壓實主體責任,培育新型模式。《意見》中明確電商、快遞、外賣領域平臺企業加強綠色管理主體責任,要求其強化對平臺入駐商戶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製品減量替代實施方案,並向社會發布執行情況。鼓勵創新商業模式,推廣應用可循環包裝、商品物流一體化包裝,建立可循環物流配送器具回收體系。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積極開展試點。為進一步促進新興領域塑料汙染防治和行業綠色轉型,推動形成格局性變化,《意見》提出要加大對綠色快遞物流和配送體系建設、專業化智能化回收設施投放運營等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電商、快遞、外賣領域綠色管理和評價標準;積極開展可循環包裝規模化運用等新產品新模式的試點示範,並推動在重點城市率先取得突破。

問:塑料汙染治理政策重在執行,如何確保《意見》提出的目標任務得到有效落實?

答:塑料汙染治理工作涉及領域廣、主體多,問題十分複雜。《意見》提出了到2020年、2022年和2025年分別需要完成的各項工作目標,應該說任務較為艱鉅。對此,《意見》從“完善支持保障體系”和“強化組織實施”兩個方面提出了健全法規標準、完善支持政策、強化科技支撐、嚴格執法監督、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宣傳引導共6條具體措施。下一步,為確保政策的有效落地,我們將著重抓好以下重點工作。

一是堅定不移,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我們將把塑料汙染治理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會同生態環境部等有關部門建立專項工作機制,加強統籌謀劃和指導協調,及時總結分析工作進展。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塑料汙染治理工作,精心組織安排,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實化細化政策措施。

二是較真碰硬,狠抓政策落實。《意見》明確了未來一定時期塑料汙染治理工作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為保障各項任務的落實,還有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要做。對此,《意見》提出要“加強塑料汙染治理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重點問題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強化考核和問責”。此外,《意見》對加強各行業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打擊違規生產銷售和違法排汙等行為進行了具體部署。

三是凝聚共識,推動形成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治理塑料汙染與社會生產和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對此,我們將會同有關方面,持續加強宣傳引導,提高企業、公眾對塑料汙染危害性的認識和參與塑料汙染治理的積極性;鼓勵各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開展專業研討和志願活動。我們也歡迎各界人士和廣大群眾主動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製品,參與垃圾分類,抵制過度包裝,共同凝聚治理塑料汙染的社會共識和正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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