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律师•40年】枣庄律师风雨兼程40载 不忘初心再出发

今年是枣庄市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枣庄律师事业伴随着枣庄市法治建设的日臻完善,从筹建之初的曙色初现,到奋进中的其道大光,到今日的气象庄严,走出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激扬高歌之路。

40年来,枣庄律师铭记职业操守、不忘内心坚守,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在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40年前律师筚路蓝缕以启山林

枣庄市律师制度恢复于1980年,枣庄市法律顾问处(现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的组建揭开了我市律师事业的序幕。当时市法律顾问处的办公地点是借用建工局的办公室,参加组建的人员基本都是从两级法院调入的,最早的老律师有孟庆华、潘正友、褚福常、黄金海、秦咸俊、崔少华等人,业务范围仅限于刑事辩护和一般婚姻家庭民事代理。办公设施是从中级法院拉来的旧桌椅,没有交通通讯工具,有什么事都是靠两条腿通知。直到82年有了自行车,83年有了手摇电话,84年有了油印机,才一步一个脚印有了逐步好转。

迄今几位执业30多年的老律师每忆及那时“出门两条腿,坐火车睡地铺,出差住地下室”的惨淡场景,还是会唏嘘不已。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崔少华至今还保留着枣庄市律师协会的第一份文件,每当她看到这份文件,总会有许多回忆和感慨,“回顾我市律师制度恢复后40年走过的历程,不仅是枣庄律师自身的成长和发展,还见证着我市的法治进程,聆听着中国法治进步的足音。”

【律师•40年】枣庄律师风雨兼程40载 不忘初心再出发


【律师•40年】枣庄律师风雨兼程40载 不忘初心再出发


40年间律师栉风沐雨砥砺前行

在接下来的短暂而又漫长的时间里,枣庄市律师事业伴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成长和成熟着。1985年,部分律师事务所由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试行自收自支。1986年第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举行。1999年,全市共有近300人考取了律师资格,律师队伍得以迅速壮大。以汪喆、倪炳森、张德琦、汪文军、王岩、宋中清、刘荣渊、贺焱、朱士刚、何为等为代表的一批全日制毕业生走上了律师岗位,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服务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提高。律师制度恢复初期,一些不利于律师发展的矛盾日益显现,体制与发展的冲突日益尖锐。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以后,1993年,枣庄市部分律师辞去公职,探索办起了合作所,律师机构得到大规模发展。1996年,律师事务所在发展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规范、整顿,撤销了一批不合格律师事务所,清理了一批不合格律师,为全市律师事业的再次飞跃奠定了基础。1997年,枣庄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时度势,针对律师工作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面对社会法律服务需求的迅速增长,为突破律师事业编制的限制,枣庄市部分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辞职后自愿结合,创办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1999年至2000年,市直和部分县区的国办律师事务所和财政脱勾,由国家出资彻底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进一步完善。2008年6月1日,修订后的《律师法》正式实施,长期困扰律师执业的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等三大难题得到有效破解,律师业悄然迎来了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的又一个春天。枣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君友表示:“虽然新的《律师法》实施起来还有一定难度,但是作为律师,我很有信心创造更加灿烂的明天。”

2007年至2008年,全市6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转制成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09年全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成立,全市律师事务所规模和组织形式日趋丰富和成熟。1988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枣庄律师代表大会,宣告枣庄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这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枣庄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2009年3月28日,枣庄市第二届律师代表大会胜利闭幕,大会选举产生了全部由执业律师组成的领导机构,在全面推进“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此后,三届律师协会会长分别由专职律师崔少华、朱士刚担任。实践表明,这次会议对我市律师事业的科学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和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作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载入枣庄市律师工作史册。2009年5月,枣庄市律师协会党委正式成立。2014年8月,枣庄市律师协会滕州分会成立。2018年4月,枣庄市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司法局党组领导、律师行业党委主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负责”的良性管理机制迈入了规范发展之路。

从“法律顾问处”到“律师事务所”,从“国家法律师工作者”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定位在变,身份在变,始终不变的是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始终不变的是拥护中国共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如今,律师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基本理顺,党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先后有2名党员律师荣获“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荣誉称号,3家律所被市委组织部列为党建示范点,3家律所3名党员律师获得省律师行业党委表彰。枣庄市律师行业党委建立了党建文化长廊,丰富党员活动园地,全力打造“党建领航、法润枣庄”律师党建品牌。

40年来,从第一名律师注册,到数量增至600余名;从第一家法律顾问处组建,到具有多种经营模式的律师事务所54家;从名不见经传,到省内乃至国内扬名立万,我市律师事业在短短的40年间实现了华丽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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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后律师薪火相传春华秋实

四十年风雨兼程,律师事业已在我市普遍开花,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多项工作名列全省前列,为枣庄市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律师法律服务领域从开始时单纯的出庭辩护、民事代理等诉讼业务,发展到今天为经济、金融、房地产、证券、高科技、知识产权等方面提供大量的非诉讼业务,广泛参与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山东省枣庄市法官协会“筹备组”、枣庄市律师协会于2003年3月16日召开“规范法官与律师业内外关系研讨会”。会间40名律师、法官代表共同签署《关于恪遵职业操守共促司法公正的联合宣言》。此举在我国司法界尚属首次,对规范律师职业纪律,加强诚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是枣庄律协的换届之年,也是枣庄律协拥抱新时代,再创新辉煌的开局之年。作为枣庄市律师协会会长,朱士刚律师积极带领协会领导班子成员,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以及广大律师实际需求开展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等活动,积极宣传国家法律和政策,传播法治精神和法律知识,广泛参与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各类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枣庄律师独特的作用。枣庄市律师协会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法治枣庄建设先进集体”。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是枣庄市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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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40年】枣庄律师风雨兼程40载 不忘初心再出发

据统计,目前枣庄市律师为1500余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以自身专业知识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7900余件,业务收费逐年提高,2018年突破一亿元。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连续多年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宣传、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爱心妈妈帮扶等各类公益活动。苑法奎、潘绪方、赵永跃律师参加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组织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徐斌、潘顺、刘松、杨雷四名律师赴西藏无律师县提供法律服务。连续19年组织全市律师参加市广播电视台《市民热线·法治版》值班工作,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18年,枣庄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80件,占全市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总量的73%,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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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四十年来的发展,律师行业的影响不断扩大,政治地位、社会地位日益提高,律师工作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律师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与认可。律师队伍已经成为全面依法治国一支不可或缺、充满活力的重要力量。全市先后有20余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着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对全市的立法、司法及各项法律规范的实施影响越来越大。

律师行业的初心是什么?使命是什么?朱士刚会长在采访中回答:“律师行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风雨兼程40载,不忘初心再出发。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一代又一代律师的不断努力与不懈追求,枣庄律师事业必将得到更大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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