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所有人!2019年個稅彙算清繳要來了,這7種情形可退稅!事關你的錢包,怎麼辦理?如何退稅?看四大要點

@所有人!2019年個稅彙算清繳要來了,這7種情形可退稅!事關你的錢包,怎麼辦理?如何退稅?看四大要點

@所有人!2019年個稅彙算清繳要來了,這7種情形可退稅!事關你的錢包,怎麼辦理?如何退稅?看四大要點

今年1月1日,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首次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時至年終,新稅制實施後首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簡稱“年度彙算”)快要開始了。

為確保納稅人順利完成2019年度彙算,12月14日,稅務總局起草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開始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需辦理2019年度彙算的對象範圍,詳細規定辦理年度彙算的時間、方式、渠道、流程以及稅務部門提供的各種便捷服務措施。

業內專家認為,徵求意見稿細化了彙算清繳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確了涉稅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此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將進一步推進建立現代個人所得稅制度,促進社會公平。根據徵求意見稿,廣大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個人所得稅手機

APP預填申報表,通過查看、修改、確認三個環節即可完成申報,輕輕鬆鬆就可享受個稅改革紅利,“其中體現出的便民理念是徵求意見稿一大亮點。”

要點一:什麼是年度彙算?

所謂年度彙算,就是在新的綜合稅制下,平時取得工資等綜合所得收入時,先由支付方依稅法規定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年度終了,需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彙算清繳是新稅制落地的配套保障措施,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居民個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2020年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時,僅需要彙總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

年度彙算的範圍和內容,僅指此次個人所得稅改革納入綜合所得範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偶然所得。另外,全年一次性獎金、解除勞動關係、提前退休、內部退養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以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等可以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彙算範圍內。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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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二:誰不用辦?誰需要辦?

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但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對部分中低收入納稅人免除年度彙算補稅義務。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3種無需辦理年度彙算清繳的情形:

1、納稅人只要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則不論補稅金額多少,均不需辦理年度彙算;

2、納稅人只要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則不論綜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辦理年度彙算;

3、如果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稅也不需要補稅,自然無需辦理年度彙算;或者納稅人自願放棄退稅,也可以不辦理年度彙算。

對於誰需要辦?徵求意見稿明確了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情形,分為退稅、補稅兩類:

(一)平時多預繳了個人所得稅,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退稅,提醒納稅人關注,比如:

1、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例如,某納稅人1月領取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預繳個稅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資4000元,無須預繳個稅。全年看,因納稅人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無須繳稅,因此預繳的90元稅款可以申請退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

例如,某納稅人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按規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預繳環節未填報,使得計算個稅時未減除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全年預繳個稅1080元。其在年度彙算時填報了相關信息後可補充扣除24000元,扣除後全年應納個稅360元,按規定其可以申請退稅720元。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例如,某納稅人於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退休後領取基本養老金。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1-8月預繳個稅720元;後4個月基本養老金按規定免徵個稅。全年看,該納稅人僅扣除了4萬元減除費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年度彙算足額扣除後,該納稅人無需繳稅,因此可申請退稅720元。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例如,某納稅人每月固定一處取得勞務報酬1萬元,適用20%預扣率後預繳個稅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賬,全年勞務報酬12萬元,減除6萬元費用(不考慮其他扣除)後,適用10%的綜合所得稅率,全年應納稅款3480元。因此,可申請15720元退稅。

6、預繳稅款時,未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二)少預繳了個人所得稅,應當補稅的納稅人。徵求意見稿規定,只有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彙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並補稅。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彙算的結果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提醒納稅人注意,比如: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複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預繳率等等。

要點三:辦理時間、方式和渠道

1、辦理時間: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此期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彙算。

2、3種辦理方式:自已辦、單位辦、請人辦。

(1)自己辦。稅務機關將推出系列優化服務措施,加大年度彙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術語和操作流程,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網頁端、12366自然人專線等渠道提供涉稅諮詢,解決辦理年度彙算中的疑難問題,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彙算。對於因年長、行動不便等獨立完成年度彙算存在特殊困難的,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彙算服務。

(2)單位辦,即納稅人可以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如保險營銷員或證券經紀人)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且納稅人向這些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辦理。同時,稅務機關將為扣繳單位提供申報軟件,方便扣繳義務人為本單位職工集中辦理年度彙算申報。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通過扣繳義務人辦理年度彙算的,應將除本單位以外的2019年度全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如實提供給扣繳義務人,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請人辦,即可以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辦,受託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並妥善留存。

3、辦理渠道:

為方便納稅人,稅務機關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通過網上稅務局(免費下載註冊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或登錄註冊網上稅務局WEB端)辦理年度彙算,稅務機關還將按一定規則給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因此建議納稅人優先選擇使用網絡渠道辦理。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絡,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者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要點四:如何退稅、補稅?

1、申請退稅:只要納稅人在申報表的相應欄次勾選“申請退稅”,即完成了申請提交。稅務機關按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後即可為納稅人辦理退稅,退稅款直達個人銀行賬戶。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為避免稅款不能及時、準確退付,納稅人一定要準確填寫身份信息資料和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

其中,對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因月度間工資薪金收入不均衡,或者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偶發性被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稅務機關將提前推送服務提示、預填簡易申報表,納稅人只需確認已預繳稅額、填寫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通過網絡實現快捷退稅。同時,為讓納稅人儘早獲取退稅,建議這部分納稅人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通過該簡易方式辦理退稅。

2、辦理補稅:納稅人可以通過網上銀行、POS機刷卡、到銀行櫃檯、非銀行支付機構(即第三方支付)等轉賬方式繳納應補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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