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貪汙反而對朝廷有利?透過“兩淮預提鹽引案”看清朝為何鹽政吏治

清朝是我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在乾隆時期基本確立了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

自古以來,可以說每個朝代都會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貪贓枉法的貪官汙吏,這已經是屢見不鮮的史實了。

清朝可以說在初期是比較繁榮的,但是越到了後面,國家就出現了很多弊端和矛盾,經濟也開始出現日漸不支的情況。

我們知道乾隆年間,很多官員以和珅為首,多有貪汙腐敗的現象,但是和珅我們可以說是一個只貪財好色,對於朝廷還是十分的忠心耿耿的,也為清朝乾隆國庫聚斂了巨大的財富,他的作用在嘉慶時期顯得比較突出,不得不說和珅的能力也是不可忽視的。

貪汙反而對朝廷有利?透過“兩淮預提鹽引案”看清朝為何鹽政吏治

但並不是所有的人貪汙都會對朝廷有利,比如“兩淮預提鹽引案”可以說只是中飽私囊的,不過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出清中期的鹽政吏治情況。

一、“兩淮預提鹽引案”概況

清朝乾隆33年,兩淮鹽政官員尤拔世在任職期間向鹽商索賄,鹽商沒有反應,於是尤拔世上奏朝廷說:去年的兩淮鹽政官員預提今年行銷食鹽的憑票,讓鹽商每份行銷食鹽的憑票繳銀三兩,用來預備公用,一共繳存了庫銀278000多,鹽政在任職期間,動用了85000多兩,用來買玉器和古玩等東西。請求交由內務府查辦這件事情。

乾隆皇帝從來沒聽往屆任職的鹽政上奏過這種收入,檢查翻閱戶部的檔案,也沒有相關的向上級報告的文冊,很顯然是鹽政私自做的事用的錢,從乾隆11年以來,預提鹽引已經二十多年了,金額數目巨大,乾隆就命令尤拔世協同江蘇巡撫彰寶對此事進行詳細的、徹底的檢查。

經過徹查,他們兩人上奏說:歷來所任職的鹽政等人,都有徇私舞弊,侵吞公款的現象。二十多年來的預提鹽引金額,一共有1090萬多,從來沒有上交國庫。鹽政高恆在任職期間所收金額13萬多,鹽政普福在任職期間所收金額8萬多,他每次借理由代替朝廷採購的物品和挪用的還沒有具體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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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商借著辦公的名義,以提引為由,邀功索獎,有些該交的項目不交,未交的款項也巨大,高達六百多萬。乾隆下令革職查辦鹽政高恆、普福,以及鹽運使盧見曾。

7月,彰寶等人上奏說:盧見曾要商人買古玩,沒有給錢的共有16000多,並在楊重英的名下也有很多他的東西,還有沒有記錄的金額396萬多,高恆抄家時,發現他家產幾乎價值數十萬,各種粗細用具樣樣都有,而且,他家生活奢侈,查他可以看見的財產差距不大。

但是,普福家的財產很少,懷疑有寄存他人那裡。乾隆一方面下令繼續查辦,一方面把高恆、普福交由刑部和軍機處審問。

9月,審問實情是他們兩人挪用鹽引金額,高恆收錢32000兩,普福私自挪用18800兩多。軍機處處理結果上奏道:兩淮的商人把國庫財富當作自己的資產,除了自己用外,還代購物品,交結所得,饋贈送禮,或者藉著差事、事務,浪費財務,消耗巨大。

那些商人代替普福、高恆、吉慶買東西花費576792兩商人還交給,高恆的奴僕207887兩,買東西花費86540兩,這些都是商人有心勾結官吏,從中牟取利益。普福等人也有類似情況,乾隆下令把他們秋後問斬。這起案件涉及多個兩淮鹽政和很多的鹽商官商勾結,共挪用公款上千萬兩,時間長達數十年,欺君罔上,唯利是圖,十分嚴重。

二、清朝中期的鹽政吏治原因

1.“兩淮預提鹽引案”形成原因分析

清朝封建社會不比古代的很多王朝,許多王朝裡面的官吏擁有很多優待,而且俸祿也很優厚,生活可以說一直都是無憂無慮,清閒自在,所以仕途成為學士們夢寐以求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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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宋代,官員被貶職也能得到國家的資助,可以說活在宋代,不管是百姓還是官吏,他們的待遇都是其他王朝望塵莫及。

清朝就是一個慘烈的王朝,雖然清朝也推行科舉制,但是它推行的是低薪俸祿制度,很多做官如果不能再謀求點夥計,生活是比較艱難的,因此做官意味著要麼就是兩袖清風的清官,要麼就是貪贓枉法的貪官。

歷代雖然存在官員貪汙腐敗現象但元明清可以說是最嚴重的,這是封建社會里面官僚體制的矛盾所致。據相關文獻記載,清朝一品官員的年薪約只有180兩白銀,比起明朝,清朝可以說是很摳的,更別說和宋朝比了。

其實早在順治時期制定這種制度時,就有官員任源祥提出過這種低俸制度存在的弊端,康熙時期又有官員趙璟提出過增加官員俸祿的建議,但是並沒有得到統治者的支持,所以從順治、康熙那個時候官員貪汙腐敗就層出不窮、屢禁不止。

因此,到了雍正時期,清朝就做了一次薪給制度的改革,比如地方文官除了正常的官員俸銀,還增設了養廉銀,來鼓勵官員清廉自律,它按照公務繁簡情況,地區偏僻情況等以養廉銀的形式分發給地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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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地方的苛捐雜稅和群眾矛盾,

但並沒有根本解決貪汙腐敗現象,比起以往的朝廷俸祿還是顯得少之又少,到了乾隆十二年,又對養廉銀進行了削減,這使得人們怨聲載道,叫苦連天,貪官汙吏橫行於世。

曾任漳州知州的周鎬就感慨萬千地說:當時州縣的廉俸多的數千兩,少的也有幾百兩,入不敷出,更別說養妻兒、父母,僕人、工人,官員往來送禮這些了。還有其他款項的支出,一年中也是不定時的,地方官員沒有點金之術,不急的事情就搜刮民脂民膏,如果事情緊急就盜用庫銀,大抵上大官清廉的只能生存,小官員卻生存艱難,於是各種辦法以求生計。這些都還沒有考慮物價和生活水平等因素。

2.清朝中期的鹽政吏治的影響

清朝中期的鹽政,沿襲了明朝的制度,並加以改進,實行的是商運、商銷、民制、商收的商專賣制,也就是官督商銷制。並只派遣巡鹽御史管理一個地區的鹽政,後來改為各省督撫一併管理,其他如,分司、鹽課司、鹽運使司都按照明朝的管理。

清朝中期的兩淮鹽政是五品官員,官位雖小,地位卻相當高,屬於欽差大臣,是三品鹽運使的領導。由於與商人接觸多,可以撈油水的機會也多。鹽政是由都察院的監察御史、給事中列舉上奏皇帝從中選舉出來的。

貪汙反而對朝廷有利?透過“兩淮預提鹽引案”看清朝為何鹽政吏治

鹽政執行本地區的鹽務政策和命令,是本地區的最高鹽官,鹽法道和鹽運使都在他的管理範圍之內,

鹽政衙門不設立屬官,只有辦理公文雜務的書吏,或者僱請謀士和食客。進行對本地區的鹽務進行監督、審核和調價。它有權獨立上奏皇帝相關事情,包括鹽務政策的改動。

這些制度存在一定缺陷,官員監督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很多,又加上物價上漲、俸祿低、官員福利低、支出方面多,使得清朝中期的鹽政生活是比較拮据的,使得鹽政及鹽官進行官商勾結,貪汙腐敗,來從中獲利。

據乾隆初年隨著社會進步,人口增加,消費水平提高,物價增長很高,據相關記載,當時50年,物價漲了約4倍,據錢泳說蘇南的情況,田價在順治初才3兩,康熙時期五兩左右,雍正時期是3兩左右,到了乾隆時期,田價逐年遞增,在他六歲的時候,田價最多才十多兩,到了嘉慶二十年,田價竟然漲到了五十多兩。

蘇松常鎮四府,米價在雍正乾隆初期,每升十多文錢,到了五十年大旱,米價約為五十七文

,以後,不管大旱還是正常,米價都在二十七到三十五文之間,按照這種說法,物價在雍正到嘉慶年間漲了約有六倍。

貪汙反而對朝廷有利?透過“兩淮預提鹽引案”看清朝為何鹽政吏治

嘉慶十九年,桂芳上奏自康熙以來物價的漲幅,估計至少上漲百分之300左右,這意味著乾嘉時期,官員支出負擔加重,這使得原本俸祿就低的官員生活更加拮据,

也促使了社會腐敗問題的發生。

結論

從兩淮預提鹽引案可以看出清朝制度的缺陷,官員教育的缺陷和社會風氣的腐壞,可以說科舉制度使人們以當官為榮,朝廷中央的腐敗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地方官員的跟風現象,以追求富貴、不擇手段為當官的一種本事,可以說這和任人唯賢的古訓是背道而馳的。

從乾隆任用和珅可以看出,清政府選官偏向了“任人唯能”,這對於朝廷政策的執行和官員的廉潔是很不利的,這種選官輕則影響國庫財富,重則影響國家的次序和政權的穩定。

因此,官員的公正廉潔,守身如玉,建功立業等道德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另外,只有帝王,朝臣以身作則,才能帶動地方官員規範行為,真正以為民、為國為出發點,做個好官。

參考文獻
1.餘清清《“兩淮預提鹽引案”略論》2009
2.張力《清代兩淮鹽政運行問題與陶澍票鹽改革》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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