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营口总商会

营口总商会曾称“营口商务总会”,它的前身是营口商界议事会。早在清朝时期,营口商业就已兴起,商号繁多,店铺林立。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管理本埠商业事务的营口商界议事会成立,会所设在火神庙院内(今西市区火神庙里)。

营口总商会


  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营口成立公议会,由埠内富商组成,并管理商业事务。1900年7月6日,营口被沙俄占领。12月经俄国民政厅许可,成立第二、三公议会,前者由绅商组成,后者由回族商人组成。原有的公议会改为第一公议会。其职能是:除第一公议会负责征收全埠的铺捐外,各公议会负责征收本管区的房捐。所征税款作为巡捕厅的经费和俄国士兵、巡捕的薪俸,以及其他费用。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遵照清朝商部奏定的《商会简明办理章程》,成立营口商务总会,设总理1 人,协理1人,坐办1人,议董30人,负责管理商业事务,并受理部分商事裁判和代征屋税、营业税。第二年农历七月,创办该会机关报《营商日报》。

  1917年,遵照《商会法》,营口商务总会改为营口总商会,总理改称会长,协理改称副会长。之后,营口总商会在西大街购地建筑青砖起脊二层楼房为会舍(位于原营口渡口南道北海滨商场处)。1929年,营口总商会遵照民国政府颁布的商会改组大纲,选举执行委员25人,监察委员11人,常委委员5人,主席1人。1930年,营口总商会在籍人员达405人。历届总理、协理和会长、副会长、主席、常务委员皆由营口商业巨子、知名人物担任。据有史可查的人物有:1907年总理赵祖荫(字水如)、协理李恒春(西义顺财东)、坐办叶亮卿(东盛和财东)。民国成立后,会长有李恒春、郭渭(关东火柴公司财东)、潘达球(东永茂股东代表)、谢德荫、郝殿卿等相继担任。副会长有李元良、施泽溥、高永祺、王恩灏,常务委员有乔世安、高永祺、王恩灏、刘荣等。营口总商会热心负责老爷阁西大街一带的商界事宜和公益慈善事业。1923年至1924年,营口总商会曾组织营口水灾救济会开施粥场,收容灾民,当时来喝粥的男女老幼约400余人。为保卫全市商业的公共安全,营口总商会曾在商界挑选200人组织商团。1908年,营口商务总会创办《营商日报》,主笔胡廷骧,日发行2000份,发行20余年,九一八事变后被迫停刊。

  营口总商会历史百余年,1945年光复后自行解体。

营口总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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