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週刊-經濟網訊 (記者 孫庭陽) 證監會11月25日公佈行政處罰書,對金利華電(300069.SZ)實控人趙堅等共同操縱市場行為予以處罰。
據金利華電2018年年報披露,是公司實控人。他在2011年3月被選舉為金華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並被推薦為金華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工作委員會委員。
證監會處罰公告顯示,在擔任金利華電董事長時,趙堅和公司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樓金萍,控制涉案證券賬戶,使用他人的配資賬戶,交易“金利華電”。在423個交易日內,累計買入金利華電26.97億元,賣出21.06億元。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在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進行交易,使用盤中拉抬、利用信息優勢等手段操縱、影響“金利華電”交易價格和交易量。
交易結果,賬戶內虧損共計1.57億元。
證監會認定,趙堅是賬戶組的出資、控制、交易決策者,金利華電重大信息的籌劃、決策者,是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的決策者,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行為惡劣,情節較為嚴重。
證監會決定,對趙堅等人共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予以處罰,其中,對趙堅罰款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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