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市場監管總局公佈30件百日行動典型案例,四川4件

4月1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佈了30件“百日行動”執法典型案例,其中四川有4件。


市場監管總局公佈30件百日行動典型案例,四川4件


達州市查處達州市某商貿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在經營中採取會銷等形式銷售其經營的各類產品,銷售對象主要為中老年人。其主要銷售模式為:以知識講座、健康講座、茶話會、產品促銷、聚餐等形式拉近與老年人之間的關係,利用“親情牌”邀請老年人到公司會議室或其他場所參加由當事人舉辦的產品銷售活動,並在活動上宣傳其銷售的“長壽伴侶藜麥米”產品可以治療高血壓和糖尿病等疾病,“草本泥膏”產品可以疏通經絡可以達到治療全身疾病的效果,其行為涉嫌虛假宣傳。截至案發時止,當事人銷售金額共計170萬餘元,涉及中老年人2000餘人

案件進展:本案涉及人數多,金額大,社會影響惡劣。由於當事人的涉案經營額已達到詐騙罪追訴標準,目前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市場監管總局公佈30件百日行動典型案例,四川4件


樂山市查處導遊在接待旅遊團過程中推銷宣稱具有保健功能翡翠的欺騙消費者案

基本案情:樂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原樂山市旅遊和體育發展委員會)在處理《市長信箱留言》涉旅投訴時發現:導遊羅某受四川那家國際旅行社委派接待樂峨旅遊團過程中,在旅遊大巴車上向陳某等遊客,推銷宣稱某商家銷售的翡翠具有“保健功效,且價格非常便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四十一條、《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之規定,構成誘導、欺騙旅遊者消費的行為。

法律依據及處罰:依據《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對當事人處罰款4000元


市場監管總局公佈30件百日行動典型案例,四川4件


成都市查處江西驢道旅遊文化有限公司網絡傳銷食品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在“香港摩天

”跨境網絡傳銷活動中收取傳銷資金,為傳銷活動的實施、擴大起重要作用,實質為傳銷組織者。經查明,“香港摩天”(另案查處)利用“大豐國際商城”網站和“會員網站”作為線上購物、會員管理平臺,採用微信、微信公眾號,以保健品、紅酒、礦產等項目吸引參與者投資,通過認購產品成為會員,並以會員的名義發展招攬下線人員參與,根據發展下線人數、投資額,按照其所謂“動態”、“靜態”計酬方式進行返利。經法定機構專項審計,當事人共收取參與傳銷會員繳納的資金29791073.5元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行為已構成《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二)(三)規定的傳銷行為。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對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29791073.5元,並處罰款1208926.5元,合計3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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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查處成都鴻潤銘琦商貿有限公司無證經營、虛假宣傳案

基本案情:

當事人通過電話銷售“阿拉伯血鑽野燕麥”及“英國衛褲”過程中,其銷售人員宣傳其產品具有保健和治療功能。銷售人員用於銷售“血鑽野燕麥”壓片糖果、“英國衛褲”的“話術”,即銷售人員與客戶溝通的語言範本:阿拉伯血鑽野燕麥是目前解決男性性功能(前列腺)方面最好最專業的一個產品,之前有個湖北武漢的劉德明,51歲,才用1個多月,增大0.5公分左右。這個產品是從阿拉伯進口過來的,我們國家是沒有的。同時,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及無證經營食品。當事人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2萬元。當事人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

2.3266萬元,罰款25.55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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