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浙江日報:永康市金融糾紛調處中心顯成效

2019-04-02 07:02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沈超 通訊員 應佩玉

浙江日报:永康市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显成效

永康市金融糾紛調處中心多元化解矛盾糾紛(資料圖)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近年來金融糾紛的數量也大大增加。通常情況下,金融糾紛較為複雜,訴訟、仲裁壓力加大,如何將金融糾紛“化解在訴前、調解在庭前”成為社會關心的話題。去年以來,永康市成立浙江省首家金融糾紛調處中心,嘗試構建多元化解決機制,逐步形成了金融糾紛化解的“永康經驗”。

去年7月27日,永康市人民法院與市金融辦、幫扶辦、人行、銀保監等部門及永康農商銀行,聯合成立了永康市金融糾紛調處中心。據瞭解,近年來永康市人民法院綜合運用民事審判、刑事審判、執行等手段,精準發力、主動作為,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重塑社會信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而成立金融糾紛調處中心,旨在進一步推進信用永康建設,推動降低不良貸款工作的開展,強化企業幫扶,健全金融債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

金融糾紛調處對營造穩定的金融法制環境有重要意義。永康農商銀行原計劃提起訴訟的一筆本金為95萬元的逾期貸款,經過永康市金融糾紛調處中心調解員數小時的調解,最終得到了妥善解決:借款人歸還了20萬元、擔保人代償了80萬元,清償了全部貸款本息。這不僅讓當事人節省了時間成本,同時也節省了訴訟費、律師費,得到各方的一致好評。

作為試點單位的永康農商銀行相關負責人介紹,在貸款案件起訴時,法院會先進行訴前調解登記,再委託調處中心調解。若30日內調解成功,將督促債務人按約履行,不再行使訴訟程序;債務人未按約履行的,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若調解不成功的,則進入普通訴訟程序。

作為全省首家金融糾紛調處中心,該中心還不斷創新調處方式,在專職調解員進行金融案件調解的基礎上,利用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線上線下雙管齊下,高效開展金融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精準促進訴訟與調解銜接,讓金融糾紛真正實現“化解在訴前、調解在庭前”,有效緩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助推了良好的金融法治環境建設。

數據顯示,永康市金融糾紛調處中心自成立以來,已成功調解案件29起,涉及貸款金額614萬元,其中9戶貸款全部結清,歸還貸款173萬元;13戶貸款進行了化解,涉及貸款金額345萬元;7戶貸款實施分期歸還,涉及貸款金額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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