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業怪
從權力上看,總督>巡撫>提督。
總督、提督、巡撫都是清代的地方軍政官員。清代在地方實行督撫制,督就是總督,撫就是巡撫,兩者負責管轄範圍內的軍政和民政事務,而提督只管理軍政。
總督的全稱為“總督某某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或“總督某某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從名稱就可以看出總督的權力是三者中最大的,巡撫和提督均受制於他。
另外從管轄範圍來看,總督一般管理一省或數省的軍民政務,巡撫只管理一省的軍民政務,總督的權限要大於巡撫。
比如兩江總督管理江蘇、安徽、江西三省,而各省巡撫只管理本省事務。雖然如此,但這並不意味著巡撫就是總督的下屬,雙方並不是上下級關係,都直接聽命於皇帝。清朝之所以這樣安排,是為了讓兩者相互監督制約,藉以加強中央集權。
提督是地方最高的軍事長官,管理各省綠營(漢人組成的部隊),受制於總督和巡撫。
從品級上看,提督≥總督≥巡撫
提督的品級為從一品。
總督的品級為正二品,如果加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為從一品。
巡撫的品級為從二品,如果加兵部侍郎銜為正二品。
雖然從品級上看,提督是最高的,但清代實行以文制武的政策,只管理軍政的提督要受制於總督。另外,總督和巡撫名下各有歸自己管理的一套武裝力量,提督無權干涉。
除綠營之外,清朝在地方還有八旗駐防,這些八旗士兵歸駐防將軍管轄,代表滿清駐紮地方,監視漢人。他們直接聽命於皇帝,總督無力干涉。
石頭說歷史
先回答你的問題,再詳細的道來。
總督>巡撫>提督
總督在清朝屬於正二品,放在今天屬於副國級。【2省的省委書記】
巡撫在清朝屬於從二品,放在今天屬於正部級。【省委書記】
提督在清朝屬於從一品,放在今天屬於正國級。【省軍區司令員】
很多人看到我寫的這三種官職的品階之後,會認為提督>總督>巡撫,其實不是這樣,我們不要只看品階,要從這三個官職的權利範圍來劃分。
總督:簡單點說就是監管幾個省的大臣,行政,和軍政都參與管理,是名副其實的封疆大吏。在清朝全國有23個省,劃分了8個總督。分別是直隸總督、兩江總督、閩浙總督、兩湖總督、陝甘總督、四川總督、兩廣總督和雲貴總督。像我們熟知的李鴻章,曾國藩,張之洞,都掛了總督的官銜。
巡撫:巡撫和總督一樣,都是屬於封疆大吏。但是巡撫一般只管一個省的行政事物,其他省份的事情,還有軍事方面的事情,它是沒有權利管的。
提督:提督是一方軍事首領,一般都是由滿八旗大臣擔任,提督下面是總兵,負責各地方軍事調度,提督和總兵就是滿清統治者為了管理漢地省份,防止地方大員漢臣獨攬大權而設立的。
像我們經常在電視劇裡面聽到的九門提督,就相當於是北京軍區司令。
這三者關係其實不能簡單的用上下級來說,巡撫在智能上比總督要低一些,但是不是說巡撫就是總督的跟班了,這種級別的官員都是直接聽命於皇帝。
還有提督,放在今天只是一個省的司令員,按理說要比巡撫和提督官職都弱,但是提督和巡撫都是沒有資格直接命令提督的,提督的頂頭上司是將軍,將軍的級別那是正國級。
總的來說就是三者之間互相制約,互相權衡,到了這個級別,基本上就是都聽皇帝的。
陳正有話說
大清王朝地方官編制以總督和巡撫為最高。總督,通常節制一至三省,以兩江總督為例,即節制三省,分別為安徽、江蘇和江西。那為何節制三省卻稱兩江總督?因為在明朝時期,安徽和江蘇是一個省,為江南省,故而稱之“兩江”。那巡撫乃一省之長,對所管轄省份之政吏有直接管理權。那麼這總督和巡撫都是是什麼關係?上下級還是各司其職?
封建官員之官階講究品階,我們先來看看督、撫各自品階。總督(通常要兼兵部尚書銜,方便管理地方軍務)品階從一品,巡撫(通常兼兵部侍郎銜),品階正二品。而且從職責來看,總督對巡撫有節制權力。如此說來品階較高的總督不就成了巡撫的上司了嗎?其實不然,因為上文僅提到“節制”並沒有說“管理”和“領導”,這節制和管理差了不少層。
圖1 曾國藩(1811年-1872年)
既然並非上下級,那麼這督、撫之間是否有明確之分工呢?應該說有分工,但是實際上很不明確。總督主要是督轄區之軍務,督了軍務就要督地方財政。舉一例,兩江總督曾國藩和自己保薦之人江西巡撫沈葆楨鬧翻了,鬧翻之原因是沈葆楨想自行發展和管理江西軍政財務,擺脫曾國藩之湘軍節制,因而沈自作主張將江西糧餉節流本省,大大縮減對湘軍之供給。曾國藩開始還能退一步,後來沈葆楨乾脆徹底將江西之錢糧留為本省,分毫不給湘軍。這一下,曾國藩忍無可忍“狠”參了沈葆楨一本,參本上就提到,總督有督地方軍務和支配地方財政之權,江西巡撫沈葆楨屬“越權”。本以為中央政府能夠全力支持自己的曾國藩,得到的上方答覆是“各打五十大板”,處理結果是江西之財政江西與湘軍均分,各十萬兩。
此例說明總督之職權範圍,同時也說明督、撫之間職責之模糊。朝廷“老好人”之做法,固然有忌憚湘軍之強盛而尾大不掉之因素,但也不能說朝廷完全不講道理,不用說別的,一省主管財政的布政使和主管官員政績及人事安排的按察使都是巡撫的直屬下屬,你說這財政權和人事權歸誰管?上例說是在動盪年代,總督督軍職責重大,自然權力也佔優。那麼在承平日久之時,總督豈不無事可為?答案自然是非也。
圖2 前往總督衙門的清朝官員
別忘了總督對巡撫可有節制權,雖然不是直接領導,但“節制”這就夠了,所以總督往往會不甘寂寞干預地方政府。當然了官面上出發點都是為了大清王朝更好地蓬勃向上。總督這一伸手,就能碰到巡撫及以下地方官員之肉,巡撫之下藩、臬兩司(布政使和按察使)不過正三品,自然不敢直接同從一品甚至是正一品(大學士銜)之總督較量,但是巡撫們可就有不甘當“軟柿子”之輩。上文之例,已然說明一些問題,沈葆楨乃晚清之能吏,為了朝廷和個人發展不惜與恩人曾國藩絕交。督撫之關係,可見一斑。
其實上文曾、沈二人之督、撫關係之僵,在大清王朝歷史上只能算“小巫”,畢竟曾、沈不經常相見,多是書信公牘往來。而這“大巫”正是“同一屋簷下”之督撫二人,那矛盾可大了去了,大到你死我活之程度。這“不幸”的“同一屋簷”共有四處,即兩廣總督與廣東巡撫同駐廣州,閩浙總督與福建巡撫同駐福州,湖廣總督與湖北巡撫同駐武漢和雲貴總督和雲南巡撫同駐昆明。此四處督撫之爭可謂是花樣百出,明爭暗鬥是雞犬不寧,其案例更是不勝枚舉。結果是督與撫是各有勝負,打個平手,本文就不再一一贅述之。
圖3 清末的浙江巡撫衙門
關鍵是這督撫之爭必然會對地方隸政產生極壞之負面影響,難道皇帝老兒不知曉,任由督撫之間互掐打鬧?皇帝老兒當然不是“睜眼瞎”,尤其是大清王朝皇帝,眼線遍佈帝國每個角落,各種密摺奏報,督撫那點事兒那是門兒清。之所以如此還“縱容”督撫鬥爭,其目的就是為了督撫之間互相制約,避免一人在地方獨大而形成外強中乾、尾大不掉之勢。至於地方吏治廢弛些許之代價,對於統治者們來說,這個值!
然而,通常之外就會有個別與眾不同之案例,此四處督撫之間也有和睦相處之美例,屬實值得一表,興許會對讀者朋友有些許啟發。
咸豐四年,回頭浪子胡林翼屢立戰功,咸豐皇帝擢升他署理湖北巡撫,此為胡人生飛躍之里程碑。在好友曾國藩的鼎力相助之下,胡林翼很快獲取湖北巡撫實授,成為湘軍集團最早功成名就之人。咸豐五年,荊州將軍官文,成為湖廣總督,節制兩湖軍務。這一人事安排是很別有用心的。先說胡林翼之所以能夠超越曾國藩被任命巡撫之職,主要原因就是咸豐皇帝顧及曾擁兵自重,但是不管是曾還是胡都是湘軍圈裡人,基本上是“換湯不換藥”。相信咸豐皇帝和他的智囊們也不會忽視這一關鍵點,所以急需要可靠之人監視之,這個時候官文就大有用場。
圖4 胡林翼(公元1812年-公元1861年),字貺生,號潤芝,晚清中興名臣之一
官文,滿洲正白旗出身,王佳氏。正白旗乃屬上三旗,真正是皇帝的“家裡人”,絕對可靠。另外,官文做過荊州將軍對湖北軍務有所瞭解,並且也和太平軍過過招,所以官文顯然是湖廣總督最佳人選。當然了,論才能,官文自然被胡林翼甩出好幾條街,所以剛開始胡並不待見官文,甚至據說官文三次屈尊親自拜訪,都吃了胡的閉門羹。
眼看督撫鬥爭大戲重複上演,胡林翼也準備參劾官文腐敗之檔口,胡林翼身邊一名仕是一句話點醒夢中人,此人乃日後大清著名理財宰相閻敬銘。閻敬銘提醒胡林翼,此次參劾結果並不好說,倘若參劾不成難免節外生枝。另外,就算參劾成功,朝廷再換總督怎麼見得會比官文好對付?官文這個人,能力確實一般,也願意貪點小財,但是此人有自知之明,並不是沒事找事,好貪權奪功,指手畫腳之輩。只要咱們能和官文搞好關係,每年給他個十幾萬兩銀子花花,湖北之事還不都是胡大人您一個人說了算。
圖5 官文(1798—1871年)又名儁,王佳氏,字秀峰,又字揆伯,滿洲正白旗人
要不說“智者千慮必有一失”,經閻敬銘指點,胡林翼如醍醐灌頂,頓時銷燬參劾奏本而改為登門拜訪總督大人。而且,日後官文和胡林翼二人還發展成了親戚,胡林翼之老母認了官文小妾為幹閨女,也就是胡林翼的乾妹妹,這確實給足了官文面子。八卦一下,據說官文此妾非彼妾,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此妾能讓一品大員,皇旗出身的官文跪搓衣板,如此看來,胡林翼這個妹妹認得值得。
反觀官文,難道他對於胡林翼的小九九毫無察覺嗎?答案自然是否定。官文雖能力不高但絕非庸碌,不信且看官文如何答覆下屬智囊。一日,有人在官文跟前說胡林翼在湖北隻手遮天,根本不把您這總督放在眼裡,得適當收拾一下胡林翼而偃其囂張氣焰。官文答,你認為我是否有統兵禦敵,甚至驅敵於千里之外之才能。下屬誠懇道,沒有。官文說,既然沒有咱就老老實實等著坐領功績罷了。果然,日後湘軍成就偉業,官文到成了曾國藩推舉頭功之人,所以說,官文也是有道之人。
圖6 乾隆年間山西巡撫鄂弼奏摺
不管怎麼說,此督撫二人之合作相得益彰,各得所需,堪稱大清王朝督撫合作之佳話。只可惜,胡文忠公(胡林翼諡號文忠)剛年入半百就溘然長逝,這段督撫合作佳話也就此終結。之後,這湖廣總督和湖北巡撫就再也沒有安寧之時,直到大清王朝之滅亡。
歷史大學堂
要了解清代總督、巡撫、提督三者間的關係,及權力大小,就必須釐清這三者各自的品級和職權範圍。下面就根據《清朝續文獻通考》和《清朝通典》有關總督、巡撫和提督的品級、職掌的記述,來分析這三者的關係及權力大小。
根據《清朝續文獻通考》可知,清朝沿襲了明朝的制度,在各省設置總督,作為統轄一省或數省的封疆大吏。總督為正二品官員,凡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總督對所轄省份的一切政務,無不綜理,是該管地方最高之軍政長官。不僅負責隨時考核所屬官吏,其文職道、府以下及武職副將以下之文武官員,也由總督奏請升調補署及免黜。
清朝的巡撫為從二品,凡加兵部侍郎銜者為正二品。巡撫也是按省設立的,是管理一省之封疆大吏,其地位僅次於總督。凡不設總督省份的巡撫,多加提督軍務銜,以節制本省各鎮總兵以下武職,併兼理糧餉事務。一般而言,總督統管軍事,巡撫總理民事。但在實際上,總督也綜理民事,而巡撫也有管理一省軍務之責。尤其是巡撫加提督銜,其權力與總督相當。
提督又稱提督軍務總兵官,清代初期制度規定,提督帶左右都督銜者為正一品,帶都督同知銜者為從一品,帶都督僉事署都督事者為正二品。乾隆十八年(1753)規定,提督為武職一品官,比巡撫高一級,與加尚書銜的總督官秩相同,為各省綠營兵之最高統率,管理一省之軍政,與督、撫並稱為封疆大吏。
綜上可知,清朝的總督、巡撫和提督,就品級而言相差不大,都是地方大員。然而就其職掌範圍而言,一般來說,總督大於巡撫,巡撫大於提督。
與書居
誠邀,如題。清朝的官制與歷朝歷代都有所差別,大抵是繼承明朝並加以改變,那麼清朝總督,提督,巡撫之間是什麼關係呢?
總督,提督,巡撫對比之官位對比。
按照清朝規定,總督和提督都是從一品,巡撫是正二品。一般來說,提督比巡撫和總督都要高一級,提督與兵部尚書的總督同級別。
總督,提督,巡撫對比之權利對比
提督是“提督全省綠營官兵”,注意,提督只能對綠營官兵管轄,八旗兵馬則不受管轄。提督就像一個軍分區司令。
總督也可以管轄軍隊,戰時總督受命於朝廷,對提督下達作戰命令。總督與巡撫的關係很特別,一般來說,在某些督撫同城的省份,巡撫可以說是總督的下屬,比如湖北巡撫和湖廣總督就同駐武昌,但是在另外一些省份,巡撫就是總督,比如山東只有巡撫,沒有總督。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如有出入還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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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來說說三個職務的區別。
總督
明清地方長官。始於明正統六年(1441),以兵部尚書王驥總督軍務徵麓川。初非專設,事畢即罷。後來各地逐漸增設,成為定製。除此之外,還有管轄全國型專門事務的總督,例如河道總督、漕運總督。清朝沿襲明制,成為地方最高長官,位在巡撫之上,專轄一省或二三省,綜合管理軍民要政,被視為封疆大吏。一般掛兵部尚書或右都御史銜,但是並非實官。清朝定製為正二品,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實際上中後期總督兼兵部尚書成為定例。因總督可以節制地方文武,故又尊稱為制憲、制府、制臺。
直隸總督李鴻章
巡撫
巡撫,尊稱為撫臺、撫軍。為中國14世紀-20世紀初的地方官制名稱,統治區域可能由從數千平方公里至數十萬平方公里,權力大於今日僅負責行政事務之省長,統籌地方行政、軍事、司法權力。清朝在全國設立了16個巡撫,正式官銜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某地等處事”,為從二品常設官位,若加銜兵部右侍郎者則為正二品。其職兼管行政與司法,少數(清朝中葉以後則全部)兼管一省軍事者加銜“提督軍務,兼理糧餉”,故並不等於今日之省長。今日之省長,只管轄一省之行政事務,大致相當於清代的布政使。
提督
提督,俗稱“軍門”。中國歷史上的武官差遣,為從一品官,就品級而言,受總督或巡撫節制。總督與巡撫掌軍政,總兵官與提督則掌軍令;一個是行政統治行為,一個則是統帥權力,沒有一定的上下階級規定,比如九門提督和直隸總督。在清朝,還有一個有意思的地方,提督往往由漢人、漢八旗充任,在地方軍事上,還要接受一些地方駐防將軍(駐防八旗最高指揮官,正一品)的管理。
權力從理論上說,總督大於巡撫大於提督。
督撫同城
指的是清朝歷史上總督與巡撫同城而治的現象。前面說了在清朝,總督是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巡撫負責稅收、水利、內政,有時也可調動軍隊,總督與其所駐紮的省的巡撫,在職權上多有重疊,可以互相監督。因此督撫在地方事務上多有不和,造成互相掣肘的現象,這種現象被稱為“督撫不和”。由於總督在官銜上比巡撫高,在很多事務上巡撫往往無法作主,事實上成為擺設。
為了避免督撫在事務上的衝突,不少地區將總督治所與巡撫治所設在不同的城池。但也有部分地區總督與巡撫的治所設在同一座城池裡,這種現象就被稱為“督撫同城”。
三者的存在是相互制衡的關係
這點很類似明朝初年地方的分三司的制度,地方權力一分為三,相互制衡。但又有區別,就是除了提督外,總督和巡撫都是手握各種權力的封疆大吏。
更有意思的是,提督歸總督、巡撫節制,但是提督往往是從一品的地方大員,而不掛尚書銜的總督才是二品官員、巡撫僅僅是從二品。品階高的官員受品階低的官員節制,也是有點意思的事情。
三者都是地方大員,掌握一地軍機政要,但是清朝的地方制度是制衡,也就是說,這三人都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密摺(也就是我們說的奏摺)。
三者都有自己的專屬部隊,提督本身掌管一省綠營,有自己的親軍理所應當。其實總督也有自己的專屬部隊,即督標。同理巡撫也有自己的專屬部隊,即府標。
剛好筆者上學的時候就是研究奏摺的,時不時的發現地方的官員相互監督、相互舉報的情況,清朝巡撫與道員總督之爭履履發生,如徐之銘與劉銘傳等。
其實從政治權謀的角度來說是合理的,但是從治理國家的角度來看,會造成極大的內耗,不是一項非常好的制度。
另外以清朝後期的北洋為例
甲午戰爭時,李鴻章擔任直隸總督兼任北洋大臣,算是當時最有權勢的總督。
而當時的直隸提督是葉志超,由李鴻章舉薦為提督,完全聽命於李鴻章。當然葉是老淮軍出身,聽從李的指令理所應當。但也多少可以從一個側面看出,總督對於巡撫的節制。
史秀
清朝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如轄區江南和江南的“兩江總督”和轄區京畿的“直隸總督”。或者專掌某種專項的政務,如統管全國漕運事務的“漕運總督”、掌管黃河、運河、永定河的堤防、疏浚事務的“河道總督”、掌管山東、河南黃河事務的“河東總督”。總督一般來說是正二品。
“巡撫”的意思是“巡行天下,撫軍安民”,在清代“巡撫”是地方軍政大員,俗稱“撫臺”,管理地方軍政、民政。在北周及唐“巡撫”不是固定職位,屬於臨時任命差遣。清朝巡撫基本是固定的,是一省之方伯,封疆大吏,如山東巡撫、四川巡撫。清代巡撫品級為從二品。
“提督”是武官,但品級不低,是叢一品。“提督”負責一省的陸路或水路官兵,如福建水師提督。不過提督的品級雖然高,但要受巡撫或總督節制。
總督大體上略高於巡撫,但這要看時代。雍正時用兵西北,總攬西北軍務的川陝總督年羹堯完全可以壓倒巡撫延信。但是在清朝後期作為節制兩江的總督就管不了境內的安徽巡撫。
下圖福建水師提督衙門
明代的御史權力很大,御史在外巡按如同代天子巡狩。清朝則頻繁派出巡撫,巡撫兼軍務加提督銜,管轄事多就是總督。巡撫派得多了又提督軍務,兼理錢糧,就慢慢成了常設職位。
沅汰
清朝時設有總督、巡撫、提督,各自的職權不同,管轄區域不同。
總督級別最高,權力最大,為管轄數省軍政長官。(只有四川總督管轄一省)
巡撫為管轄一省軍政長官。
總督、巡撫為地方軍政長官,官場習稱“封疆大吏”,民間呼之“上馬管軍,下馬管民”。
提督為武職軍官,管轄一省漢軍綠營軍事長官,另有京城九門提督、水師提督。
一、總督,正式官職為“總督xx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事務”,有的督撫同城“兼理巡撫”,有的轄區江河事務繁重“兼理操江、河道事務”,兩江、直隸總督“署理南、北洋通商大臣”,直隸總督節制北洋水師。
總督,為地方官員中級別最高、權力最大的軍政官員,官階為正二品,加兵部尚書、右都御史銜則為從一品,權勢顯赫。
總督管轄軍隊,只限管轄漢軍綠營軍隊,管轄的漢軍綠營軍隊稱“督標”,八旗軍隊歸駐防各地的滿族將軍管轄。
計設有直隸、兩江、兩廣、湖廣、閩浙、雲貴、陝甘、四川八總督,後增加東三省總督,四川總督管轄一省,則不設巡撫;其他總督管轄多省軍政事務,但以軍事為主。
總督,類似新中國成立初期設立的東北、華北、西北、西南、華東、中南六個大區政府主席,管轄數省,但比大區政府主席權力更大,比大區政府主席還多執掌軍權。
另外,尚有負責南糧北運供應京師的漕運總督,管理河務的河道總督。
清朝著名的重臣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林則徐、張之洞等都擔任過總督。
二、巡撫,為一省的最高軍政長官,掌管本省的軍政大權,官階為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為正二品,管轄的漢軍綠營軍隊稱“撫標”,節制駐省漢軍綠營軍隊最高軍事長官提督;同總督一樣不管轄八旗軍隊。
總督、巡撫均為直接聽命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軍政長官,木有隸屬關係,但總督官階高於巡撫,對巡撫有督察權。
五、提督,武職軍官,官階為從一品,為一省漢軍綠營軍隊最高軍事長官,管轄的綠營軍隊稱“提標”,受總督、巡撫節制。
清朝專設京城九門提督,衛護京師。
清朝海軍設提督,北洋水師、廣東水師、長江水師、福建水師提督,為海軍艦隊最高軍事長官,如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
z山海
清承明制,總督和巡撫都是中央直派地方的封疆大吏,合稱“督撫”,是監督地方的中央大員。總督的轄區多的三個省,少的也有兩省,手握軍政大權,“上馬治軍,下馬治民”,既管軍,又管民,但無權干涉巡撫,還例兼 都察院右都御史銜,相當於還掛著現在的監察部長頭銜。
巡撫則只管一省,只管民政,不管軍事,例兼都察院右副 都御史銜,掛著相當於現在的監察副部長的頭銜。
提督則是武職,屬於地方的最高軍事長官,相當於軍區司令,只管軍事。
官銜上提督從一品,總督是正二品,巡撫是從二品,好像是提督官階最高,但實際上總督巡撫同時還兼兵部尚書,侍郎銜,是名義上的國防部長,副部長,所以總督權力最大,巡撫次之,提督最小,這也符合明清兩朝武官見了文官低半級的慣例。
若論權力大小倒也不能以官銜而論,曾有資料記載,道光年間,一陝西督糧道每年送給巡撫的節禮(也就是紅包孝敬費)是四次,每次一千三百兩,總共五千二百兩,送給總督的節禮是每年三次,每次一千兩,總共四千兩,總督比巡撫官銜高半級,好像權利更大,但實際上地方官員的政績考核全是巡撫說了算,是他們的頂頭上司,所以孝敬的多些,這樣看來,巡撫的權利又大於總督。
澹臺燭滅
清代總督、提督、巡撫三者關係可以歸納三點:一,他們都可稱為封疆大吏。二,總督巡撫基本是文官擔任,提督是武職,是單純的軍事首長,基本由職業軍人擔任。三,提督品級極高,正常高於督撫。
但要論起實際權力,自然是總督、巡撫權力更大於品級相對高的提督。清代明確規定:凡水陸提督統轄所屬官兵﹐各就其職掌﹐分防要地﹐或遊弋巡哨﹐修整武備﹐皆受總督節制。
不僅如此,提督雖是高級武官,有時還要受文官巡撫的節制。有些巡撫直接兼提督事。
我們再細看下他們的權責。
總督又稱制臺,制軍,大帥,是清代地方最高一級的首長,通常負責一省或多省的軍政,但側重管軍,是真正上馬管軍下馬管民的封疆大吏,總督正式品級為正二品。但總督多兼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銜,便成為從一品。清晚期,總督的兼職越來越多,權力也越來越大。號稱疆臣之首的直隸總督和權傾江南的兩江總督的權勢更為煊赫。有些省份直接是總督兼巡撫事,比如直隸總督、閩浙總督都是兼巡撫。
提督又稱軍門,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是各省綠營(清朝國家常備軍)最高駐防首長,一般由漢人或出身漢軍旗的人擔任,品級為從一品。
巡撫又稱撫臺,主管一省軍政、民政。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者為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者為正二品,官銜略低於總督。山東等處巡撫直接兼提督。
這樣一比較估計就很明白了,總督和巡撫是真正統轄地方文武的地方實力派,提督雖然官品高但只是單純軍事首長。所以總督權力大於巡撫,巡撫大於提督。